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筆錢當初是彙到中南省房地產開發商夏舒的賬號上的,所以,他們將舉報信遞交中南省a市公安局。還把一份舉報丁健哲的信遞到中紀委。
中南省a市公安局,接到舉報之後,公安局長立刻責成經偵處立案偵查,在獲取了一定證據後,設計了拘捕菲絮方案。
在大量的人證物證麵前,菲絮不得不交代了自己以幫助喬嘉征購土地為名,收取200萬元活動金和製作假批件的事實。
8月16日,中南省a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菲絮。
昔日,風光無限的菲絮,被a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和偽造公文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被羈押在中南省女子監獄,過上了度日如年的鐵窗生活。
對於市委書記丁建哲,一手製造有關征購土地詐騙案,並且,想通過這起案件,把女開發商夏舒置於死地,當夏舒知道詳情後義憤填膺。因此,她也向有關部門實名舉報。
她在尋找丁建哲參與詐騙的證據時,一個意外的發現,讓夏舒震驚了!她從辦理菲絮案件的民警處,看到了丁建哲寫給菲絮的網上親筆信。
在事態發展後期,當菲絮感覺到繼續詐騙有些困難的時候,便將這一情況寫信告訴了丁建哲。
丁建哲回信說:“菲絮,你不要怕,亞海市公安局我已安排好了,因為,夏舒以前告過我,讓我很沒麵子,我也恨死她了;當時,利用動遷戶上訪的事,沒能置她於死地。但在你辦理土地開發這件事上,我想讓她參與,最後判她一個詐騙罪,讓夏舒傾家蕩產死在亞海市。至於她讓你管理的酒店,就歸屬你所有,這可是一舉兩得的美事,何樂而不為呢?你就大膽的做下去,有我市委書記給你擋著,你還怕什麼呢?”
這封信的發現,讓夏舒如夢初醒,終於明白了丁建哲參與導演詐騙的真實目的。當她靜下心來,回顧菲絮在中南省a市落網後,發生的許多不正常現象時,她便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
菲絮被抓後第二天,亞海市三個單位派人來中南省a市公安機關,以辦案需要的名義,請求將菲絮本人帶回亞海市。
此前,中廣南亞公司到亞海市公安部門報過案,但報案結果均無人問津。
8月中旬這天,亞海市公安局一名姓何的警官給喬夢龍打來電話,要求他到亞海市訴談夏舒的情況,以有意將詐騙案,引往夏舒身上,受到喬夢龍的嚴辭拒絕。
顯然,凡是被案件涉及到的人,各個忐忑不安,惶惶不可終日。就在這個當口,天降滅頂之災,這正是:多行不義必自斃!善惡有報,良知未泯,導致自我毀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