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救贖親人的無名英雄(2 / 2)

封國棟連忙求饒,“胡說什麼呢,我是老爺們,從來不打女人,別說你還是我嬌滴滴的小媳婦,隻有你打我的份,我絕對是不敢還手的。”

沈冰月威脅人高馬大的封國棟:“你現在後悔還來得及。”

高高壯壯的封國棟變得痞痞的:“打是親罵是愛嘛,媳婦捶捶打打,就跟撓癢癢似的。我要是打媳婦,辱沒我曾穿了六年的軍裝,媳婦隻能疼,隻能寵,要不不要我了我就打光棍了。大不了,床上我討回來。什麼後悔,沒有的事,我還怕你後悔呢!”

沒個正形。

翌日

公社要搞較大規模的宣傳板報,主要在鄉鎮街道的牆上做宣傳,在各村的生產大隊抽調人員去幫忙。

沈家莊這項任務毫無懸念的落到了剛正式加入生產大隊的沈冰月頭上。

沈冰月就到公社去幫忙,到了公社集合的時候,才看到李峰和鄰村的女知青李冬梅也在。

這次公社總共抽調了8個人,包括知青在內,都是有些辦板報宣傳經驗的人員。

女知青李冬梅是首都人士,家裏都是棉紡廠的工人,老麼,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家裏重男輕女,逼著她下鄉的。

今年19歲,人很利落幹淨,身上的衣服大都是從家裏帶過來的,在女知青中屬於出挑的,要說和沈冰月比,除了皮膚不如沈冰月白皙,倆人外貌上不相上下。㊣ωWW.メ伍2⓪メS.С○м҈

首都來的知青骨子裏還是很高傲的,但表麵上仍舊會對人客客氣氣,這點和李峰倒是蠻像的。

前世沈冰月和李峰結婚前,李峰和李冬梅其實在處對象,不過李冬梅75年底回首都了,回城後倆人就無疾而終。

李峰76年3月突然就同意和沈冰月處對象,不到兩個月倆人就開了結婚證明,正式結為夫妻,76年5月李峰抱回家一個男嬰,說是在竹林裏撿的,看著可憐要收養。

沈冰月那時候剛結婚不同意收養這個孩子,沈媽也很疑惑,提醒閨女:“扔嬰兒農村偶爾會有,但是都是女娃娃,男娃還是第一次見。”

但李峰堅持,沈冰月無奈下最終收養了這個孩子,把戶口上到了夫妻的名下。

李峰在隨後的幾年間以倆人要奮鬥事業為由拒絕再要孩子,後來計劃生育越來越嚴,在滬市李峰有工廠的工作的情況下隻能開證明證明這個孩子是領養的,不是親生的才能再生育孩子。

但李峰堅持要把孩子當親生的養,這麼做會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為由拒絕了,沈冰月養孩子也養出了感情,這樣就一輩子沒有自己的親生孩子。

如果安安穩穩一輩子也就算了,但五十歲知道這孩子原來是李峰和李冬梅的孩子,而且孩子在十歲後一直在偷偷跟親媽保持聯係。

家裏其實就自己蒙在鼓裏。

孩子嫌棄養母身體不好是個累贅,和李峰看不起沈冰月也有關係。

沈冰月重生了,再看著李冬梅,就怎麼都不是滋味。

想著前世有我這個接盤俠,接收了你拋棄的男人和孩子,今世呢!

我重新回來了,不再做接盤俠了,事情會怎麼發展呢!

都說好人有好報,但前世事實上是壞人才遺害萬年。

沈冰月前世知道真相後去首都找過李冬梅,她和閨女一家擠在五六家合住的小四合院30平米的小房子裏,抄著京腔,諷刺挖苦沈冰月鄉下人嫁給李峰跟著去了滬市還不是托了自己的福,要不是自己讓出了李峰,沈冰月哪能生活在大城市,就隨便找個老農民嫁了了事。

絲毫沒有一絲愧疚,洋洋自得,自己的丈夫死了要光明正大的認回親生兒子了,自私自利,還好像是她施舍給沈冰月的,沈冰月應該感激她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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