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神的派生習俗是殺神。人類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神。人是要死的,他們自然認為神也處於同樣可悲的境地。既然自然的進程有賴於神的生命,那麼為了保證土地不會因神的生命力衰退而荒蕪,就有必要讓神永遠強壯而在他的精力衰退之前將其殺死,以便把一個正值壯年時期的神的靈魂抓到並把它轉給一個精力充沛的繼承者。這種習俗,在古代的亞洲、非洲、歐洲、美洲廣泛流行著。一直到19世紀還殘存在如白尼羅河的西盧克族這樣落後的部族中。
所謂殺神,最初是殺死神的人身代表;而殺死神的人形化身,則可以使他在更好的形體中蘇醒或複活。在久遠的古代,國王作為人與神之間的聯係人而受到尊崇。他被當做神靈,能夠降福給他的臣民和崇拜者。這種賜福通常被認為是凡人力所不及的。因此,國王往往在精力即衰之時被殺死,以免因他的生命力衰竭而影響物產的豐收。
在柬埔寨,神秘的水王和火王是不允許自然死亡的。因此他們誰要是得了重病,長老們就將其刺死。剛果人認為如果他們的大祭司契托姆自然死去,世界就要毀滅。因此,在他生病可能要死去之時,原定繼承他的職位的那個人就帶一根繩子或一根棒子將他勒死或打死。
最初的國王有許多就這樣走上了神的祭壇。但是,他們在權勢增強之後,往往不願束手待斃,常常讓“臨時國王”或王子代替自己去死。把假王作為神的代表予以處死的風俗,曾在歐洲廣為流行。古意大利的一個普遍的做法是:凡是流行崇奉農神薩圖恩的地方,都選出一個人在一段時間內扮演薩圖恩。此人享有薩圖恩一切傳統的權柄,然後或是死於自殺,或被他人手刃,或死於火焚,或死於絞刑。他是以善神的身份而死的,是為人世獻出自己的生命的。
古代國王通常也是祭司。因此,我們也可以常常在神的祭壇上看到祭司的鮮血。在希臘神話中,遠征特洛伊歸來的阿伽門農為妻子和堂兄所殺,其子奧列斯特為父報仇,受到複仇女神的迫害而發瘋。時阿波羅喻示他隻要從異鄉迎回阿爾忒彌斯女神,其病就會痊愈。根據希臘傳說,奧列斯特帶著女神像回到了雅典;但羅馬神話卻說,奧列斯特殺死了陶裏斯國王,帶著神像逃到了羅馬內米湖畔的阿裏奇亞,在叢林中建立了狄安娜神廟。聖林中有一棵大樹,由一個祭司守衛著。按照聖殿的規定,一個祭司職位的候補者隻有殺死前任祭司才能登上祭司的位置,直到自己又被一個更強大的人殺死為止。一個逃亡奴隸隻要折斷了聖樹的樹枝,就獲得了與祭司單人決鬥的資格,如殺死祭司,則可成為新的“森林之王”,而殺死森林之王又可以保證樹神的生命精力永遠充沛。這種奇怪的祭司職位承襲製度,一直沿襲到羅馬帝國時代。一個在安東尼時代的希臘旅行者觀察到,直到此時,祭司職位仍然是作為獎品授予決鬥中的勝利者的。而其格殺規則,顯然是早期狄安娜祭禮時以活人獻祭的殘餘。
事實上,上麵神話中的狄安娜既是祭司,又是樹精。在繁殖神崇拜中,樹精的變種極多,北歐有一個定期殺死森林之王的習俗;在下巴伐利亞的尼德波林,降靈節期間砍掉樹林精靈芬格索的假頭;在薩克森和圖林根,降靈節的儀式為“把野人趕出灌木林”;在波西米亞,在降靈節則流行“斬王頭”。
在歐洲,通常是在春天殺死一個“樹精”,秋天殺死一個“穀精”。在曆史上,世界各地殺死穀神的儀式可謂千差萬別。有一個故事說,裏提爾西斯是弗裏吉亞王米達斯的私生子,他在收割穀子時,常常強迫偶然走近穀田的陌生人和他一道收割,最後將此人包在穀捆裏,用鐮刀砍掉他的頭,把他的身子扔進河裏。
根據這種風俗,在古代,野蠻民族常常為了使田產增值而殺死“穀精”,他們認為穀精通常住在最後一捆穀子裏,所以,割、捆、打最後一捆穀的人,以及過路的陌生人往往作為穀精的人形代表而被獻祭,19世紀的歐洲農民則是對之加以虐待或處以罰金。
古代墨西哥一年中最大的節日叫做托克斯卡特爾,此時要獻祭一個扮作特茲卡特裏波卡(眾神之神)的年輕人,此人是從俘虜中挑選出來的,必須體格健美,毫無瑕疵。人們將他作為大神本人一樣禮拜一年,最後在5月獻祭。
與此同時,古墨西哥人還要每年挑選一個十二三歲的女奴隸奉為玉米女神,一年後獻祭時,把她的血淋在女神木偶和各種祭品上,並剝下她的皮,由一個祭司披上,領著大家狂歌亂舞。
在古埃及,被殺的穀精奧西裏斯通常是以人犧代表的。收獲者在田裏把他殺掉,並唱挽歌哀悼他的逝世。據說奧西裏斯是埃及的一個國王,他把外來人都殺在了宙斯的祭壇前。這個習俗的起源可能追溯到一次在埃及持續了9年的災荒,當時一個塞浦路斯的占卜者對奧西裏斯說,如果每年給宙斯獻一個人犧,災荒就會停止。但是當赫拉克勒斯來到埃及被人拖到祭壇上時,他崩斷繩索,把奧西裏斯和他的兒子都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