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近行為的識別
接近女孩子是強奸犯罪的第一步。沒有接近,一切都無從談起,男女相距20公裏的強奸案是絕對不可能出現的事情。
當然,接近一個女孩子的行為未必就是強奸的預備,正如戰場上向你衝過來的人有可能是敵人,也有可能是紅十字救護員一樣,接近一個女孩子不能說都意在強奸,也許,他不過希望向她求愛,希望能戀愛和結婚。
最簡單的接近行為就是夜裏在路邊撲向行路的女孩子,對此談不上識別的問題,任何一個女孩子都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如果你在人很少的路上騎自行車走,一個男人騎著車在後邊靠近你,這不一定就是接近行為,也許他隻不過也是趕路回家。你可以試著在第一個路口轉一個彎,如果他仍舊跟著你,那麼就可能真是接近行為了。
如果在路上有男人似乎在尾隨你,你應該在人多處停下來。例如,找一個百貨店進去轉一轉。這時如果那個男人也停下來或進了店,你不要當成巧合,而應該把他的行為看成接近行為。你還可以進電話亭打電話,假裝等車。珍妮特·M.科克倫指出:“這時候你要做好防衛的姿勢。如不讓跟蹤者避開你的視線。背靠牆、廣告牌或柱子,防止他從後麵接近你。”
你還可以穿過馬路,改變速度,轉彎,看看他是否繼續跟蹤。如果你發現某男人跟蹤到你家,你必須小心,他是想知道你的住處,目的是以後找機會找到你。
接近行為也包括搭訕。搭訕是一種不引人警惕的接近方法。試想,如果一個陌生男人走到你身邊,你有什麼感覺,肯定很不安。但是如果他開口向你問路,你就會放心了,這不過是個問路的人而已。
因此,為了接近女孩子,男人也找一些借口搭訕。例如,以問路為借口,以找人為借口,或者提出些小要求,如借火,要一本書籍。或者幹脆直接喊你:“小紅你好。”如果你回答,他就會假稱認錯了人,說你很像他的朋友小紅,等等。或者,幹脆問你願不願意和他交個朋友。
當陌生男人和你搭訕時,如果你感到他不可靠,最好一言不發。因為隻要你說了話,即使是罵他,你已經是和他對話了,有了對話,搭訕就可能繼續下去。
你也可以果斷地拒絕他,堅定地說“不”,繼續走自己的路。
假如提供幫助,也要在保證自己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搭訕不僅是接近行為,還是探索行為,男性要借此了解這個女孩子。
某次強奸殺人案是這樣開始的:
吳彩鳳正洗衣服,一個陌生男人突然不聲不響走到她跟前,嚇了她一跳。
“請問張寶家在哪兒?”
她一看,是個精幹的小夥子,走得滿頭是汗。
“張寶?這兒沒聽說有這麼個人。”
“不會錯吧?前兩年我來過一趟,就在煤礦石山後頭,也是這樣的平房,怎麼一下子找不到了呢?”
這就是接近行為,如果吳彩鳳有所警覺,她應該問一下張寶的情況、年紀、工作的具體單位,等等,這有助於判斷對方是否真的是在找人。
如果女孩子在室內,接近行為就是想進入對方住房的行為。前邊講過的以找水喝、找鴿子、查電表等名義騙入女孩子家的都是接近行為。強奸殺人犯盛某作案時,則常常采取“找廁所”的借口,由於城市中公共廁所少,常有人找不到廁所,所以這個理由很容易取信於善良的女孩子。
如果你發現一個男性教師以各種原因找你有事,一個男同學經常和你開玩笑,這可能都是接近行為。接近不一定就是壞事,但是這是一個信號,一個人進入了你的“領地”,你需要探查、判斷一下他是友是敵,是善意還是惡意。
2.環境控製行為的識別
由於強奸犯罪的特殊性,罪犯需要有一個適合犯罪的環境。為此,他們或把女孩子挾持或誘騙到適宜場所,或設計改變環境。據調查,80%以上的強奸案中有這種活動。這種環境控製行為是強奸犯罪的進一步準備。如果一個女孩子發現某可疑男性正在作“環境控製行為”,這意味著你必須采取行動了。如果在這時不尋找機會,以後的機會就不好找了。
挾持是容易識別的,如果他強迫你跟他走,你不可能看不出他居心不善。但是,挾持行為的目的有時會被女孩子誤解。這些女孩子沒想到對方意在強奸,因此,也不曾積極反抗。例如,某男向某女討債,某女一時付不出,某男就強迫她“到我家去說說清楚”。這時,女方應想到,對方明知自己手頭沒錢,強迫自己去他家的目的絕不會僅僅是詳細談談而已。可是這個女孩子沒有想到這一點,就抱著“說說也沒什麼”的想法跟著他走入了“狼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