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reference_book_ids\":[6838936275928484877,7267077385848097832,7012517992130939934,7257455404240604215,7233628637428190242,6890728374843477006,7255203659015785531]}],\"125\":[{\"annotation_type\":\"0pos_info_v2\":{\"end_container_index\":125,\"end_element_index\":0,\"end_element_offset\":88,\"start_container_index\":125,\"start_element_index\":0,\"start_element_offset\":84},\"quote_content\":\"《詩經》reference_book_ids\":[7071200634816449549,7078185810029202446,7152079239892700197,7070438698533293070,6874386810978438151]}]},\"author_speak\":\"code\":0,\"compress_status\":1,\"content\":\" 第一節 “似有若無的情絲”
“溫柔要有,但不是妥協,在安靜中,不慌不忙地堅強。”
陳保才
記者采訪,請我從男人角度探討為什麼林徽因這麼迷人,可以讓三個優秀的男人都對她愛得如癡如醉。
我覺得這個話題特別好,在這個時代,依然是新鮮的話題,每個人都會關注。就如我的前出版社最近快遞給我的一本書,插畫版《你是那人間四月天》,為什麼過去這麼多年,林徽因熱依然不減?為什麼她在當代還是那麼讓人神魂顛倒?要歸結這個問題,首要的是明白,林徽因身上具備的一種氣質,一種味道。
想到林徽因,我們就會想到那人間的四月天,清新的風,和煦的暖,清麗的麵容,古典而現代的思維,如果林徽因僅隻是這樣,那她還不足以吸引那麼多高質素的男人,也還不足以讓後代的我們如此想念。林徽因身上,有一切女性的美好因子,是所有珍貴品質的集中。才華,美貌,性情,心思,學識,家世,在那個年代,有那樣一個人,真是鳳毛麟角,天下無雙,舉世罕見,人們珍惜林徽因,實際上是珍惜一種美,一種讓人賞心悅目,舒服愉悅,敬佩尊敬,崇拜仰望這樣的一種美。
好吧,說說男人都喜歡林徽因什麼。我剛出版了新書《戀上你的味兒》,我覺得林徽因身上最充沛的就是那種味道。那種味道包含了傳統女性的溫柔賢淑,知識女性的溫婉動人,留過洋的開闊思維,現代生活方式,她的知識係統是完善的,擅長文學,但也深究建築,足以吸引這兩個領域的青年才俊。另外,林徽因身上的這種味兒還是豐富的,複合的,仿佛某種集結了牡丹玫瑰水仙香草鬱君香等多種香味的鮮花,是讓人完全沉醉的,又無法分辨,到底是哪一種花,捉摸不透。這是最讓男人著迷的,因為無法把控,所以神魂顛倒。
換句話說,林徽因用她的文學才情和想象吸引了多情的許誌摩,讓詩人覺得遇到了知音,煥發了青春的生命,那是年輕和才華的吸引。用建築與古典,大家閨秀的範兒吸引了粱思成,那是門當戶對,琴瑟和諧,兩情相悅,甜蜜如斯。用理智與成熟,邏輯與安靜吸引了作為邏輯學專家的金嶽霖,那是智慧的對話,邏輯的碰撞,但是,也有小女人的溫婉,讓他覺得邏輯之外,還有情趣。林徽因是個有情趣的人,是能與不同男人對話的人,這種對話還是深層次的,讓人覺得她是知音,必須好好對待。
為什麼他們三個人都對林徽因那麼好,甚至在她結婚後,他們還對她愛慕癡迷,這裏麵就是情商的智慧了。林徽因能讓三個男人都對她好,主要是她對他們的態度。她知道誰是藍顏知己,誰是適合結婚的人,誰又是摯交好友,她有一種罕見的理性,這種理性讓她對三個人都不糾纏,無論過去現在,這都是男人最喜歡的女性性格。她把握了和他們的距離,尤其是金嶽霖和許誌摩,若即若離,似有若無,一縷情絲,讓你感覺對你有意,讓你有希望,甜蜜,但是又永遠得不到,永遠保留想象,曖昧,神秘,這是智慧女人的做法。不過,需要申明的是,林徽因這樣做並非故意,而是她剛好具備了這樣的高度,很自然就得到了這個結果。
