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作”(zuō),“作”就是指任性、不安分守己、天生熱愛折騰、有點小脾氣(這點有時可以和可愛畫等號),甚至可以說,“作”是一種時尚,是一種生活態度,是一種生活方式,愛“作”的女人我們通常稱之為“作女”。基本上,每個女生都有過“作”的經曆,為理想、為愛情、為物質,理由是五花八門,“作”這個基因,已經滲透在了女性的骨血當中。總之,無女不“作”。
為什麼“作”是女人的專利,而男人卻很少“作”呢?那是因為女人的思維與男人完全不一樣,男人總怕事多,而女人總是沒事找事,男人覺得重要的事,有可能在女人眼裏完全值得忽略,而女人覺得重要的事,在男人眼裏那就是雞毛蒜皮。李敖先生就從政治方麵闡述過男女關注的焦點是多麼的不同,以此證明了男女有別:
“亞理士多德說人是政治的動物,其實這話對他們男人說來更切實際。政治這東西要會登台演講才行,要會打擊敵人,也要會出賣朋友。……這些皮厚心黑的事,對我們女人來說都是不合適的。在政治上麵我們所能做的,除了打開後門收紅包外,我們還希望替丈夫多多建立起裙帶關係。至於我自己,我對政治的興趣無論如何也趕不上對那條花裙子的興趣,我不關心甘乃迪怎樣應付寮國的局勢,隻關心他怎樣應付太太的脾氣。報紙第一版似乎是沒有什麼好看的,這時代不會再有希臘羅馬那種英雄美人的戰爭了,現代的男人都是狗熊,他們不為美人兒打仗,卻為非洲的幾個小黑人吵來吵去,那太不羅曼蒂克了,這種消息還有什麼看頭?”
所以說,女性的思維想法與男性的思維想法截然不同,對於男人來說,自己的理性思維可以指揮自己的行動,但對於女人來說,這就好像一個遊戲,也可以說是一種縹緲的概念。就如同我們形容一個喜歡胡鬧的孩子:“明明心裏什麼都清楚,但就是‘作’。”曾經有網友寫過一首關於“作女”的詩:
作、作女、作女大時代。時代真的進步了,小女子越來越有選擇權。放眼看去,作女無處不在,我們已經進入了作女大時代。“作”得精彩些,別浪費時間。……
如今,“作”女是越來越吃香。更有一句話說:女人不作,男人不愛。傳統印象中,男人們心目中的理想女性應該是善解人意且知書達理。但在現實中卻發現,那些愛折騰,愛表現,特會來事的女人貌似更討男人的歡心。大部分男人從內心喜歡“作女”,因為她們能不斷給他們帶來生活靈感、新鮮刺激,她們不是野蠻女友那樣的辛辣而又勁頭十足,也不是溫溫吞吞的賢妻良母型,需要比喻的話她們就是一壇純正女兒紅,醇厚而甘甜。對於“作女”,寫過《作女》這部作品,帶起一陣“作”風的作家張抗抗最有發言權:“‘作女’是新時代女性的一種現象。當代女性麵臨著強大的社會文化傳統的製約,於是我們周圍往往出現很多像小說主人公陳卓爾這樣的女人,她們‘作’的欲望並不是為了改變自己的物質條件,也不是為了改變自己的命運,而是要讓自己活得像自己、讓生命力得到最充分的張揚、使自己的人生更精彩,所以她隻能不斷地同自己較勁。她們之所以‘作’,是因為現在她們的發展空間還太小,當她們的要求與社會觀念發生衝突時,‘作女’們就會表現出種種不近情理的自我折磨,這實際上是女性的另一種反抗形式。我寫‘作女’並不想討任何人喜歡,我隻希望這個人物給人們提供一些思考,希望男觀眾能理解她,能理解女性,也希望女性觀眾能從她們身上發現自己。”
那麼,“作女”到底有哪些特點呢,什麼才算“作女”,總結一下,大概這麼幾個特點:首先是狂愛湊熱鬧。這些不甘心、不認命、極不安分、永不知足的“作女”在如今的中國已進入了“作”的狂熱狀態,她們炒老板、上南極、走沙漠,哪有熱鬧就湊哪兒;其次是換男友就像換衣服鞋子。“作女”們不願意當第三者,但卻喜歡頻繁約會、頻繁換男友、頻繁離婚。男人經常被她們咄咄逼人的氣勢搞得灰頭土臉;再次是喜歡挑戰現有道德以及社會秩序。“作女”的性格通常都是特立獨行,這種性格經常會通過極端的衝動以及過分的執著表現出來,這常常讓傳統社會的衛道士無比尷尬且哭笑不得;還有就是大多數“作女”都是“白骨精”(就是我們常說的白領、骨幹、精英)。她們不停地提高自己的實力與能力,就算碰壁無數次也永不言悔。這與一般意義上的另類女性並不相同,“作女”更有理想與夢想。
