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盜賊也拿劍(1 / 2)

拉著雨薇走出了山洞,感覺渾身輕鬆,抬頭大吼道:“啊!重見天日的感覺真好,我一定改過自新,爭取好好做人!”由於太感慨了,沒留神把電視上犯人出獄的台詞給隨口說出來了。一旁的雨薇滿臉黑線的用手捅捅我道:“小聲點,好多人看著你呢!”我聽聞四下一望,還真把我嚇著了,一群群的人用奇怪的眼神看著我,怎麼會有這麼多人,估計是這裏被大多數人當做了練級點。這下即使是我也抹不下麵子,臉驀的一下變紅了,大叫一聲:媽呀!拽起雨薇就跑。這下丟人丟大發了,頭也不回,加速猛跑,這速度不去跑百米真是浪費人力資源。

帶著雨薇回到村子裏,找到了那個教給玩家技能的銀發老者,禮貌的道:“老人家,我要轉職,請您幫幫我。看您這歲數,臉上紅光滿麵,保養得真好啊。”語氣裏帶有一絲懇求的拍了個馬屁,反正馬屁也不要錢,我可不敢大聲說話,萬一這老頭不讓我轉職,那我也不知道找誰哭去。老頭不為我的馬屁所動,仍然是一臉呆板的表情道:“請先說明武器對盜賊的重要性。”我一愣,這個問題不難答,轉職就回答個問題這麼簡單?難道是老頭被我的馬屁唬住了?

“老人家,可以說出我最真實的理解嗎?”老者好像來了興趣似的,臉上的表情也有了變化,由呆板轉為了好奇,“說吧!我聽著。”我聽後稍微整理了一下語句道:“一說起盜賊,人們可能把他和刺客聯係到一起,沒錯,這兩個職業本質上說是一樣的,都是靠隱藏自己來達到暗殺的目的,相比起來,花樣極多的盜賊略勝一籌。說到他們的武器,一般人眼裏可能會浮現出匕首,對,匕首在眾多武器裏確實靈巧,刺客和盜賊用也不錯,但是,匕首有一個致命缺點,那就是殺氣不夠內斂,戾氣太重,這樣就無法更好的做到偽裝,這在高手麵前可能就會暴露出自己,將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另外,按照華夏國的說法,一寸短,一寸險;一寸長,一寸強。所以我認為盜賊拿劍比較合適,至少我覺得我適合拿劍,劍,眾所周知,武器中的王者,能劈、能砍、能削、能刺,劍儒雅,可以掩飾殺氣,驅散戾氣,雖速度不及匕首,但出招的靈巧和匕首不相上下!劍在打鬥時講究的是輕盈,飄逸的身影加讓人眼花繚亂的劍招,會讓看的人覺得十分精彩。但是似乎過於花哨,從戰鬥演變成了藝術,有人說這樣很好,不然一刀一劍就完了很沒意思,那是他們沒有意識到,劍,是兵器,是凶器,它被製造出來的目的不是為了表演,而是為了最簡單的擊殺,一把能殺人的劍才是好劍。”

“啪!啪!啪!啪!好呀小夥子,見解很獨特,那麼你這個想法又是從哪裏得來的呢?”老頭聽後立馬拍手叫好。我喘了口氣才道:“從實戰上,我發現了匕首的不足,後來又從華夏國古代的刺客荊軻身上得到了啟發,想到了用劍,劍才是最適合我使用的武器。”老頭笑著捋了捋胡子道:“小子懂得認真研究,仔細對比,這點很不錯,但是這隻是你口頭上說說而已,紙上談兵可不行,為了證明你的說法,你拿上這把劍去打敗東邊礦洞裏的劍靈,如果你能打敗它回來,我會讓你的願望實現,成為拿劍的盜賊。”說著,遞過來一把銀色的劍,綠色的紋飾,劍身上有很多銅鏽,青銅的?戰國名劍?不過剛才的馬屁算是白拍了,到頭來還是要自己去殺怪,而且聽名字,那個要殺的東西不是什麼省油的燈,這老頭軟的不吃,應該用硬的了吧,硬的不行就耍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