“似有若無的情絲”,就是這樣一種朦朧夢幻動人清新的感覺讓三個人都對她愛慕有加,而競爭對手的介入,又讓三個人都有危機感,進而對她更好,這就是價值女性的收獲。
“她懂愛,也懂得選擇愛,當愛情來臨時,她會做短暫的停留,又義無反顧地離開,她愛得清醒,也愛得平靜,不求聞達於世,隻求被某個人偶然地記起。溫柔要有,但不是妥協,在安靜中,不慌不忙地堅強。”也許這段話就是我說的秘密,因為她很好地概括了林徽因的情商智慧。
第二節 不愛寫信,不會寫情書
當你沒有的,你反而渴望。當你具備的,你反而不在乎。
陳保才
村上春樹說,他不會寫信,其實是不愛。他說,絕對不是不擅長寫信,因為作為一個以寫作為業的人,不可能不擅長,但就是提不起精神,拖延了很久,最後就不了了之。是因為沒有錢嗎?也不是。因為平時總是會寫自己感興趣的,有靈感的東西,即使沒錢,沒稿費,也會寫,但就是打不起精神寫信。
這種情況我也有。曾經流行寫信交筆友的年代,好多讀者給我寫信,我都不回。後來有個女生愛上了我,和我通起長期的信來,我回過幾次,但都是隔了很久之後,想了很久才寫。對我來說,不愛寫信大概是覺得信這種東西太過柏拉圖了。大約因為平日已經被文字浸潤太深,想的都是精神層麵的東西,人際交往或戀愛這東西,我倒反而希望是真實的,煙火氣息的,可以觸摸的,最起碼,有現世的溫暖,這大約就是張愛玲所說的,當你對精神生活過膩了的時候,你反而期盼一種接地氣的日子,這是人性的一種選擇。
就如,我是個涼薄的人,我反而喜歡熱烈的溫暖的人,我是個自以為超俗的人,我反而不喜歡另一個人超俗飄逸,我希望他庸俗一點,壞一點,俗氣一點,這樣才可愛。也許,這也是一種心理投射吧。當你沒有的,你反而渴望。當你具備的,你反而不在乎。
其實,主要是覺得寫信麻煩,你要想,怎麼寫好呢?怎樣對TA說呢?說些什麼呢?怎樣才能準確表達你的意思呢?大約真正沉浸文字的人,都知道文章有時候會有詞不達意的地方,而且會有許多的誤解,許多時候,同一句話,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深怕文字將你的想法給打折扣了,這是知道文字壞處的人的謹慎。
當然,也還是會覺得寫信是不真實的,既然觸摸不到那份溫暖,那麼在文字裏愛慕纏綿又有什麼意思呢?現實中還不是夠不著摸不到?所以,不寫也罷。
不光是信。情書也懶得寫。我整個學生時代,就寫過兩封情書。一封是以明信片的形式寫的,發生在高中時代,送給一個初中校友,其實不算情書,就是表達很欣賞她的意思,願意永遠做朋友之類的。另一封,寫得完全不著章法,是鼓起很大勇氣寫的,但是,也亂,沒有浪漫繾綣,沒有詩意綿綿,估計對方也沒感到我作為寫作者的靈妙在哪裏吧。這兩封信,成為我青春時代唯一的紀念,之後的人生裏,再沒寫過。
很多人知道我的身份後,往往會問,那應該很擅長寫情書吧,我隻好直說,還真沒怎麼寫過,似乎不太愛寫。
的確是的,記得和歌妮熱戀時,她說,你怎麼都不寫情書的呢?我說不會寫啊,其實,是真的沒有衝動,如果我想見她,就直接跑過去找她了,不知道哪裏還有要寫的感覺?而作為一個作家,一個情感專家,我不是應該擅長寫情書的才對嘛?她同事問她,我是不是經常寫浪漫的情書啊,她說哪有,真的沒有。
後來看《霍亂時期的愛情》,男主角給女主角寫了很長很長的纏綿的浪漫的激情滿溢的情書,感動得他自己都稀裏嘩啦了,後來,他和她分開了,他還給其他人代寫情書,並且可以寫得聲情並茂,感人肺腑,這種事情我就從沒幹過。而我前幾天遇到的一個企業高管,他居然跟我說,他大學時代幫很多人寫過情書,這和我恰恰形成鮮明的對比。可見,作家就未必愛寫信,也未必就愛寫情書,反倒有些人,可能更熱愛一些。
這是不是也是很奇怪的事情呢?
第三節 想帶你去我的小時候
“我想帶你去我的小時候\/真的\/和你的純淨相比\/那是我唯一拿得出手的東西。”
陳保才
不知道你是否有這樣的感覺?