最後,有一點也是要注意的:“作”,並不是毫無限製,它也是有尺度的,“作”的前提就是你不能隻為自己的利益去無限製地剝奪他人的利益,因為在這個世界上,始終存在著一種叫做deadline的東西,你越接近這條線,所得到的額外收獲也就越多,但是你一旦因過度而擊穿它,你將會萬劫不複。
◎男人如衣服
坦白地說,男朋友就好比是衣服,這件衣服即使很好、很華貴,可是若在整個禮拜中天天穿它,那就太單調了,別的女孩子也要笑我了,人家張麗珍就有好幾十套衣服,趙依依也有五件大衣,周牧師、方神甫勸我們節衣縮食,為了怕胖,我已經縮食了,若再節衣,那豈不太自苦了嗎?衣之不可節,如同男朋友之不可少;更衣之頻繁,如同男朋友之新陳代謝,今天跟他好好的,說不定明天就為他唱“挽歌”,並且張三李四舊友新知,我要一視同仁——一一為他們“輪唱”!
——李敖
大家經常聽到的話應該是“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如今李敖反其道而行之,將男人比做了衣服。這個觀點不能說不貼切,因為衣服擁有的一切功能和特性男人都具備了。比如遮羞,比如保暖,比如修飾。為何這麼說呢?衣服首先具有的功能是遮羞。對於到了一定年齡的女人來說,身邊如果還是沒有固定的男人陪著,那麼很可能會被周圍的人另眼相看。對於這個,女人不服也好,懊惱也罷,但世俗就是如此,你不滿也得受著。相反,這種時候有個男人在身邊就好了,先不管你愛他幾分,至少沒有人會認為你生理上有毛病,或者是心理上有什麼缺陷或不良傾向。所以,對於女人來說男人首先是塊遮羞布。而衣服還有一個基本功能就是保暖。現代社會,女人為了生活需要以及體現自身價值,大部分都和男人一樣在外工作,到處奔波,但是由於某些曆史遺留問題或傳統觀念,女人做起事情來比男人更有難度。這種時候就需要心中有份寄托,這樣才會感到溫暖,對於一個女人來說,這份溫暖有很大的可能性是來源於男人,就是那個疼愛自己的男人。女人是感性動物,世界上沒有幾個女人願意過一輩子的獨身日子,渴望愛情是女人經常幹的事,每個女人都希望有個珍愛自己的男人陪在身邊,受傷或痛苦的時候能有個肩膀可以依靠。所以,女人都需要這樣一份溫暖,就好比衣服一樣,寒流來襲時,可以暖暖地將自己包裹,不受侵害。修飾也是衣服的一個重要功能。一件衣服好不好完全是因人而異,並非名牌或流行就都是好的,關鍵是要看是否適合自己,與自己的風格是否相符,對自己身材上的不足是否能起到修飾作用。比如,一件衣服它能婉約地收腰,這能在悄悄掩蓋你腰上贅肉的同時讓你的身體可以自由呼吸,不鬆也不緊,整個分寸拿捏正好,這才是一件好衣服,就這點來看,衣服果然像男人。好男人都會包容,他們始終心懷寬廣地去對待心愛的女人。就如大部分女人的身材都不太標準,各有不足,而好衣服就能包容這些缺陷和不足,同時加以修飾,以此讓女人更加美麗。因此,將女人比做男人的衣服,實在是不對的,你見過有幾個愛衣如狂的男人?反過來再看看女人對待衣服,有幾個女人不逛服裝店?有多少女性雜誌上麵不討論時裝?由此可見,女人簡直把衣服當做生命。而且在這個世界上,女人最愛的東西大多不外乎兩件:一件當然是愛情,另一件自然就是衣服。張愛玲不也說:“再沒有心肝的女子說起她去年那件織錦緞夾袍時也是充滿深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