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村莊性財產的自治問題(1 / 2)

村莊性財產是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為村民提供公共服務的特殊產品,它包括非增值性財產和資源性財產兩大類。非增值性財產包括道路(含機耕道)、渠道、公益性埸所等,這類財產具有易侵蝕易變化不穩固的特點;資源性財產包括宅基地、集體山埸、小山塘、水庫、農村“四荒”等,這類財產具有持續創造價值的明顯特點。

道路、渠道、公益性埸所等非增值性財產的形成,一部分為遺產性財產,一部分是當代農民勞動創造,一部分是國家投入建設,隨著歲月的變遷,村莊由於沒有誰來支付管理成本,也沒有管理製度,導致非增值性財產損毀。集體山埸、小山塘、水庫、農村“四荒”等資源性財產的形成則是製度的安排,大都來源於土改。由於沒有相關政策的安排,或者出於村莊內部的原因,這部分資產屬於集體所有。

村莊性財產作為公益性質的公共產品,在村莊事務、村莊生產、村民生活中發揮著很重要的作用,比如村莊渠道在村莊生產中的作用更是不容替代,但是村莊性財產管理的現狀令人憂心。村莊道路的管理在統籌提留時代,農民繳納了公路維修資金,一般一個年度可以作一次簡單的維修,現在就難辦了,一些村莊道路在雨季簡直是寸步難行,修了水泥路的村莊道路隨著使用年限的增加,問題又顯現出來了,道路路肩長滿野草,使本來不寬的水泥路更顯擁擠,交通事故頻發,由於排水的原因,路麵斷裂的情況隨年輪不斷增多。村莊渠道擔負著農田灌溉的特殊使命,但由於水費糧征收使用體製的問題,渠道清淤又成了村莊一大難事。分田到戶以後,很多集體時期修建的渠道人為破壞嚴重,水的利用率降低。由於長期以來無人管理,田塊和渠道位移,導致有些地方集體時期能過水的田塊,現在卻不能過水,農民隻好抽水灌田,增大了種田的成本。還有一些生產隊時期建設的公益性埸所,長期無人管理,不但不能使用,反而成了村莊難看的景觀。一些資源性財產更是管理混亂,在南方村莊,占道種菜,占荒為己的現象十分普遍,一些增值性資源,在出讓經營權,發包使用權等過程中,少數人暗箱操作,產生了村莊社會的腐敗。

村莊性財產管理是農村公共領域管理中的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也是鄉村社會治理中的一個重大問題,它不僅是維護村莊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大問題,也是維護村莊公平正義的大問題。農村社會的特殊性決定了鄉村治理的複雜性。我在《農村公共領域成長問題》一文中,提到了農村公共領域中的村莊性財產和資源性財產、公共道德和公共權力等幾個問題,其實在村莊性公共領域中應該包括人口資源問題。因為村莊性資源和資產是製度和政策安排的,如果人口不按照製度的安排生產,就會產生村莊社會在資源占有上的不公平。所謂人多力量大,村莊社會淩弱現象最終使農村社會不和諧。在這個意義上講,村莊性財產管理不僅是村莊社會管理中的大問題,而且是實現鄉村有效治理的大問題。一部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明確了村莊治理的手段,但在治理目標、方法和途徑上仍然有很多不明確的地方,尤其是操作性不強,執行力不夠。在農村公共領域沒有成文法的情況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更應詳盡周到。未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修訂應充分考慮農村社會管理的現狀和需要,充分考慮相關法配套,將農村公共領域的管理引入立法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