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科舉考試製度(附圖)(1 / 3)

中國古代科舉考試製度中國封建王朝通過設立各種科目公開考試選拔官吏的製度。創始於隋,形成於唐,完備於宋,強化於明,至清趨向衰落。曆經1300餘年,對中國封建社會中、後期的政治、經濟、教育、文化觀念和社會風尚有重大影

概述

中國封建王朝通過設立各種科目公開考試選拔官吏的製度。創始於隋,形成於唐,完備於宋,強化於明,至清趨向衰落。曆經1300餘年,對中國封建社會中、後期的政治、經濟、教育、文化觀念和社會風尚有重大影響。

初創

在隋朝以前,中國古代官吏選拔製度各代不同,但薦舉任官製一直占有重要地位。魏晉南北朝奉行“九品科舉考試製度中正製”,世家大族把持鄉舉裏選,壟斷仕途。品評士人、選拔官吏時,強調士庶之分和門第高低,形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局麵。加之機構重疊,人浮於事,存在“官多民少,十羊九牧”,“清幹良才,百分無一”的現象,使薦舉製積弊暴露無遺。隋朝立國後果斷進行改革,廢除九品中正製,創建科舉考試。隋朝科舉考試屬初創階段,為地方薦舉與中央考試相結合。開皇七年(587)定製,每年各州薦舉貢士3人入京考試,成績優異者稱秀才。十八年(598)分科考試,當時僅設誌行修謹、清平幹濟兩科,由京官五品以上和地方總管、刺史薦舉考生。隋煬帝即位後,擴大為包括文才、武藝、品德、治能等方麵十科,由文武五品官以上薦舉,規定有一藝可取即應采錄,且隨才升擢。同時設進士科,用詩賦、試策進行考試。這是科舉製確立的重要標誌。由於科舉考試公開進行,有規定的知識結構作為公認的主要錄取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允許平等地公開競爭,盡管此製當時尚不完備,但已顯示其選拔人才的一定優越性。科舉製度的產生適應了封建社會政治發展的需要,把選用官吏的權力從世家大族手中收歸朝廷,有利於中央集權製的鞏固,被後來曆朝所沿用。

形成與完備

唐承隋製,使科舉考試製度化並逐步完善。唐初科舉分兩種:①常科,歲考一次,主要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科目。其中秀才科為尤異之科,錄取者甚少,高宗時即廢;明法、明書、明算考選專業人才,“雖常行,但不見貴”,故明經、進士成為常科主要應試科目。②製科,由皇帝主持,按形勢需要臨時下令舉行。製科名目繁多,其中較常見的為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博學宏詞、才堪經邦、武足安邊等科。科舉考生來源有:由各級學館薦舉者稱生徒;經州縣薦舉者稱鄉貢。鄉貢名額由中央分配,上郡歲3人,中郡2人,下郡1人,有才能者不受名額限製;不論門第等級和貧富,均可懷牒自列於州縣參加考試,逐級選拔到京師,會同生徒參加尚書省考試。應製科試者有現任各級官吏和業已進士、明經登第授官之人,大都由大臣薦舉。科舉考試內容以儒家經典為主。當時有才識之士大都願報考進士科,百人僅取一、二人;而明經科主要考核對經典之記憶,常十取一、二,故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之稱。製科是按形勢需要設科,命題大都與政事有關,往往出現有識之士利用策試大膽直言,針砭時弊,提出改革政治主張,其中曾湧現出一批有作為的政治家。唐代已有較正規的考試程序與考試規則。常科錄取等第一經尚書省禮部試合格後,明經科為四等,進士科分甲乙科,但僅獲出身,須再經吏部試後方可入仕。吏部試項目有四:一曰身,指形貌端正豐偉;二曰言,指語言清晰有條理;三曰書,指書法遒美;四曰判,指判案文詞是否得當,考察吏治能力。製科分五等,但僅從第三等錄取,稱甲科,四、五等為乙科;登第後立即授官,升擢較快。武則天長安二年(702),始設武科考試,由兵部主考,課試方法如文職明經、進士考試之製。武科考試科目有長垛、馬射、步射、平射、筒射以及馬槍、翹關、負重等,從考生中錄取軀幹雄偉、應對詳明、有驍勇材氣且可為統帥者。如文職官吏要求參加武選,則取身高六尺以上、年齡四十以下,強勇且能統率部隊之人。宋朝科舉沿唐之舊,更為完備。其科目以進士為重,增加殿試,由皇帝親策。考試內容從神宗起改以經義為主。考試規則在唐“糊名”(密封考卷上姓名)基礎上,進一步實行“謄錄”,即另派抄書手將試卷用正楷譽錄,使考官無法辨認考生筆跡,以保證公正閱卷。考試時“鎖院”,嚴禁出入,以防內外串通舞弊。殿試合格後分三甲發榜:一甲贈進士及第,前三名稱狀元、榜眼、探花;二甲贈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登第後即可授官。宋改為三年一考,擴大錄取名額,允許禮部試落第舉子複試,合格者仍可登第授職。在太宗、仁宗時,還以“勢家不當與孤寒爭進”為由,限製大臣子弟報考,違者即使登第也罷之,以更廣泛地吸取中小地主與平民階層之士子入仕。但行之未久即廢。宋代武科先考騎射,而後筆試。以策略成績決定去留,以弓馬武藝定名次高下。唐宋科舉考試同樣存在封建官場慣有的人情請托、權貴幹預等各種弊端,但通過公開考試,鼓勵競爭的措施,使選拔官吏有了一個知識才能的標準,擴大了官吏選拔途徑,吸收大批中下層知識分子參加官府工作。這不僅改變了封建政權官吏的成份結構,使官僚隊伍保持一定活力,而且有利於緩和地主階級上下層之間的矛盾,有利於鞏固地主階級中央集權統治。同時選拔了一些才識之士,有利於提高統治效能。當時的名臣、名相、學者、文士大都出自科舉,武科中也選拔出像郭子儀等名將。科舉考試還推動文化教育的普及,影響社會風尚。邊疆各民族政權也相繼效仿,通過科舉考試促進了民族間的文化交流,為中華民族的團結和統一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強化

