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三年元旦前夕,《法治周末》編輯宋學鵬給我打來電話,約我寫專欄,每周一篇,每篇兩千字。我說,法律不是我的專業,恐怕寫不出多少有關法治的文章。他說,專欄屬於該報的文化板塊,隻要寫與文化有關的內容就行。於是,我答應下來。從《米壽周有光》開始,一一記述我所接觸的文化界人士的點滴感受。他們有的是我尊敬的長輩,有的是我認識的同道。他們有學者、記者、編輯,也有作家、畫家、音樂家。寫了一年,積攢了五十餘篇,約十萬字。正巧向繼東先生為廣東人民出版社策劃叢書,承他美意,讓我將這些專欄文章編成一集,進入其中,自然十分高興。
為報紙寫專欄文章,長了不行,短了也不行。寫的時候不免有削足適履的感覺。往往意猶未盡,字數已經到了,隻好就此打往。但編書的時候,卻發現每篇文章篇幅大致相等,也能形成某種閱讀的節奏感。
除了篇幅上的共同點,我講述這些各有特點的文化人的時候,還有一個共同的角度,就是看人首先看長處。有幸認識那些德高望重的長輩,他們曾經從不同方麵給我幫助和啟發,我寫他們自然懷著感恩的心情。對那些與我有過或多或少交往同輩人,或者比我更年輕的朋友,我說到他們的交往,也願意多講他們的優點,多講他們對社會對文化的貢獻,多講他們給我的激勵和鞭策。
去年冬天到天津泰達當代藝術博物館參加徐星紀錄片新作的討論,主持人要我第一個發言。我主要談的是作品在哪些方麵超越了前人,在什麼地方填補了文化的空白。討論會結束後,朋友帥好問我,你盡說好話,是不是把作品說得太高了?帥好是一位以犀利見長的藝術評論家。他對我的質疑不無道理。我當時回答,每個人的發言時間有限。讓我第一個發言,當然要把作品放到時代的背景下,作一個基本定位。作品有優點,有新意,我就要先把這方麵說到位。如果我不是第一個發言,別人已經把作品的好處說夠了,說滿了,再讓我發言,我倒有可能吹毛求疵。
在日常的文化活動中,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被當成多維審視的焦點。人們往往隻是在茫茫人海中偶然地發生交集。我悟出來的心得是:交友多看優點。也許別人有明顯的缺點和毛病,但我和他的交集,是衝著優點去的。這樣,或許可以在霧霾籠罩的時候,獲得一些精神上的陽光。對那些遠離權勢的民間人士,尤其應當多存善意。大家相濡以沫,互相扶持,才能走得更遠。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於北京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