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答案很快就見了分曉。張太後在乾清宮升殿,命楊榮、楊士奇率百官入殿覲見新皇帝。二楊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入見,張太後鳳冠霞帔,端坐上首。隨即,張太後命新皇帝出見,眾人一齊跪下去,張太後言道:“這是新天子,年方九齡,全仗眾卿扶持!”眾大臣抬頭一看,正是太子朱祁鎮,不由欣喜萬分。於是,新皇帝登位,是為明英宗。尊張太後為太皇太後,宣宗的孫皇後為皇太後。
大臣們提出,新皇年幼,無力親政,請求太皇太後垂簾聽政。張太後堅辭,說祖宗已有成法,不能破壞法度。當即委任五名大臣一起輔政軍國大事。
對自己的外家親屬,張太後則嚴加抑製。彭城伯張泉、都督張升,都是張太後的兄弟,張太後下令不許他們幹預國政,每月隻能於朔、望日兩次入朝。張升素有賢名,楊士奇屢次請求張太後予以重用,但張太後都不應允。
當時宮中有一太監名王振(攛掇著英宗禦駕親征,結果弄成“土木堡之變”的就是他),狡黠多謀,權欲很重,朱高熾當太子時就隨侍左右。朱瞻基登位之後在東宮掌權,英宗幼年時即由他照看,故尊稱他為先生。英宗即位,命他執掌司禮監,格外寵信。王振憑借皇帝權威,擅權幹政,隨意責罰大臣。張太後知道後,十分生氣,宣召王振入宮嚴辭斥責,以太祖時定下禁例“內臣不得幹預政事,預者斬”,喝令將王振處死。經英宗叩頭求情,才免去王振死罪。張太後在世時的幾年,王振一直不敢過問政事。
正統七年(1442年),張太後得了重病,她自知將不久於人世,召閣臣楊士奇、楊溥兩人入宮,命內侍問兩人:“國家還有什麼大事未辦?”楊士奇寫好三道奏章,每日遞上一道,請病中的張太後過目。第一,建文帝雖然逃亡不知去向,但不能削去年號,且應修撰建文帝實錄;第二,明成祖朝時曾下詔,凡收藏建文舊臣方孝孺等人的遺書者,論為死罪,這一條應予取消;第三道奏疏尚未送進宮中,張太後已瞑目而逝。
張太後死後,諡號為“誠孝恭肅明德弘仁順天昭聖昭皇後”,與仁宗合葬獻陵。
如果宣宗病逝時,張太後以私心棄孫立子,曆史就會改寫。至於朝向哪個方向發展,則不得而知。而張太後卻以法製為重,擁立孫兒為帝,心無偏私,值得尊重。在英宗即位後,又委任能臣盡力輔佐。對外則抑製外戚,對內則防宦官幹政,可謂用心良苦。
現代啟示錄
處事要公平
是人就有私心,這無可厚非。但如果私心過重,就隻會招人厭惡。
小於跟小方是一對從小玩到大的“發小”,關係非常之好。小於上完中專就開始在外麵工作,做過業務、賣過電腦,最後自己居然“倒騰”出了點名堂,成了小老板。小方畢業後進了一家酒店,從服務員做起直到成了前廳經理。後來,小方工作的酒店經營不善倒閉了。而當時小方的老婆已經懷孕,上有老、下有小,急需一份工作。小於非常義氣,二話不說就把小方拉到了自己的小公司,讓他先在業務部熟悉一下情況,跟著跑跑業務,以後做熟了可以入“技術股”。
但小方畢竟沒接觸過,因此剛開始做時業績很不理想。小於就非常著急,明裏暗裏不知道幫了多少。其餘的業務員看在心裏,多多少少會有一些不滿。
有一次,小方拉回了一單業務,數目還算不小。但後來小方為了再拉到其他的業務,就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別的客戶身上,對這單業務沒有很好地跟進。結果在後期的操作過程中出了問題,客戶自然是先跟小方聯係。但小方當時忙著其他的事,就沒有立即回去處理。客戶一直沒有得到回複,非常不滿,要求他們全額退款、結束合作。
出事後,自然要進行處理。小方埋怨執行部門方案不對,在執行中出了亂子,讓客戶不滿;而執行部門則認為,是小方傳達不力,沒有及時帶回客戶的反饋,耽誤了事才導致客戶要求解約。按理說,這事的確是小方不對。但小於卻礙於“情義”,在明知道小方不對的情況下,還把責任均攤,讓小方和執行部門各承擔一半責任。執行部門自然不願意,負責那單業務的“當事人”當場就提出辭職,收拾好東西就走了。其他的同事也很不滿,認為小於處事不公,讓他們很沒有“安全感”。
在團隊管理中,處事公平是團隊和諧的重要因素。一個處事不公的上級,無法得到員工的信服,由此可能造成人才流失、團隊凝聚力下降、組織目標難以實現等。亞當斯的公平理論指出,每一個人對於自己與他人的投入會和彼此所得到報酬結果做比較,並維持一個平衡--公平性。換句話說,滿足感取決於員工自己從工作上所得到的報償與其對工作的投入是否公平。
也就是說,一個優秀的領導者,隻有滿足員工這種心態,才能更好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如何做到公平呢?一是要心態公平;二是要製度公平。需要人跟環境的配合,另外,還要有堅持公平的勇氣和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