明代科舉僅進士一科。為強化專製主義君主集權,控製思想文化,明據元代科舉命題取自朱熹《四書集注》之法,規定試卷應“代聖人之言”,以程朱理學觀點指導作文。同時規定試卷須用八股文體寫作,即將全文分為八個部分: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從起股以下,每部分用兩股排偶文字,限定字數,故稱八股文,又名製義、時文。考試程序也更繁瑣,增加各級預考,同時將學校與科舉結合。所謂“學校儲才,以應科舉”。從明朝中葉起,科舉地位日重,出現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的局麵。各地學校為追求科舉錄取名額,常以儒家經典和八股時文作為主要教育內容,致使大批學生知識單一,思想僵化,脫離實際。當時有識之士曾將科舉考試的經義八股文,比作秦代焚書坑儒,甚至認為是“斷送江山八股文”。明代武科舉考試承唐宋之製,至明末崇禎四年(1631)始開武科殿試,設武狀元。

衰亡

以經義八股為考試內容的科舉製度發展至清朝,弊端已暴露無遺。清初即有大臣建議改革,但清統治者為推行文化專製主義,將科舉考試作為籠絡漢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錮知識分子思想的工具,除分滿人、漢人兩榜錄取以優待八旗子弟外,餘皆承明之舊。乾隆皇帝還指派學者方苞編定明清兩朝名家所寫八股文,定名《欽定四書文》,刊行全國,供赴考舉子閱讀。由於死記硬背經書及八股時文即可應舉入仕,故參加科舉的考生日增。為限製錄取人數,主考者常乞靈於考試命題,致使毫無價值、近似文字遊戲的偏題、難題、怪題泛濫成災,考生為迎合考試命題而尋章摘句,死鑽牛角尖,科舉考試製更趨僵化,成為革新政治、發展科學文化的重大障礙。清朝亦設武科,考試分內、外場。外場試馬步射及弓刀,及格後入內試《武經》。清末,火器在軍事上應用日廣,舊式作戰方式和技能已過時,武科考試內容已陳舊。至光緒二十七年(1901),武科考試正式廢止。光緒三十一年(1905),隨著近代科學文化的傳入和國內民主革命運動的高漲,終於迫使清廷下令“停科舉以廣學校”,廢除了行之千年的科舉考試製度。

[編輯本段]簡介

科舉是中國古代讀書人的所參加的人才選拔考試。它是曆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製度。由於采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科舉製從隋代開始實行,到清光緒二十七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經曆了一千三百多年。

[編輯本段]隋朝舉製度

中國古代科舉製度最早起源於隋代。隋朝統一全國後,為了適應封建經濟和政治關係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中央集權,於是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用科舉製代替九品中正製。隋煬帝大業三年開設進士科,用考試辦法來選取進士。進士一詞初見於《禮記.王製》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就是有關當時國家政治生活方麵的政治論文,叫試策。這種分科取士,以試策取士的辦法,在當時雖是草創時期,並不形成製度,但把讀書、應考和作官三者緊密結合起來,揭開中國選舉史上新的一頁。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曆史性的變化有過中肯的評價:"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於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於吏部。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於京師春還秋住,烏聚雲合。"

