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百姓父母(1 / 2)

畫兒靜靜地站在那裏沒有走。縣丞大人見她不走,麵色頓時沉了下來:“你怎麼還不走啊!剛就跟你說了,讓你家大人來。”這種買山可不是小事兒,一個小孩子怎麼做主?

畫兒搖頭:“我父母已經去世了,家裏隻有我和我弟弟兩個人,沒有大人。但是這座山我必須買。”

“這也不行,關於買賣田地及山林,那都是有明文規定的,未成年男女是沒有權力買賣的。”縣丞大人仍舊一口拒絕,都成兩孤兒了買什麼山啊。

畫兒對這山是勢在必得的,她不能因為不能買而不買啊!便抬起頭一臉的平靜:“我要見縣令大人。”

“見了縣令大人也沒有用,就是這麼規定的。你若是家裏沒有大人了,你也可以以你其他親戚的名義買。我能幫你的就這麼多了,你回去吧!”縣丞大人仍舊拒絕。

畫兒輕輕一笑:“我這還沒有見呢?你怎麼就知道我見了縣令大人也沒有用?”

“縣令大人日理萬機,哪有功夫見你啊!快回去吧!”縣丞大人一臉的不耐煩,這個小丫頭怎麼這麼倔強?趕都趕不走。

畫兒收起臉上的笑容,一本正經,目光死死的盯著縣丞:“縣令大人再日理萬機那也是為了百姓,我也是上陽縣眾多百姓之一,他怎麼就沒有功夫見我呢?”

縣丞真是覺得眼前這個小丫頭太麻煩了:“你趕緊走,別在這兒搗亂?本縣丞還有很多公務要忙。”說著就叫了衙役把畫兒往外趕。

畫兒一時情急,便大聲的叫喊起來:“你憑趕我走,我要見縣令大人。縣令大人永樂鎮楚畫兒有事求見,縣令大人……”

白曉清坐在縣衙班房處理上一任縣令留下來的公務,真是千頭萬緒。通常官員交接都有半個月時間左右,可是上一個縣令倒好,處理完了得月樓與乞丐起衝突死傷乞丐案之後,才兩天就走了,而且是帶著縣丞一起走的。等他調任上陽縣,上一任縣令已經離職近十天了,完全沒有交接。

此時正不知如何解決這些無頭公務時,卻聽到外麵的喧嘩之聲,便忙起身出去看看發生的什麼事?

這剛從班房裏出來,就看到衙役架著一個十來歲的小姑娘往外走。小姑娘正大聲叫喊著,便忙上前製止:“住手,發生什麼事兒?怎麼對個小孩子都這麼野蠻?”

那衙役聽到縣令大人的命令,忙把畫兒放下來。畫兒見那說話之人,莫約二十七八歲的模樣,沒有穿官袍,一身月白竹衫,頭發簡單的束起挽成髻。這莫不就是新上任的縣令大人?

縣丞大人忙上前:“回大人,這個小丫頭在這兒搗亂,讓她走她一直不走,下官才讓衙役趕她出去的。”

畫兒一獲得自由,聽縣丞這麼一喊,便確定這個沒有著官服的人就是縣令大人了,忙跑到他麵前,卟嗵一聲跪下了:“大人,民女沒有搗亂,隻是前來買山的。”

白曉清一愣,這個十來歲的小丫頭買山?便好奇的問:“你是哪裏人氏?買何處的山?”

畫兒跪在地上真心不舒服,但是隻能強忍著:“民女永樂鎮食為天酒樓的楚畫兒,買的是永樂鎮鎮西的那座山。”說完便故意挪了挪腿,一臉的可憐狀。

白曉清聽她這自我介紹挺耳熟的,就是一時想不起來,看見她那小動作了,便說了一聲:“先起來吧!你為什麼要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