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後,不僅能拿到簽約費88萬,以後每個月的時長達到225個小時,就能獲得58萬的底薪。
簽約後還會獲得平台大力支持,不僅在全站有14天的歡迎橫幅,而且前三個月的150萬流量加持,如果表現好後續流量加持還會逐步遞增。
每個月還會獲得跟本專區頭部主播至少三次以上互動,以及一次跟全站S+主播們的互動機會,提高自身知名度。
而且平台還將在這三年內,為自家的A+級別主播,量身打造三首傳唱度極高的原創歌曲,並且根據後續歌曲的表現能力,來逐步遞增歌曲的數量。
可以說,這份合同真可謂是誠意滿滿。
如果是新手主播,看到這份合同之後,肯定會頭也不回的直接在合同上簽下自己的大名。
看著林軼眉頭舒展,水悅乘勝追擊道:“林先生,怎麼樣?我們平台的A+合同,是不是比S+合同差不到哪裏去?”
林軼將手中的合同往桌子上一扔,一臉嚴肅的開口道:“首先不得不承認,這份合同確實很誘人,但我有一個問題希望水悅你能夠回答我。”
“當然,我不是要質疑合同裏禮物收益分成平台拿6.5成,我拿3.5成是否合理。”
“也不是要談合同簽訂後不能更改,這一本身就不合法條款。”
“我也不問合同到期後平台將擁有優先續約權,乙方在無故的情況下,拒絕和平台續約,否則要賠償平台對於乙方賬號投入的金額,這一條合不合理。”
“就說合同中規定,若解約後在乙方簽約期內,平台對於乙方賬號的投入需如數賠付平台,這一條就很不合理!”
“水悅,阿團之所以停播,就是因為簽了這一條吧?”
水悅臉色一變,立即反駁道:“林先生,東西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講,首先不說這條河約根本沒有任何問題。就說阿團之所以停播,那是因為她的身體問題,可跟我們平台沒有任何關係!”
林軼聽完後,不由冷笑連連:“沒有問題?嗬嗬!”
“別以為我不知道合約中的‘投入’這個非常模糊。
我如果想跟你們解約,你們可能把流量扶持內容,培訓互動等等一係列加在對我的投入上,這些可能是杜撰的,但我也沒有辦法去佐證你們說的真偽,這就導致我有可能付出天價違約金,到那時候隻能夠繼續為你們賣命。”
“阿團當初跟你們簽的就是A+合同後,你們並沒有幫助她多少,反而在她身上不停的索取,現在合同要結束了,但因為你們這霸王條款,所以她要麵臨天價的違約金,不得已選擇停播吧!”
“就你們這垃圾合同,不簽也罷!”
話音落下,林軼直接把合同扔在桌子上!
水悅見狀,不怒反笑:“年輕人不要那麼衝動行事,凡事都要考慮後果。”
“我就明著跟你說吧,如果你不簽這份合同,我們平台是沒有義務為了你這個還不是我們平台的簽約主播,就得罪一大幫資本家扶持起來的主播,你應該明白我的意思吧!”
林軼不屑一笑:“即便沒有平台的幫助,我也一樣能在比賽中打爆那群被資本家們扶持起來的主播。”
水悅冷笑道:“沒有平台的扶持,你連大獎賽的前五都進不了。”
“今晚我會拿冠軍的!”
“哈哈哈,那我就是以待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