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三年我留下兩大遺憾。
第一,我沒有和“阿佳(a)”打破隔膜。
我和“阿佳”小學起就是同班同學,“阿佳”在班集體一直都是才華橫溢,鶴立雞群的風雲人物。那時候,老師拿的成績單裏頭名列前茅者少不了他,老師拿起當做範文的文章一直都是他,我偶爾隻是一個陪襯。“阿佳”喜歡看漫畫書,朋友圈子狹小,那時候他好像隻有一位同看漫畫的朋友。每學期末,所有可以作為一個好學生標簽的東西他應有盡有,三好學生、學習標兵之類的,隻要教育界存在的榮譽,班主任一定會按在他頭上。
那時候,我一個鄉巴佬剛剛進城讀書,對於這種人物是望而卻步的,不過那種明星的光芒卻成為我久遠的記憶。第一次同班隻維持一年,後來分班,“阿佳”安排到實驗班,我與實驗班無緣,但不是我不行。聽說這次考試安排的密不透風,我在“白嶺”陪爺爺奶奶沒有接到消息,被打發到普通班級。自然,像我這樣境遇的**絲男不在少數,“龔哥(b)”後來就爆料,“邱哥(c)”也沒來學校考試,他爹送了紅包和幾瓶葡萄酒事情就被擺平了。福禍相依,我沒有因為沒去實驗班而傷心,恰恰是這樣的情況我和“龔哥”後來成為鐵兄弟。
在讀五六年級的時光裏“阿佳”依舊名聲大震,他和兩位文藝青年組成學校赫赫有名的“三劍客”,十二歲就可以創造長篇武俠小說。而我那個時候跟文學不搭邊,盡管自己的文章經常會被當做範文,老師問你夢想是什麼,我千篇一律的說想當作家,老師問我偶像是什麼,我按部就班魯迅。說歸說,我那時候沒有過真真正正的考慮要走文學道路,也體會不到夢想的重量,因為作家距離現實生活過於遙遠。
並且,我要澄清,我最先被看好的特長是畫畫。那時候學校有美術興趣小組,一個禮拜一節課,一個月20塊錢。我家裏拿不出來錢,那時候我們兩兄弟學費裏多出來的兩百多塊錢的借讀費已經令媽媽痛苦不堪。其二,那時候我是呼風喚雨的班長,狐朋狗友一大堆,禮拜天屬於遊戲時間。我們就像一群耗子,在縣城的大街小巷飛簷走壁,除卻通常意義上講的小混混,介於社會青年和在校學生之間的不良分子,我們是活動最積極的一群。並且,畫家這個想法在我看來比作家來得更為荒誕,走後門的“邱哥”就是一個藝術特長生,他跟我講過一個月要四五百的收費,這信心無疑把我的念頭徹底擊碎。
我沒有條件學美術,並且我不是王冕那般的天才。當然,我的拒絕一次次讓帶教我美術課的老師搖頭晃腦,她認為我就應該往這邊發展。老師愛人是搞藝術的,每年暑假都會開設培訓班,她把聯係電話和地地址親手寫給我,要我帶給自己父母,爸爸媽媽當然不同意。一次我跟弟弟在“百家彙(d)”過街,老師又親自給我介紹補習班的位置,結果隻能說人各有命,我沒有畫畫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