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相識(1 / 2)

大羅山下軍營中,葉芝春與縣令賈士友頒布了五條命令,一是安撫百姓,保證蘄水縣再不受土匪騷擾。二是招驀兵馬,但不強求征兵,參軍者,管吃管住,月俸還有十文錢。三是明確軍營紀律,勤練武力,不得騷擾百姓,不拿百姓一錢一物,如有違反者,死罪。四是發動全縣人民開展生產,保證糧食豐收。五是軍營士兵也要開荒種地,保證自己糧食供應。這些命令實行後,整個蘄水縣很快煥然一新,特別是參軍的人特別多。

王朝與馬軍在軍營外負責招兵買馬,許多人聽說新科武狀元來了石橋鎮,一大早就從各地趕來了,他們都要報名參軍。馬軍沒想到一下子來了這麼多人,一上午就招了三百多青壯年。這些貧苦百姓,因為飽受土匪壓迫,早就盼有人能領導他們抗擊土匪。聽說葉芝春能為民除害,紛紛加入軍營,何況加入軍營每月還有十文錢。有些已逃離蘄水的人,聽說葉芝春來了,也從外地趕回來。而之前的鎮守使羅大福卻以兵營重地,常將那些窮苦百姓拒之門外。有一五十歲老者哭著對王朝訴說,他老婆和女兒都被土匪殺了,他也要加入軍營,為親人報仇,後來王朝安排他到夥房,負責為大夥兒煮飯。

葉芝春正在製定兵馬操練要點,忽聽軍營外一片嘈雜,有人在悲傷地啼哭。葉芝春放下筆,走出營房,原來是一老婦人在哭泣。芝春走上前,問王朝是怎麼回事?王朝道:“這位婦人說她的女兒被土匪抓了,要我們去救她女兒。”葉芝春分開眾人,走到老婦人麵前,將她扶到一張凳子上坐下,道:“大娘,您有何冤屈?您坐下慢慢說!”那老婦人看到葉芝春,突然起身往地上一跪,哭道:“老爺,救救我女兒,我隻有這麼一個女兒。”芝春忙牽起老婦人,問道:“怎麼回事?你能詳細說說嗎?”

老婦人哽咽道:“我和我女兒躲在山裏頭,與世無爭,哪知逃不過他們的魔爪。前幾天天殺的土匪找進山來,不由分說就抓了我女兒,帶到山上去了,你們快去救她啊。。。。”芝春道:“你女兒叫什麼名字?在哪裏被土匪抓了?”老婦人道:“我女兒叫草兒,她才十五歲,我們住在大霧山裏,那天早晨,三個土匪將我女兒綁走,說要拉去做壓寨夫人,我女兒還小啊,她十五歲都不到啊。。。我去拉女兒,被他們打倒在地,傷口至今沒好。。。”老婦人拉起褲管,隻見一道長三寸長的口子還在往外滲血。芝眼眶一熱,悲憤地道:“大娘,你放心,我們一定救女兒出來。”他站起身,吩咐馬軍道:“替這位大娘包紮一下傷口。”馬軍道:“是。”芝春轉身看著遠處的山戀,心道:這幫山賊太狠了,我一定要消滅他們。

當夜,有兩人借著月色,飛馬趕往八裏鎮,此二人不是別人,正是芝春與王朝。他們化妝了,化妝成了兩名衙役,張大福如見了他們一定不會認出他們。二人到了八裏酒家門前,馬上有小二上來打點,“官爺請!”芝春與王朝也不理,隻是道:“我們要見張掌櫃。“小二道:“你們是誰?掌櫃不見人。”芝春低聲道:“我們是公差,煩請通報一聲。”說完給了小二一錠銀子,小二立刻眉開眼笑,道:“好哩。”轉身入內。一會兒,小二出來道:“二位爺,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