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熙在其兼任財政部部長和中央銀行總裁任內,始終不肯將中央銀行的實際存款數字告訴蔣介石,致使蔣在1944年向美方“強製要求”援助,導致中美關係緊張,“幾至絕境”。蔣介石想起這一段曆史,對孔祥熙及其掌控下的中央銀行更加不滿,深悔撤孔不早。日記雲:“庸人不可與之再共國事矣。撤孔之舉,猶嫌太晚矣。”
與俞鴻鈞接任中央銀行總裁的同時,宋子文則接任孔的“四聯總處”副主席。至此,孔祥熙在國民黨黨政係統中的重要職務,幾乎全部失去。(1948年孔祥熙赴美為國民黨政權尋求貸款,隨即定居美國,實則在美替蔣介石做著暗中牽線的角色,被美國人稱為“院外援華集團的神經中樞”。1960年10月,美國進行總統大選,孔祥熙受國民黨當局指使,暗中向尼克鬆提供競選費用的內幕曝光。1967年8月15日,孔祥熙死於紐約,時年87歲。此為後話)7月28日,蔣介石日記雲:“免除孔庸之中央銀行總裁之職,實為公私兼全與政治經濟之成敗最大關鍵也。”所謂“公”,指的是當時國民黨和國民政府的統治;所謂“私”,指的是蔣介石本人和孔祥熙之間以及和宋藹齡、宋美齡的關係。蔣介石要“公私兼全”,自然不可能有徹底的調查和公正的處理。
傅斯年於1938年3月上書蔣介石,認為孔祥熙擔任行政院院長“作來一切若不相似”。此後,傅斯年一直走在“反孔”前列。1938年7月,1939年2、4月,1944年6、9、11、12月,傅斯年多次致函蔣介石,揭發孔的腐敗、貪汙等問題,並且在國民參政會上大聲疾呼:“辦貪汙首先從最大的開刀。”至此,傅斯年算是大獲全勝,功德圓滿了。7月30日,傅斯年會見蔣介石,蔣肯定傅的揭發,表示“極好”。8月1日,他致函夫人俞大彩,高興地寫道:“老孔可謂連根拔去(根是中央銀行)。”“老孔這次弄得真狼狽。鬧老孔鬧了八年,不大生效,這次算被我擊中了,國家已如此了,可歎可歎。”
陳賡雅等人的提案雖然沒有提交國民參政會大會討論,但是參政會主席團決議“徑請政府嚴查,依法辦理”。7月31日,參政會秘書處正式將提案簽呈蔣介石,建議密送國民政府,指派人員查明辦理。同時,司法界對此案也關注起來。重慶地方法院向中央銀行發函詢問,最高法院總檢察署發公函向傅斯年要材料,“以憑參考”。檢察長鄭烈在報上發表通告,號召各界揭發腐敗、貪汙分子。監察院院長於右任對此案也有彈劾。
蔣介石不僅再次接到了國民參政會轉呈的陳賡雅等人提案,而且也了解到鄭烈主張徹底查究的態度。8月6日,他決定將此案交由國民政府主計長陳其采與中央銀行新總裁俞鴻鈞密查具報。同日,以孔祥熙官邸秘書處原秘書夏晉熊接替呂鹹,出任國庫局局長。但是事實上,他並不想徹底查清。8月16日日記雲:“晚檢討中央銀行美債案,處置全案,即令速了,以免夜長夢多,授人口實。唯庸之不法失德,令人不能想象也。”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提高其行政效率,蔣介石願意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範圍內反對貪汙腐化現象,但是徹底查下去,反下去,就會“夜長夢多,授人口實”,產生影響,危害自己的統治,所以他要下令“速了”。17日,他約請司法部部長謝冠生、俞鴻鈞及陳其采會商辦法。8月26日,陳、俞二人向蔣書麵報告,將此案的性質輕描淡寫地定性為“未按通常手續辦理,容有未合”“亦有未妥”,而且債票已經追繳,呂鹹、郭錦坤亦已免職,雲雲。蔣接到報告後,未有新的指示,一場轟動一時的舞弊案件就此畫上休止符。(以上節選自楊天石《找尋真實的蔣介石》,有刪節、改動。)
一個腐敗的政權是不能真正反腐敗的。為“安定國本”,蔣隻能將孔之“中央銀行總裁”職務撤去,由俞鴻鈞繼任,就把這大貪汙案結了,也因此失信於民,從此國民政府的公債乏人問津,影響十分深遠。另一方麵,中央銀行“始終不肯將實際存款數字”告知蔣介石,也是換人的另一主要原因;但孔宋的心腹人員盤根錯節,已滲蝕到整個財經金融係統。不到一年,1946年3月到1947年2月,接任的行政院院長宋子文命貝祖貽(字淞蓀,中央銀行總裁)拋售黃金、外幣,以回籠貨幣,穩定物價,共拋售350餘萬兩黃金,國庫60%的黃金一下子化為烏有;孔宋兩家的“孚中”“揚子”公司從中走私套彙巨額美元。蔣介石在1947年1月31日的日記中寫下:“……唯外彙基金日減,黃金減空,(宋)子文不學無術,敗壞國事,不勝焦慮之至。”1947年7月29日,因國民政府當年對新聞管製不夠嚴密,《中央日報》登載了孔宋集團貪汙事實,標題為《孚中暨揚子等公司,破壞進出口條例,財經兩部奉令查明》。同時,法幣劇烈貶值,1946年和1947年兩年高達近500倍,1948年初法幣美元彙率已達200萬1(抗戰初期為20∶1)。1948年3月10日,國民政府國務會議決定以4億美元等值的金銀外彙交中央銀行作為法幣準備金,但作為法幣準備金的外彙與黃金已大半經由孔宋及財政金融界人士流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