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天朗氣清,惠風和暢。

一大早,陳羽就迎著暖洋洋的太陽下樓,打算乘車前往演習場地。

本來按照慣例,張佳鈺會開著她的小風神來接陳羽,但因為中心城那邊來人,張佳鈺需要接待,所以今天就隻能由陳羽自己打車過去了。

本次演習,被陳羽形象地稱之為“雙城之戰”,乃是譚哥市燭照分局與中心城燭照分局之間的“友好”交流。

中心城位於譚哥市南方四百公裏處,城市規模將近是譚哥市的兩倍,經濟發展狀況,更是譚哥市拍馬不及。

形象的比喻來說,譚哥市就相當於某省的普通城市,而中心城,便是全省的發展重心,省會。

兩城這次的演習地點,選在了譚哥市遠郊的一處偏僻山林。那裏尚未開發,是荒無人煙中的荒無人煙。不久之後,中心城和譚哥市的預備隊員,便要在山林當中,角逐最終的勝利。

不過這些跟陳羽沒啥關係,他主要是過去當記錄員和保持現場秩序的。

“奇怪,怎麼一輛車都沒有?”

陳羽走到小區門口,四處看了看,一輛出租車也沒看到。

這倒也是正常現象,畢竟此時處於上班高峰期,出租車必然會出現短缺。

但陳羽等了老半天,直等得不耐煩,還是沒有看到哪怕一輛出租車,這就有點太倒黴了。

“叔叔,買花嗎?”

陳羽正看著時間等待,忽然聽到一個弱弱的聲音。

他抬頭看去,在不遠處看到了一個捧著花籃的小姑娘。

小姑娘大概七八歲的樣子,穿著一身漂亮的粉色裙子,紮著兩個馬尾辮,臉上的笑容憨厚而可愛,似乎能融化天下最冰冷的人的心。

花籃在小姑娘的手中,簡直像個龐然大物。她拿著花籃,踉踉蹌蹌,不停地向過往行人推銷著自己的鮮花。

說是鮮花,但陳羽看那些花的樣子,已經有些枯萎,顯然並不新鮮。

小姑娘雖然在努力推銷著自己的花,但行人匆匆,沒有一個人選擇停下來,買上一束。

她有些氣餒,躊躇了半天,忽然看向陳羽,和正在看她的陳羽,四目相對。

“叔叔,買花嗎?”

小姑娘顛顛跑過來,露出甜美的微笑,問陳羽道。

陳羽假裝沒聽見,直到小姑娘又叫了一聲,才恍然大悟道:“你是在叫我嗎?”

“是呀是呀!”小姑娘忙不迭點頭。

“不買。”陳羽冷酷地拒絕。

“嗷……”小姑娘低下頭,轉身就要離開。

“……如果你叫我哥哥,我可能會考慮一下。”陳羽的聲音在她背後響起。

“哥哥,買花嗎!”小姑娘立刻反應過來,大聲問道。

“這花多少錢?”陳羽調戲完小姑娘,笑著問道。

“原本一束是要10塊錢的,但現在隻要5塊!很便宜!”小姑娘活像個奸商,為陳羽介紹道。

“玫瑰花隻有在520的時候,一束才值10塊錢。現在520都過去了,這些花也不怎麼新鮮,5塊錢太貴了。”陳羽蹲下來,對小姑娘說道。

“那……我可以再便宜一點!4塊怎麼樣?”小姑娘想了想,又可憐地道,“哥哥,這些都是520剩下的花,它們就要死了,你就發發好心,買一束吧!”

“花在被摘下來的那一刻,就已經死了。”陳羽好心提醒。

“啊?”小姑娘愣住了。

“啊什麼啊,小小年紀還會打感情牌了。”陳羽揉了揉小姑娘的腦袋,道,“我買一朵。趕緊回家去吧,這些花已經過時了,沒幾個人會買的。”

“我不要回去,賣不完這些花,我是不會回去的。”小姑娘倔強地道。

“為什麼不回去?”陳羽好奇地問道。

“因為丫丫已經是懂事的好孩子了,要為媽媽分擔!”名叫丫丫的小姑娘說道,“媽媽一個人開花店,很累的。丫丫要幫媽媽賣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