[編輯本段]唐朝科舉製度

隋朝滅亡後,唐朝的帝王承襲了隋朝傳下來的人才選拔製度,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由此,科舉製度科舉考試製度逐漸完備起來。在唐代,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製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製科。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俊士等科不經常舉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禮部試都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闈也就是考場的意思。明經、進士兩科,最初都隻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後來兩種考試的科目雖有變化,但基本精神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隻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墨義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隻要熟讀經傳和注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進士科得第很難,所以當時流傳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常科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後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稱"權知貢舉"。進士及第稱"登龍門",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同榜人要湊錢舉行慶賀活動,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園探采名花,稱探花使。要集體到杏園參加宴會,叫探花宴。宴會以後,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題名以顯其榮耀,所以把又把中進士稱為"雁塔題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後》詩:"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朝看遍長安花。"所以,春風得意又成為進士及第的代稱。常科登第後,還要經吏部考試,叫選試。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職。唐代大家柳宗元進士及第後,以博學宏詞,被即刻授予"集賢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試落選,隻能到節度使那兒去當幕僚,再爭取得到國家正式委任的官職。韓愈在考中進士後,三次選試都未通過,不得不去擔任節度使的幕僚,才踏進官場。唐代取士,不僅看考試成績,還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薦。因此,考生紛紛奔走於公卿門下,向他們投獻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禮部投的叫公卷,向達官貴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確實使有才能的人顯露頭角,如詩人白居易向顧況投詩《賦得原上草》受到老詩人的極力稱讚。但是弄虛作假,欺世盜名的也不乏其人。武則天載初元年二月,女皇親自"策問貢人於洛成殿",這是我國科舉製度中殿試的開始,但在唐代並沒有形成製度。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武舉開始於武則天長安二年,公元702年。應武舉的考生來源於鄉貢,由兵部主考。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類升"。

[編輯本段]宋朝科舉製度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製科和武舉。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宋呂祖謙說:"進士之科,往往皆為將相,皆極通顯。"當時有焚香禮進士之語。進士科之外,其它科目總稱諸科。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革。首先,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範圍。宋代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等;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由於擴大了錄取範圍,名額也成倍增加。唐代錄取進士,每次不過二、三十人,少則幾人、十幾人。宋代每次錄取多達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對於屢考不第的考生,允許他們在遇到皇帝策試時,報名參加附試,叫特奏名。也可奏請皇帝開恩,賞賜出身資格,委派官吏,開後世恩科的先例。宋代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級考試製度。宋初科舉,僅有兩級考試製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宋太祖為了選拔真正踏實於封建統治而又有才幹的人擔任官職,為之服務,於開寶六年實行殿試。自此以後,殿試成為科舉製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三級科舉考試製度。殿試以後,不須再經吏部考試,直接授官。宋太祖還下令,考試及第後,不準對考官稱師門,或自稱門生。這樣,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殿試後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後,還要舉行皇帝宣布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於瓊苑,故稱瓊林宴,以後各代仿效,遂成定製。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二年不定。實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從宋代開始,科舉開始實行糊名和譽錄,並建立防止徇私的新製度。從隋唐開科取士之後,徇私舞弊現象越來越嚴重。對此,宋代統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譽錄製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密封起來,又稱"彌封"或"封彌"。宋太宗時,根據陳靖的建議,對殿試實行糊名製。後來,宋仁宗下詔省試、州試均實行糊名製。但是,糊名之後,還可以認識字畫。根據袁州人李夷賓建議,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譽錄。考官評閱試卷時,不僅僅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也無從辨認。這種製度,對於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確發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於政治日趨腐敗,此項製度也就流於形式了。宋代在考試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沒有革除科舉的痼疾,反而使它進一步惡化。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革。宋代科舉基本上沿襲唐製,進士科考帖經、墨義和詩賦,弊病很大。進士以聲韻為務,多昧古今;明經隻強記博誦,而其義理,學而無用。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後,對科舉考試的內容著手進行改革,取消詩賦、帖經、墨義,專以經義、論、策取士。所謂經義,與論相似,是篇短文,隻限於用經書中的語句作題目,並用經書中的意思去發揮。王安石對考試內容的改革,在於通經致用。熙寧八年,神宗下令廢除詩賦、貼經、墨義取士,頒發王安石的《三經新義》和論、策取士。並把《易官義》、《詩經》、《書經》、《周禮》、《禮記》稱為大經,《論語》、《孟子》稱為兼經,定為應考士子的必讀書。規定進士考試為四場:一場考大經,二場考兼經,三場考論,最後一場考策。殿試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蘇軾等人的反對。後來隨著政治鬥爭的變化,《三經新義》被取消,有時考詩賦,有時考經義,有時兼而有之,變換不定。

