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移民與國籍(2 / 2)

“巴西的國籍政策,是葡萄牙語係國家公民在巴西連續居住4年,擁有巴西籍子女或配偶的在巴西居住滿1年,就可以獲得巴西國籍;如果是非葡萄牙語係國家,則需要在巴西連續居住滿15年;對於5歲前移居巴西的外國兒童,可先申請臨時入籍證書,隻要一直遵守巴西的法律,在成年後的2年內即可申請巴西國籍。與巴西現職外交官結婚5年以上的外國配偶或受雇於巴西外交、領事機構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外國人,在巴西居住時間超過30天即可申請入巴西籍。申請應遞交給巴西駐外領事機構,由巴西外交部轉外國人局受理。入籍證書由外交部頒發!”

這些政策麼,張海諾之前已經問過馮.哈恩爵士了,他再在海德伍特這裏問一遍,無非是想從這位薩爾瓦多副市長這裏獲得一些“便利”。果然,海德伍特停頓了一會兒,接著說道:

“根據林克先生預計的投資規模,我們完全放寬對貴船廠聘請的高級技師、工程師和高級船工取得居留身份的限製,我可以保證,等林克先生的資金落實之後,我們至少會給貴船廠20到30個永久居留身份名額,另外長期在貴船廠工作的外籍船工,我們也會縮短他們取得永久居留身份所需要的居住年限。你看如何?”

張海諾不敢嫌少,連忙說道:“噢,那真是太感謝了!這樣我就可以放心的向他們發出聘書了!”

海德伍特點點頭,“對了,在下以私人身份提醒林克先生一點!巴西法律規定,隻有巴西有民事能力的公民和持有永居簽證的外國人才能作為企業代表,代表公司簽字、行使委托或接受委托。為快捷起見,外國人投資一般找一位巴西籍且有民事能力的人,合組新公司,否則手續就相當繁瑣,但在合夥雙方出資比例上並無規定。”

這一點張海諾來之前也從德國商會打聽過了,隻是他目前還沒有找到合適而又可靠的合夥人,眼前這位副市長先生或許是個不錯的生意夥伴,但在保密性方麵恐怕就不敢恭維了。

盡管如此,張海諾還是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並且感激萬分的說道:

“噢,原來如此,真是太感謝副市長先生的提點!”

“不敢當!”這句話之後,海德伍特笑眯眯的將張海諾和奧托上上下下打量一遍,最後將目光落在了張海諾身上。

“不知林克先生有沒有興趣盡快加入巴西國籍?”

對於這個問題,張海諾有點意外,他對此不置可否,而是以進代答道:“懇請海德伍特先生賜教!”

“在下有一子二女,均已取得巴西國籍。大女兒已經出嫁,小女兒今年18歲,剛剛從裏約熱內盧女子學院畢業!想必林克先生還記得剛才在下所說加入巴西國籍的要求,如果林克先生通過投資獲得永久居留身份,又和巴西籍女子成婚,那麼加入巴西國籍最快隻需要2年時間!”

張海諾幾乎在瞬間石化,巴西現在都興這樣招親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