談戀愛的時候,你特別喜歡向對方講你小時候的趣事,大概是因為隔著一段遙遠的時光,回頭看去,哪怕是曾經做的荒唐的事,聽起來也會特別有趣,尤其是在那個喜歡你的人聽來,真是覺得無比的向往。隻可惜,他沒能陪你度過那段遙遠的時光。
戀人都喜歡問對方小時候的事,一般是關係確定後,也許是某個悠閑的下午,也許是某個溫柔的夜晚,對方忍不住地問你,“哎,給我說說你小時候的事吧!”於是,你興致勃勃,仿佛滔滔江水綿延不絕。通過了解一個人的小時侯,從而更了解他,知道了他的成長背景,知曉了他的來龍去脈,對他的了解也就更多了。不光想問他小時候的事,有時候,我們還像幻化成一隻蝴蝶,穿越了時光,回到他的小時候,與他一起經曆那些事。而聰明的女生,更應該帶男生去你的小時候,如果他願意多了解你,他一定會願意回到你的小時候;如果他了解了你的小時候,他一定會更加愛你。
在豆瓣上有一個“想帶你去我的小時候”的小組,參與者非常多,發創詞是這樣說的:“我想帶你去我的小時候\/那裏不遠也不大\/僅夠兩人容身\/雖然我小得像馬鈴薯\/但攢了很多的秘密\/……我帶你去吃榆錢捋槐花\/翻過的紅薯地裏再撿些漏網之‘魚’\/秋天的老鼠洞裏總是儲滿玉米和小豆\/我從來不驚動它們\/噓,媽媽不知道\/這是我倆的秘密……我想帶你去我的小時候\/真的\/和你的純淨相比\/那是我唯一拿得出手的東西。”
小時候肯定是回不去了,不過,帶他去你小時候生活過的地方,倒是能實現的浪漫行為。讓他看看你小時侯成長過的地方,讓他感受、想象你的小時候,這該是多麼浪漫的行為啊。話說,一個人小時候的生活也決定了他的現在,所以,去你小時候待過的地方,會讓他更加了解你,看你看過的風景,吃你愛過的美食,看你愛過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這些人情世故其實都是你的一部分,已經融化在你的血液裏,成長為今天的你。
帶他去你小時候生活過的地方,讓他了解你愛的人和愛你的人,讓他了解你的歡樂與悲傷,讓他知道你生活的點點滴滴,你的安靜,你的瘋鬧,你的乖巧,你的傻氣,甜的、痛的、苦的,都是過去的你,而他愛上過去的你,也會更加熱愛今天的你。
如果你想進一步,你還可以帶他去你讀過的學校,在你們的大學校園裏,跟他講述你當年的青春故事,他一定會帶著十二分的好奇,並遺憾,為什麼沒有早早認識你;帶他去你生活過的地方,像個導遊,告訴他這些地方曾經留下過你的足跡,當年這個地方是什麼樣,什麼感覺,而今再帶他一起故地重遊,但卻是和最愛的人分享,這種隱秘的穿越是多麼吸引人啊!
第四節 過了三十歲的男人們
歲月是最好的馴獸師,總有一天,所有的激情都淡去,所有的衝動都消散,人們會回到質樸的起點,安靜地過日子。
陳保才
村上春樹寫過一篇,《過了三十歲的家夥們》,看到這標題,我第一想到的是,我早已過了三十歲,浮現在我腦海裏的是,過了三十歲的男人,開始注重養生,不再浪費時間,不再胡亂泡妞,不再為性衝動。
我記得以前從來沒想過什麼身體的狀況,我從小到大,除了冬天咳嗽咽喉發炎外,幾乎每生過其他病,所以,覺得自己無比健康,完全不用操心,也沒什麼不舒服的,倒是現在,寫字寫的,手起繭了,肩胛,脖子勞損了,屁股也做得不舒服,去電視台錄節目,連坐六七個小時,屁股就生疼,怎麼坐都不舒服,隻好用手撐著椅子,讓屁股稍微舒服下。
注重飲食,比如,隻喜歡吃健康綠色養生的食物,對燒烤啊,餅幹啊,大排檔啊這些東西都敬畏有加。和朋友們去宵夜,點的那些羊肉啊,雞腿啊,我都不太想吃,隻有茄子,白菜還湊合著,可以吃點交差。特不像宵夜的樣子,也沒有暢快的感覺,有的盡是“早點回家多好”。尤其是那小塑料板凳,坐得我屁股生疼,隻好站起來,晃蕩晃蕩。去檢查身體,也會發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尤其是做那種能量檢測,各種指數總會有這樣那樣的,或高或低,讓人感到,怎麼都是問題了呢?其實,這就是上了年紀哈。其實也沒什麼,但上了年紀就會擔心,覺得別哪一天發展成嚴重問題,那就悲催了。
上了三十歲,發現做的都是正經事,從來不無聊,絕對不浪費時間,除了寫書就是講課,演講,做節目,偶爾見見朋友,談點合作,剩下的就是吃飯,睡覺,偶爾去農莊或其他地方休閑下,也沒閑著,因為又在想著怎樣構思新的作品,下一步怎麼打算。倒是年輕的時候,雖然寂寞,那時候寫的時間真沒現在多。那時候會去見女孩子,約會啊,什麼的,居然可以坐兩個多小的公交車去海邊,居然爬過梧桐山,還去過筆架山,仙湖植物園,連海上田園都去過。歡樂穀,世界之窗居然也去過。那時候,一晚上可以隻用來吃飯聊天,然後回到家深夜了,也沒什麼事情做。現在,完全不是那麼回事。想著必須出十本書,必須上更火的節目,“鴨梨”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