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以縣及縣以下中心城鎮為主要依托,推進產業集群發展。工業化推動了城鎮化,反過來,城鎮的發展又為工業的更大發展創造了條件。眾多研究都表明,較大城鎮的工業效率比缺乏一定城鎮規模的效率明顯高出許多。要利用有一定工業基礎的縣城和中心鎮,或者城鎮的專業市場、集貿市場條件,發展“小而專、小而精、小而特、小而優”的中小企業集群,盡量避免分散集聚和脫離城鎮。這樣,既利用了城鎮的條件,又壯大了城鎮的產業支撐,對以城帶鄉具有最直接和最現實的效果。
(4)積極培育和完善相關條件,因勢利導發展產業集群。美國學者波特的“鑽石模型”概括了一個地方發展產業集群的四個重要條件:企業戰略與競爭的時空背景、市場需求條件、生產要素條件、相關與支持性產業條件,此外,還有機會和政府行為兩個輔助條件。我國有些學者則認為產業集群形成的核心條件有三個:產品或服務必須具有較長的最低價值鏈、全球化的市場、知識導向的區域,以及兩個輔助條件:完善的輔助性機構、良好的社會資本。
實際上,根據我國目前市場化程度,尤其是西部地區實際狀況,發展中小企業的產業集群,應著重注意的是三個條件:市場條件、生產要素條件、輔助產業與機構條件,以及政府職能的轉變和良好的社會資本兩個輔助條件。這裏,政府職能轉變,對資源配置、法製與市場環境影響很大,從而對企業發展影響極大。良好的社會資本,是指一種類似於道德的一種經濟資源,它可以促進企業之間的信任,增強合作和減少企業交易成本,加快集群內各種信息、知識的擴散應用。如溫州人特有的誠信、“有錢大家賺”的文化所形成的全國和全球營銷網絡,就是其產業集群較快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發展產業集群必須重視條件,不能脫離條件去發展。但是,也要重視條件的培育和完善。一些產業集群發展的經驗表明,一些產業的先入者也許是偶然的,但最初的集聚卻正是隨著該地條件的培育改善而逐漸興起,並隨著更多企業產生的路徑依賴,最後才形成較大的產業群體的。
5.3.2推進工業園區化和園區產業化
5.3.2.1工業園區化趨向
工業發展園區,是指固定在特定的地理或空間範圍、以現代製造業為主體所形成的產業集聚區。在我國,它包括:①工業園區,即經過全國性整頓後政府統一批準設立的區域的工業專門發展區。它實際上又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產業基本無關聯或關聯度低的工業園區,一種是產業關聯度高或產業集群式發展的工業園區。後一種形式,是目前的主要趨勢。②工業集中發展區,即在未設立工業園區的區域設立的可包羅不同產業的工業集聚發展區,一般存在於縣及縣以下重點鄉鎮。③出口加工區,即以麵向國際市場為主的工業加工集聚區。④高新技術工業園區。由於高新技術製造業要求與大學、科研單位結合在一起,通常已把高新技術工業園區納入到高校科技園區範疇。這裏,討論所涉及的主要是前兩種形式。
工業集中和集群發展,是工業競爭和工業發展的必然結果和必然趨勢。工業園區,是隨著工業集中和集群發展出現的,當前工業園區化的趨向非常明顯。據英國著名學者馬歇爾的考證,早在1250年就有了生產集中現象,1890年就首次出現以“產業區”概念來命名的產業集群。隨著歐美國家工業化進程加快並陸續完成,產業集中和集群大量出現,各種色彩斑斕、塊狀明顯的“經濟馬賽克”——工業園區也大量出現,據估計,目前全球的各類工業園區已有一千多個。我國的工業園區,是在改革開放興辦經濟特區成功後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的。1984年到1986年,國務院陸續批準設立了我國首批14個國家級開發區。1992年到1996年,是國家級開發區高速增長時期,總數增加到32個,全國各地在其示範作用下,掀起了開發區自建熱潮。1997年以後,國家級開發區增加到54個,對成千上萬的地方開發區則進行了清理、整頓、壓縮和規範,除統一保留部分工業園外,縣及縣以下重點鎮較多地隻設立了工業集中發展區。這些等級、規模不一的開發區、投資區、集中發展區,稱謂不同,實際上就是通稱的工業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