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對初戀的耿耿於懷,一半是因為第一次的愛戀青澀得叫人心疼,另一半是因為禮貌性分手讓人拿得起放不下。百度一下,初戀分手的禮貌性理由排名如下:一,我覺得這段感情太不成熟了;二,你很好,但我配不上你;三,祝你找到一個更愛你更懂你的伴侶,四,對不起,我愛你,……(糾結表情)我還是對不起你吧!這種瓊瑤式的分手禮貌會讓女人愁腸百結,恨彼此愛錯了時間、地點,不然怎麼會連分手都這麼百轉千回,恨他嗎?不,恨這該死的愛情。隻是,第二次戀愛,第三次戀愛,第N次戀愛,男人越成熟就越是善於有禮有節的提出分手,女人這才頓悟,敢情禮貌性分手就是一枚糖衣炮彈,去丫的!
撥亂反正的說,按照牌理出牌的分手情景,不外兩種,以仇人的姿態決絕分手,以路人的姿態漠然再見,如果是一場禮貌性分手——分手之際口口聲聲感謝對方、力挺對方、檢討自己、恨不得抽自己倆大耳刮子,那就真的滑天下之大稽了。
反常即為妖,如果一場情侶間分手沒有劈腿、負心等大是大非問題,沒有愛情觀、價值觀等不可調和的尖銳矛盾,沒有口舌之爭、拳腳之戰,為什麼要分手?如果兩人在分手之際還禮貌地讚美對方、恭維對方,不惜貶低自己,難不成真的是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好男人隻適合用來禮貌性分手而不是天長地久?
非也非也。禮貌性分手說白了就是已死愛情的回光返照,抖擻著最後一把精氣神來自圓其說。女人對待感情按照國際慣例應是感性的,突然理性到有禮有節時,一是反話正說:他很負責任(他唯一負責任的一次就是跟我分手);他很專一(他每次都專一地隻找一個新歡),我們忽然發現做朋友比做情侶更合適(當然是做那種老死不相往來的朋友);二是想無疾而終結束這段舊情,最好不貽害自己的未來和未來要愛上的男人;三是把他架到一個道德高位上,我都把你讚美成絕世好男人了,拜托你就高抬貴手放了我吧。女人莫不有過為愛枉做小人的莽撞和衝動,如果女人連這點勇氣都泯滅了,連抓到手的小辮子都扔了,那隻能證明一條,這段感情爛到不能再爛,這個男人已經無可救藥。
而男人在對待禮貌性分手這件事上,倒是樂觀其成。最後禮貌性地深情一把,也算是有始有終給天下人一個交代;最後禮貌性地煽情一把,總能招惹到不少看不懂門道隻看熱鬧的女人前仆後繼;最後禮貌性地矯情一把,能絕了女方揭傷疤抖老底的念頭,耶穌信仰的是別人打了你左臉你要把右臉奉上去的金科玉律,而禮貌男信仰的是用一句“禮貌用語”堵不住你的嘴就用三句、五句乃至N句,直到把你惡心地說不出話來為止。
明星裏不乏禮貌性分手的高人,侯佩岑與周傑倫的分手堪稱是最文藝腔的禮貌性分手,阿SA與鄭中基的分手當之無愧是最深情版的禮貌性分手,大S與仔仔的分手應是最懸疑的禮貌性分手。看男人的段位要看他的敵人,看女人的品位要看她的閨密,看感情的優劣要看他們如何分手,禮貌性分手給出了結案陳詞,他們在自欺,欺人。
偏偏有狗仔隊們愛扮演拯救地球的超人,他們對這個禮貌性分手的答案始終不甘心,於是就有了答案之外的答案:鄭中基與阿SA隱婚以來就從未停止過尋歡,他主持娛樂節目出外景時和美女去泰國玩得不亦樂乎,阿SA在他睡房中發現一條被穿過的比基尼!愛有多銷魂,分手就有多傷人。愛有多傷人,分手就有多含混。
有鑒於此,能撕破臉分了就別禮貌性分手,畢竟,分手不是握手那麼簡單,更不如牽手有那麼多無限可能性。
更多時候,禮貌性分手是委屈了自己也討好不到別人,賣了乖但也露了怯,女人在感情事裏已經隱忍太多委屈了,何必要犧牲這最後一點撒氣、宣泄、解脫的福利?還是把禮貌性分手留給男人吧,過河拆橋是他們的長項,太有目的性地做一件事也是他們的專利。
既然做了女人,那就任性去愛強勢分手,快意恩仇才能拿得起放得下,明明白白分了才能置之死地而後煥然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