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路(2)(1 / 1)

這下把四川股東惹毛了,大家說:既奪路權,又不認倒款,更提現金,形同搶劫。最壞的是,盛宣懷仗著他龜兒是郵傳部尚書,不準各地電報局譯發關於鐵路文電,也就是說,川漢鐵路公司總部要跟各地分公司、租股局,隻能恢複以前的快馬急遞,這不是束縛人民與團體的通訊自由麼?諮議局的議員們拍桌大罵。

三天之內,保路同誌大會便轟轟烈烈地在成都嶽府街鐵路公司的大廳內宣布成立了。五月廿一日(6月17日)的到會人數,足足在5000人以上,人流一直排到嶽府街兩頭和三倒拐口子。

“羅綸,他是一位很白晳的胖子,人並不甚高。他一登台向滿場的人行了一禮,開口便是‘各位股東’,很洪亮的聲音,‘我們四川的父老伯叔!我們四川人的生命財產——讓盛宣懷給我們賣了!賣給外國人去了。’就這樣差不多一字一吐的,簡單的說了這幾句。他接著便號啕大哭起來。滿場便都號啕大哭起來了——真真是在號啕,滿場的老年人、中年人、少年人都放出了聲音在汪汪汪汪大哭。

‘是可忍,孰不可忍呀!汪汪汪汪……’‘我們要反對,我們要誓死反對呀!汪汪汪……’‘反對賣國奴盛宣懷!反對賣國機關郵傳部!’連哭帶叫的聲音把滿場都轟動起來了。羅綸在壇上哭,一切的股東在壇下哭,連司裏跑動著的雜役都在哭,不消說我們在旁邊參觀的人也在哭的。”(郭沫若《反正前後》)

這種悲情場麵每天都在上演。

聲勢雖大,但主張“保款”的人還是多於主張“保路”的人,用諮議局副議長肖湘的話說,是“以索還用款為歸宿,以反對國有為手段”。但在向朝廷上奏、請願將近兩月之後,政府不僅一點兒沒有鬆口,反而因為李稷勳之事,矛盾空前激化。

李稷勳是四川秀山人,1909年以郵傳部左丞參議的身份被派往川漢鐵路公司宜昌分公司任總理。他本來是反對鐵路國有的,但不知是受到了頂頭上司盛宣懷的壓力,還是放棄了本土立場轉而為政府利益謀,他在1911年8月上旬表示同意將川路餘款轉為國有路款。如此一來立遭千夫所指,股東大會有人宣稱“盛宣懷賣路於前,李稷勳賣路於後,是害吾川之生命財產,皆二賊所為,吾川人必誓殺此二賊”。

然而盛宣懷決意強硬到底,聯合端方、瑞澂等人聯名上奏,派李稷勳繼續主持收歸國有後的川漢鐵路宜昌段建設。消息傳來,全川沸騰,罷市罷工,勢所必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