[編輯本段]清朝科舉製度

基本製度

清人為了取得參加正式科舉考試的資格,先要參加童試,參加童試的人稱為儒生或童生,錄取“入學”後稱為生員(清代有府學、州學和縣學,統稱為儒學)。儒學和孔廟在一起,稱為學宮。生員“入學”後即受教官(教授、學正、教諭、訓導)的管教。清初生員尚在學宮肄業(有月課和季考,後來變成有名無實了),又稱為生,俗稱秀才。這是“功名”的起點。生員分為三種:成績最好的是廩生,有一定名額,由公家發給糧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額;新“入學”的稱為附生。每年由學政考試,按成績等第依次升降。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三級:(1)鄉試,(2)會試,(3)殿試。鄉試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舉行一次,又稱為大比。由於是在秋季舉行,所以又稱為秋闈。參加鄉試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參加鄉試之前先要通過本省學政巡回舉行的科考,成績優良的才能選送參加鄉試。鄉試考中後稱為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會試在鄉試後的第二年春天在禮部舉行,所以會試又稱為禮闈,又稱為春闈。參加會試的是舉人,取中後稱為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會試後一般要舉行複試。以上各種考試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試帖詩等。八股文題目出自四書五經,略仿宋代的經義,但是措辭要用古人口氣,所謂代聖賢立言。結構有一定的程式,字數有一定的限製,句法要求排偶,又稱為八比文、時文、時藝、製藝。殿試是皇帝主試的考試,考策問。參加殿試的是貢士,取中後統稱為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錄取三名,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合稱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稱傳臚。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編修。其餘諸進士再參加朝考,考論詔奏議詩賦,選擅長文學書法的為庶吉士,其餘分別授主事(各部職員)、知縣等(實際上,要獲得主事、知縣等職,還須經過候選、候補,有終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內特設的教習館(亦名庶常館)肄業三年期滿舉行“散館”考試,成績優良的分別授翰林院編修、翰林院檢討(原來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編修、原來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檢討),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或分發到各省任知縣。……“範進中舉”這個片斷選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學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戶行凶查捷報”。這一回寫的是範進中舉的故事。小說描寫廣東學道周進,到廣州上任,先考兩場生員,考完兩場以後,第三場是南海、番禺兩縣的童生來進行考試。童生裏就有範進,範進考完這場考試後就進了學,取得了第一名,人們稱他為“相公”。範進進了學以後想進一步考舉人,考上舉人後人們就會稱他為“老爺”。中舉是科舉考試的一個過程,在我們講評這個故事之前,先簡單介紹一下清代的科舉考試製度。清代的科舉考試製度分兩個階段,一個是科舉的初步考試,一個是科舉的正式考試。科舉的初步考試有這麼三種,一種叫童試,一種叫歲試,一種叫科試。童試,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開始應初試的時候稱做“童生”,童生經過一定的考試選拔,在縣裏麵選拔了以後到督學進行考試,督學考試合格就可以稱做“秀才”了。範進是多年的童生,最後終於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這也是一個選優的過程,這叫“歲試”。每三年還要參加一次大的考試,叫“科試”。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為了推舉舉人考試的資格,通過這個考試的提名,便有資格參加舉人的考試。範進剛好趕上童試這一年也是科試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試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資格參加舉人的考試。這是科舉的初步考試。接下來是科舉的正式考試,它也有三種:鄉試、會試、殿試。鄉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這四個年中的八月舉行鄉試。鄉試考中了以後就稱為舉人,舉人實際上是候補官員,有資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舉製度規定,舉人可以到吏部注冊,可以取得一定官職,可以當縣官、縣太爺了。當然這個職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額。舉人的名額很少,那麼舉人當中候補做官的人就更少了,這樣就往往有候補官。這是第一種鄉試。接下來是會試。會試是緊接著鄉試,在第二年的二月份舉行。鄉試是頭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試,叫“春試”,這就是會試。會試如果考中了,稱為進士,進士每年的名額大概有300名左右。會試考完以後還要進行第三場考試殿試,在會試以後的第二個月,大概在4月份前後。殿試是皇帝在太和殿親自考試,考中後就是欽定的進士,可以直接做官了。這是清代的科舉考試製度,自明代開始形成的一套很嚴格的科舉考試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