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政府作為統籌主體的職能(3)(1 / 2)

2.4.2.3財政投入的先導方式

發揮政府財政投入的先導作用,主要在於要把政府的扶持同引導社會資本和農戶積極投資農業、農村結合起來。

(1)發揮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財政投入的先導作用,首先應改革傳統的政府投入方式。根據上述涉農投入現狀的分析,這一改革主要在於:

一是要轉變政府扶持對象用力點。迄今為止,政府生產性的投入習慣於直接麵對農村千家萬戶(如各種直接補貼、獎勵),公共物品的投入也往往針對的是自然村落或行政單位,例如農村道路建設就多以解決現有自然基礎上行政鄉、村、組的通達為目標。這種方式,由於脫離了工業化和市場化的考慮,效果往往較差。按照推進農村工業化的要求,就必須改變這種為農民服務的著力點,由主要向千家萬戶提供支持與保護的現狀,轉向主要扶持關係農民更大利益的農業產業化的推進,轉向能帶動更多農民致富的種養殖大戶、業主、公司等,以產生又快又好的發展效果。在公共物品的投入上,也必須改變為分散作業的、小規模的、自給自足的農戶和生產單位提供公共產品的現狀,轉向為農業產業化推進創造有利條件,即在道路交通、水利設施、教育、衛生、小集鎮建設等公共產品投入上,充分考慮優勢農產品開發和資本集約化、規模化、組織化的生產需要,充分考慮相關市場經營的需要。

二是要改革和完善政府涉農投入體製。在現行財政管理體製下,首先應改革和完善中央財政涉農投入多頭管理的體製,保證涉農投入的協調統一和集中有效。作為地方政府尤其是在西部地區的地方政府,為了使有限的財力發揮先導作用,應主要實行整合或集合財政支農的投入方式。這就是說,應以當地具有相對優勢尤其是具有區域市場比較優勢的農產品生產開發為項目單位,把政府對農業、農村的各個單項(條條)投入(項目)連同農戶等生產要素單位整合起來,集中進行開發經營,形成以優勢農產品生產為中心的、共生共存的有機整體,以產生出更好的投入效果和帶動作用。這種整合政府對農業、農村的條塊投入所進行的集成考慮,既有利於推進農業工業化和培養現代農民,也有利於帶動區域農村經濟更大發展和加快農村麵貌的改觀。

(2)為了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財政投入還應為社會資本投資農業(村)搭建起平台。現行以家庭為基本生產作業單位的農業生產組織體係,使土地呈小塊分割和生產經營呈分散狀態,難以成片開發,難以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生產,難以進行基礎設施等公共產品和其他生產要素的配套和改善,概括地說就是難以實行農業產業化,這自然使社會資本難以進入農業進行生產經營。要推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業,就必須為社會資本投資農業搭建一個合適的平台。這個平台,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就是要滿足社會資本投入農業的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的生產要求和其生產經營所必需的各類生產要素必須緊密聯係配套的要求,就是風險最小而收益最大的要求。實踐證明,這個平台應以主要圍繞農業產業化經營所生成的集成項目為比較可行的、較多的選擇。所謂集成項目,就是集政府、社會資本、農戶投入為一體的、有比較優勢的農業產業化項目。這既能減小社會資本投入風險、經營成本和解決必需的各生產要素配合問題,又帶動了農戶,使政府以較少投入便引來了社會資本的積極投入,也使得財政投入的效能大大提高。

(3)財政投入對社會資本的另一個引導還在於,財政投入應為社會資本投資農業提供必要的公共產品服務條件。從社會資本角度來看,如果當地農村的優勢農產品確有不可替代的優勢,它又有意願進入農業生產領域,除了考慮土地供給、產品優勢、勞動力成本,以及政府在取消農業稅後加大農業生產投入方麵究竟還能爭取到多少配套投入或產業支持政策外,它還要考慮政府對生產所需的交通、衛生、文教、通信、水利設施等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條件和支持政策。因此,把財政對於公共產品服務的投入與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農業產業化結合起來,是應當認真考慮的。以修建農村道路為例,道路的價值不僅僅是通行便利,更重要的是道路可以使農業產業化以及周邊土地價值、勞動力價值倍增。如果鄉村道路建設僅是以解決現有自然基礎上產生的行政村鄉的通達為目標,那麼這種投入的價值尤其是經濟價值就要大打折扣,因為這樣的投入不是在改變傳統的小生產組織體係結構,而是在穩定這種結構;不是在加快產業化和提升土地、勞動力要素的價值,而是有可能繼續排斥社會資本進入農業,因而也就不可能對相關生產要素投入、土地資源和勞動力資源向資本轉化產生倍增和催化的效應。換個角度,如果政府投入不變,我們不再以自然村落或行政單位,而是以優勢農產品的生產和加工來規劃公共產品的投入,效果可能就會不同,它就既能滿足和有利於社會資本投入農業,又能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推進農村土地資源、勞動力資源向土地資本和勞動力資本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