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陷害(1 / 2)

被何文傑發現我偷偷的撿垃圾賺錢之後,他把我看的更緊了,我幾乎不能出門,隻能在家待著。

對於這樣的監視,我自然很不滿,但又不能反抗,隻能安慰自己,我可以在這段時間養傷。

新傷舊傷加起來,我渾身都是疤痕,難看極了。

每每看到這些痕跡,我的心都會疼一下,也會更加憎恨何家人對我所做的一切。

大概被監視了一個一個禮拜左右,何文傑放鬆了警惕,我也可以趁機出去一下下。

不過,我隱約好像感覺到我和劉琳的關係發生了變化。

她不再登門找我,偶爾碰麵的時候,對我也是愛理不理,忽冷忽熱的。

這讓我很難過,畢竟,她是我的第一個朋友,她的喜怒都會感染到我。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讓她不開心,我想問,但每次,她都會借故走開,根本不給我開口的機會。

我難過了很長時間,連劉琳都不願意跟我玩了嗎?

那我的生活還要什麼意義?還要什麼盼頭?

我決定挽回我和劉琳之間的友誼,所以那天,我拿著攢下來的沒有被何文傑發現的十幾塊錢,來到了一家小商店。

我的錢少的可憐,隻能挑一隻不太貴的手表,但是我很高興,我終於給劉琳買了生日禮物,如果她知道的話,一定會很開心的吧。

想到她會衝著我笑,我的心裏充滿了期望。

我讓小商店的老板幫我把禮物包裝好,高興的把它裝在口袋裏往家走,我設想過很多種劉琳看過我給她買的禮物的場景,但我唯獨沒想到,我還沒走到家,就被人攔住了。

攔我的人是上次與何文傑大家的李勇,大個子,他往路上一橫,我腿就軟了。

他的力氣比何文傑還大,雖然我不知道做了什麼招惹到了他,但我知道一旦被他抓住,我肯定會被狠狠揍一頓。

畢竟,他的表情太凶狠了,而且,明顯就是衝著我來的。

“陳沫,我不是跟你說了不要再跟琳琳一塊兒玩了嗎?你怎麼不聽話,還偷了她的東西?嗯?是不是找死?”

我驚訝極了,我根本就想不到他會對我說出這樣的話!

我偷了劉琳的東西?我偷了她什麼東西?

這段時間我幾乎沒有與她見過麵,更沒有與她近距離的接觸過,我怎麼可能會偷她的東西呢?

李勇這是在誣陷我!

“李勇哥,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我努力讓自己鎮定下來,對李勇解釋著,“琳琳是我的朋友,我不會偷她的東西的,你一定是搞錯了。”

不但我不會偷她的東西,若是讓我知道有人對劉琳做了過分的事情,我還會站出來為她說話。

但我的解釋在李勇那裏那麼蒼白與可笑,他扯了扯嘴角,蔑視的看著我,“就你?就你也配做琳琳的朋友?你別跟我開玩笑了好嗎?”

說著,他又上前推了我一把,很不耐煩的樣子,“老子對你沒興趣,也沒多少耐性,你最好盡快把琳琳的東西交出來,不然有你受的!!”

我有些委屈,我都說了我沒有拿劉琳的東西,“李勇哥,你相信我,我真的沒有拿琳琳的東西。”

“你要是不相信我的話,我可以跟著你一塊兒去找琳琳,她會相信我的。”

她說過我們是朋友,她一定會把事情解釋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