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在商場與情場之間(2)(1 / 3)

芳芳30歲,算是“70後”的一代。而她的“商齡”已有10多年。給別人打過工,做過服裝批發,其後大部分的時間裏,她都在做電器生意。

在遊走江湖的10多年裏,她的足跡遍及浙江、湖北、廣東等地。最後駐足四川,開始了她的多彩人生。

“我這個人的性格比較叛逆,也比較大膽,做了許多好像與我這個年齡不相符的事情!”

當我們在預定的“歐洲房子”落座的時候,芳芳這樣開場。

她快人快語,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而更出乎意料的,是那些被她稱之為“叛逆”的故事……

曾經的往事

1

芳芳出生於溫州樂清市。

父母在湖北做生意,她自小跟著外婆長大。在樂清讀完一年級後,轉到湖北讀書。她是父母的“乖乖女”,在學校也從沒有什麼出格的事。

13歲那年發生的一件事情,改變了她的命運。

那還是在初中一年級的時候。她和一個同學發生爭執,最後打了起來。她因為打不過,一時性急,隨手拉過雨傘擋了一下,卻把對方戳傷了。老師大發雷霆,狠狠地批評了她。她不服氣,竟然和老師頂撞起來。自知事情“鬧大了”,怕回家被父母打罵,索性離家出走,躲到了一位同學家。大概二、三天後,父親把她找了回來,狠狠地打了一頓。這一打,倒真的打出了她的叛逆。她一氣之下,乘母親不注意,偷偷拿走了家裏的800元錢,帶了兩套衣服。先跑到沙市,再從沙市到武漢,乘上了一輛開往廣州的火車。

“當時我也是漫無目的,不知道怎麼會上廣州火車的。”

在廣州住了兩天,身上的錢隻剩下20元,住沒法住,吃不夠吃,心裏慌慌的。她沿著公路溜達,最後來到一個公園。想想自己在廣州舉目無親,又沒有錢,急得大哭起來。

哭聲驚動了四周,不少人駐足觀望。

有個看上去很和善的婦女走了過來,問她:“小妹妹,你怎麼了?”

她撒謊:“我是孤兒,從孤兒院裏跑出來的,我不想呆在孤兒院!”

這位善良的婦女收留了她。

隨後,她知道,這位好心的阿姨也是浙江人,在廣州開一家電子產品銷售店。

阿姨問:“你想不想去讀書?”

她說:“我不讀書,我幫你打工吧。”

她於是成為這位浙江婦女開的店裏的一名“夥計”,每天幫著擦擦桌椅,燒燒開水,每月給她幾百元的工錢。

大約半年之後,小芳芳突然想起家來。她給家裏寫了一封信,大意是說,如果我打電話回來,爸爸媽媽不要罵我,如果罵我,就再也不回家了。

她怕父母過去找她,信封上竟然不留地址。

這半年沒有音訊,父母以為她早已不在人世了。接到她的來信,母親一個勁地哭,盼望她歸來。

那天,她估計信已到家了,就試著給家裏打了一個電話。接電話的是她姐姐,姐姐說:“妹妹你回來吧,爸爸媽媽不回責怪你的!”

芳芳把事情的原委告訴她的老板。老板沒有責備她,反而鼓勵她回到父母身邊。

她給芳芳的媽媽打電話:“你們放心,你女兒在這邊沒做什麼壞事,也沒受人欺負!”

芳芳的媽媽在電話裏泣不成聲:“你真是個好心人!”

2

芳芳回到湖北,在父母身邊住了一些日子,然後被送回溫州繼續讀書。

但畢竟在外麵混了大半年,心變得很野,原有的知識也忘得差不多了。再回學校的時候,她再也無心學習,成天就是玩,還常常惹事生非。初三的時候,學校給她下了“逐客令”:她被開除了。

她告訴媽媽,她不想再讀書。

“不讀就不讀吧!”她媽媽知道逼她無用,鼓勵她出去做生意。她已16歲,這個年齡出去經商的溫州人比比皆是。

也巧,她第一次“出走”到廣州的時候,那裏一個熟人也沒有。而這時候,她的姐姐已考上廣州師範大學,正在那裏求學。她一個堂姐夫,堂姐夫的幾個兄弟也都陸續來到廣州做生意。

就去廣州吧!她想。

她這次到廣州,不再是幫人打工,而是做服裝批發。此時,她的媽媽也輾轉湖北、北京等地做服裝生意。她在廣州給媽媽發貨,遇到適銷對路的新款式,她就大批量發過去。媽媽的生意有了她的相助,也日益紅火。

她在這裏,遇到了自己的第一個男朋友。一個模特,也是樂清人,也在做服裝生意。他鄉見老鄉,兩顆年輕的心很快相融在一起。男朋友的服裝店開在杭州,經常到廣州進貨。與芳芳相戀後,進貨的事就交給了她。她的生活因此忙碌起來,但卻從未有過的快樂。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大約三年。他們最終沒有走上婚姻的紅地毯,他們選擇了分手。

而分手的原因很簡單。

“也說不清誰對誰錯,當時年輕嘛,就是任性,覺得兩個人在一起合不來,沒意思了,就各走各的了!”

分手的時候,芳芳把他們共同的財物全部留給了男友,自己隻揣了一張身份證,帶上自己的衣服,走了。

3

“我從哪裏來,我也不知道;我到哪裏去,我也不知道……”瓊瑤有本書這樣結尾。

芳芳當然知道自己從哪裏來。但在和男朋友分手後,要到哪裏去,一時茫然無知。

廣州她是不願待了。當初她到那裏,是因為有姐姐,隨後是有他。而今,他走了,姐姐大學畢業也走了。她已沒有留在廣州的理由。芳芳說她“叛逆”,但在很多時候,她對親情、友情始終存有一種依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