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8章 訴衷腸(3)(1 / 1)

閔風靜靜的看著她,“可我們隻是一群土匪,有今天沒有明天的土匪!”

小染反問:“土匪又怎麼了?土匪也是人,而且,都是有情有義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

她看著他,認真的道:“至少,我這兩天看到的,就是這樣!”

閔風沒看她,他的嘴裏依舊叼著那根青草,神情看起來玩世不恭,可眸子裏,卻深邃得如同一潭秋水。

他看著遠方層巒疊嶂起伏的山巒,在微微刺骨的深秋山裏的風裏,他的聲音幽幽的,

像是來自群山間精靈和天堂神仙的綸音:“我給你講幾個故事吧。”

小染一怔,不待她反應,他的聲音已淡淡的在身旁響了起來:

“也不知是在哪一府哪一縣,有一個少年,家裏有些田地,還在鎮上有幾間房,爹又是開私塾的,

家裏還有娘和一個妹妹,一家人其樂融融,過著平和而幸福的日子。”

這開場白怎麼聽怎麼都像是閔風的自述,於是小染打起了十二萬分的精神,傾耳細聽,大氣也不敢出。

“少年十六歲的時候,家裏替他訂下了一門親事,是與他青梅竹馬長大的表妹。

隻因表妹的爹過世不久,所以得守孝三年才能成婚。

可就在那一年,表妹的伯父去世了,表妹去熹州奔喪。

本來這隻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不幸的是,她碰上了當地知府的兒子。

這位爺仗著自己父親是大官,背後又有當朝宰相撐腰,於是一向橫行霸道,又荒淫無度,

遊山玩水之時,沿運河坐船南下,竟要征集美貌少女拉纖拖船。

很不幸,表妹因為正在熹州,所以也被衙役們拖去拉纖。

更不幸的是,表妹拉纖時被知府的兒子一眼看中,強行掠上了船,就要霸王硬上弓。

表妹不從,道自己已有婚約,是有夫之婦,君子不應奪人之妻。

知府兒子便道:你不從也行,但我見你雙足嫋娜可人,想必跳舞是跳得極好的。

你若能在燒紅的銅柱上跳完一曲霓裳舞,便放你回家與未婚夫成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