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極不正當的請求也有人答應代呈,可見私下請托的確有損公益。許多正當的請求常被卑汙的官員接手轉呈,而我說的卑汙官員不僅指腐敗墮落者,也指那些老奸巨猾者,這種人隻想受人之托而無意替人辦事。有些人答應替人說項時並不想盡心盡力去說,但若發現該事由於他人說情而有辦成的希望時,他們又極想得到請托人的酬謝,或是分到部分酬金,或至少會在事情辦成之前利用請托人的希望。有些人答應代轉請求隻是想借機去見到某人,或去探聽什麼消息,因為除受托之事外他們找不到其他的適當借口,待自己的目的達到後,他們絲毫不關心那項請求的成敗。概而言之,這種人是把他人委托之事當作自己過河之橋。更有甚者,有些人接受人家的委托是一心想讓那受托之事砸鍋,以此來討好請求者的冤家或競爭對手。
毋庸置疑,可以說每接手一項請求就獲得了一種權利。若請求者是想通過托人打點而贏得某場官司,那受托人就獲得了主持公道的權利;若請求人是想通過請人說項而競爭某個職位,那受托人就獲得了評功鑒才的權利。倘受托人之感情在前例中偏向無理的一方,那他最好利用其受托之機使糾紛在私下化解,而不要讓其對簿公堂;倘受托人之感情在後例中偏向較為遜色的某人,那他在成全此人時最好別詆毀那位更有資格升遷者,從而斷了人家的後路。若對別人所托之事不甚了然,那最好去谘詢某位對該事有見識的朋友,他也許會告訴受托人接辦此事是否體麵;不過選擇谘詢人得小心謹慎,以免被人家牽著鼻子走。求人辦事者最恨受托人敷衍欺騙,所以待之以坦誠實乃上策,要麼一開始就拒絕接受委托,要麼就應及時告訴人家事情進展的情況,而且事成之後不可索要額外的報酬,這種坦誠如今已不僅是一種體麵,而且也是一種禮貌。若有人第一個來托情謀求某項特許,而受托人覺得來者幾乎不該獲得該項權利,在這種情況下他應考慮到來者對他的信任,而且如果不通過來者他本來並不可能知道有那項特許,所以他不應該利用這個情報,而應該讓來者另找途徑去達到目的,這也算是回報了人家的信任。不知所求之事的價值大小是頭腦簡單,而不問所求之事正當與否則是缺乏良知。在說項過程中保守秘密是成功的主要手段之一,因為若大肆張揚,讓人家知道自己的事有望辦成,這固然會使其他一些說項人死心,但也有可能促使另一些人加緊活動,甚至招來新的競爭對手。不過掌握好時機才是說項成功的關鍵,須知掌握時機不僅要考慮到那位有權批準請求的要人,而且要考慮到那些有可能阻撓該請求獲得批準的角色。請求者在選中介人的時候,與其選權位更高者,不如選更適合其請求事項的人;與其選統管全局者,不如選分管具體事務的人。一個人若在第一次說項遭拒後既不沮喪也不埋怨,那他第二次提出同樣的請求有時可能獲得恩準。對特別受寵者而言,欲得一寸先求一尺是一條適用的規則,但對情況相反者來說,他最好想要一尺時也先隻求一寸,因為施恩者往往敢於失去一個初次討情者,但卻不願失去已獲得過恩惠的說情者以及先前已經賜予的恩惠。一般人以為求大人物寫封舉薦信不過是煩他舉手之勞,殊不知若是那舉薦理由不充分,那將極大地損害他的名譽,求情說項者中最可惡者莫過於那些以此為生的專業戶,因為他們就是妨害國家秩序的毒藥和病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