包拯鮮為人知的那些事2(1 / 1)

宋祁詩詞語言工麗,因他的《玉樓春》詞中有“紅杏枝頭春意鬧”句,世稱“紅杏尚書”。王國維曾讚“‘紅杏枝頭春意鬧’,著一‘鬧’字而境界全出”(《人間詞話》)。

但宋祁的生活作風極差,奢糜享樂,癡迷於蓄妾納妓。他在任益州知州時,每頓飯必不少於三十六味菜,其中有十二味葷菜,十二味素菜和十二味半葷半素的菜。他還養著三十二名侍女,分別為他搖扇、捶背、敲腳。在他下榻的床邊,每夜都有一名丫環通宵守候,照顧他的隨時需要。宋祁又十分好色,稍有姿色的良家少女一旦被他看上,他必定千方百計地將她納為小妾。他道德敗壞,醜聞很多。後來,宋祁回到朝廷,被任命為主管財政的“三司使”。包拯多次向皇帝上書揭發宋祁的醜行,終於使朝廷罷了宋祁的官。

“三司使”張方平也是被包拯參倒的。張方平早年多作古文,善論時事,享名一時。他對眉山蘇洵及其子蘇軾、蘇轍都十分欣賞,並積極為之延譽。曾推薦蘇軾為諫官。包拯參張方平的理由是抨擊其假公濟私。

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京城開封發生一起因房屋歸屬產生的糾紛案。當時京師有個叫劉保衡的富商開了一家酒場,但卻經營不善,欠下官府一百餘萬兩酒曲錢。主管國家財政的“三司使@”張方平屢次派人督催劉保衡還債,劉保衡自然不敢與官府抗衡,不得不變賣家產以還債。劉保衡的房屋甚是豪華氣派,張方平在劉保衡拍賣家產時,以較低的價格買下了他的房屋。

這件事後不久,平地再起風雲,劉保衡的姑姑到開封府告狀,說劉保衡並非劉氏後代,而是一個無賴地痞,無權賣掉劉氏祖宗基業。開封府派人調查後,發現劉保衡姑姑所說的情況屬實。如此一來,當初購買劉保衡房屋的三司使張方平就成了風口浪尖的人物,嫌疑極大。包拯當時任禦史中丞,立即上書彈劾張方平,指責他身為三司使,卻乘人之危,賤買所管轄富民的住宅,寡廉鮮恥,實在駭人聽聞,如此小人,朝廷不能委以大任,處之以高位。張方平因此被免去了“三司使”的職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