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3章 因為兩情相悅而同居,不因為結婚才“試婚”(1 / 1)

之前我看到一個節目,講的是男女朋友兩個人同居以後,男生移情別戀了。這個女孩就放棄了家鄉的工作,放棄了收入,住在這個男孩子上班的公司附近,住了大概兩個月,每天都找這個男孩子鬧。鬧到最後,男孩子的父親不得不出麵,付了9萬元的賠償金給這個女孩,女孩才終止了對男孩的種種報複行為。

男孩工作的城市不是很大,家裏也不富裕,9萬塊錢對他們來說是很重的負擔,而且在社會上也引起了不好的影響。到最後記者采訪的時候,我記得這個男孩隻說了四個字:“夠了夠了。”但是女孩相對來說有一種取得勝利的感覺,因為他們之前簽過一個協議,如果他們倆不結婚,先撤離的一方或者說先背叛的一方就要付給對方10萬塊錢作為賠償。最後男孩盡管隻付了9萬塊錢,但是女孩得到了錢,覺得自己也算是得到了一種補償。

看到這種情況,我覺得特別悲涼,因為一場美好的戀情到了最後竟然成為一場戰役,這中間有了勝利的人,自然也就有失敗的一方。所以我覺得在同居的過程中,受傷害的人不僅僅是女生,男生也有可能成為受害者,尤其是在精神層麵。

任何一個男孩子投入一段感情之後,在情緒上或者精神上,都會投入很多的精力。一旦他失戀了,不管他有沒有同居,他的情緒上都會有一些抑鬱,身體健康方麵也會受到情緒的影響。所以一段感情的失敗,並不是隻有女人會受傷害,男人也會受傷害。

麵對同居,我不能說你一定要同居或者不同居,但是如果你要同居的話,我寧願你是因為兩情相悅,你太喜歡他了,很希望跟他在一起,你才選擇同居,而不是因為你要結婚了,你得“試婚”才選擇同居。我好害怕聽到“試婚”這個詞,因為如果你說是在試婚,那就表示你對這段婚姻是不信任的,你覺得這個人不一定是合適的,你才想要試試看,看看合不合適。你有可能會“退貨”,也有可能“買了”,但是這個前提已經是不對的了。

如果戀愛中的雙方決定試婚,兩個人都會恐懼。馬上會把眼光轉到挑剔的角度,你就已經開始看他這個動作適不適合婚姻,他的那個行為適不適合結婚,你的眼裏隻會看到消極的那些部分。但是如果說你們是兩情相悅的,你們愛到一定的地步,非住在一起不可的話,那就好好享受你的同居生活,別把它弄成試婚什麼的,也許你的同居會修成正果。即使你們修不成正果,但是已經享受到了那一段美好,還是值得的。不要你既同居了,又沒享受到美好,又沒結婚,折騰了半天,那真叫吃虧。所以,如果你要同居就好好同居,千萬別說試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