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麵的話(必讀)(1 / 1)

各位書友好,在點開本書閱讀之前,要告訴親們一聲,這本書是我以前的一本老書,期間停了好幾年,現在才開始重寫,不敢懇請大家大力支持,隻希望各位體諒一個老家夥的種種不容易,表噴得太厲害。

我也明白,一個人的節操如果掉了,想要再撿起來,千難萬難,尤其是我這種已經是殘花敗柳的老貨。為了提醒及警告自己,我特地把座右銘改成了努力撿節操的人。

再次請親們諒解,為了凝聚更多的人氣(這玩意兒我已經跟節操一起丟了,所以特別渴望擁有),才重新開作者號上傳,事先谘詢了編輯,應該沒有違反起點的規定,也就不存在什麼抄襲了。也因為這個原因,我也沒有厚著臉皮找人要推薦(估計求了也沒人鳥),隻準備默默碼字,默默發書,寫給喜歡看的書友看。

為什麼要續寫本書?原因一,我本人特別喜歡這本書,停了後,一直想起就有點蛋蛋的憂傷,後悔沒有堅持下去。

原因二,我是一個平凡的上班族,一把年紀了,拿著微薄的工資,不出意外的話,一輩子就會這麼平平淡淡地活著,平平淡淡地老去,平平淡淡地死去,所以總想留點啥念想的。隻是我實在是一個懶惰成性的廢材,想了很多次要續寫,卻終究給自己找了這樣那樣的借口,沒能付諸行動。

真正促使我下定決心的,是我光著屁股一起長大的一個發小。他是一個編輯,在新快報呆了十六年,在廣州市供了房、供了車,老婆賢淑兒子聰慧,生活十分安逸小資。然而去年,他卻突然離了職,回到家鄉小城開了一家小小的服裝店(嗯,之前他其實是想開養豬場,不過資金不夠,沒資格去當豬肉佬)。

親戚朋友很難理解這種喪心病狂的行為,指著他的鼻子罵神經病。他的偶像是周星馳,引用星爺的話告訴我:沒有夢想的人生,跟鹹魚有什麼區別?他說:人總要做一件值得紀念的事才行。他還說:他必須離開了,隨便去哪都行。

我說:你神經病啊,跟我說這些幹鳥啊?幹鳥啊?幹鳥啊啊啊啊……

跟著神經病廝混了一段時間,我幹了很多以前從沒想過自己會做的事:賣衣服、擺地攤、當店裏的服裝模特(形像跟鳳姐很般配)、拍微電影(神經病在微電影裏反串純潔村姑,非常親密地摟抱我,我忍住了沒吐)、當主持人,等等等等……

結果,我終於被傳染了,終於也神經兮兮了,也想做條有點小理想的鹹魚了……

於是,我犧牲了一個老男人自由擼管的快樂時光,這本原本已經太監了的書有了後麵新的內容……

胡亂說了這麼多,我隻想告訴各位親,我會把這本書寫完,在我老死之前。

此致!

敬禮!

及:神經病開的服裝店叫上村時流,他自封村長,賞賜我村婦女主任一職。有空,我會把他的文字發到作品相關裏。說不定,有可能,大家也會覺得這個神經病有點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