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我們是該回到民國住幾天了,畢竟,我們的腳步走得太快,人生需要放緩,回民國住幾天,讓靈魂浸潤一下那時的人文性靈,也是好事。
且讓我隨著這書裏的文字,去民國住幾日吧!
第三節 假如給你1000萬,你做什麼?
如果給你1000萬,你會怎麼使用呢?這的確是個值得想想的事!
陳保才
我很少看電視,那天在朋友家,她打開的是非誠勿擾,作為禮儀,我陪她在客廳裏看了一會。
說是陪,也是因為我這個人是做情感研究的,無論看什麼片子,看多爛的情節,都能獲得一些另類的啟發,可以找到更好的角度,所以,視時間如生命的我,不介意浪費時間陪朋友看這無聊的節目。
就是這樣的漫不經心中,我看到了一個有趣的男人。就是那個來自美國的男人,安田,擁有很棒的學曆,說話,做事,很幽默很搞笑,似乎有點緊張,但又似乎是大智若愚,一種典型的單純風格。那天的他,是一個奇異的存在,因為你很少看到這種感覺的男生——非誠勿擾來了很多富二代或高學曆的男生,但他們骨子裏都有一種炫耀或拽的意識,但這個男生,他所表露的一切,卻都讓人覺得,很真實,那就是他,他不是故意來秀或宣傳自己的。那天,他有兩個女生可以選擇,但是,最後,他問了一個問題,“假如你忽然中了1000萬,你會怎麼花?”一個單親家庭的女生說,她要帶媽媽去旅行,給媽媽買個房子,讓媽媽過得更好;另一個也是美國籍的女生回答,不會怎麼樣,該怎樣還是怎樣,結果,這男生對她倆都放棄了,因為他覺得她們的回答不是他想要的。他的觀點是,如果你有1000萬,你怎麼可以什麼都不做呢?或者你怎麼可以隻想著自己呢,他說他在美國受的理念就是,你一定要回報社會。他從價值觀這一點,將她倆給撇除了。那一刻,我覺得他是真正的拽。
隔天,就聽到隔壁編輯部的人討論這個問題,大家都說他裝,“見過外國人,也沒見過這樣的外國人,太裝了吧?”“他怎麼可以僅因為這個問題就否決了人家呢?”我並不認為他裝,因為,就他的成長背景和教育環境來說,他可能真是那樣想的,但那兩個女生,以她們的成長環境和個人經曆,她們顯然沒那麼想過,或許,這就是家庭的差距。
囉嗦這麼多,其實隻想說明,有時候,對金錢的計劃與安排確實能看出一個人的視野與人生高低,就以安田為例,他認為,如果他有1000萬,他肯定會去做慈善,而不做慈善的人,他就覺得和自己不是一類人。當然,那兩個女生的回答也沒錯,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但他們對金錢的支配不同,那也確實說明了他們的人生觀和人生境界是不同的,這樣的人走到一起,早晚也會因為金錢而產生矛盾。
當然,忽然中1000萬的幾率太小,而且,你也很難碰到都是和安田一樣的男生,不過,就普通的男女,對金錢的想法和使用差異,也會對兩個人的戀情產生影響,譬如,我有個朋友,他將剩餘的錢拿去投資,炒股,但他女朋友總喜歡將錢拿去儲蓄,她反對他炒股,認為那是瞎折騰。他說要去創業,可是,無論是開公司,還是做生意,無論是搞創意還是做具體的餐飲事業,她都以一句,“你以為開公司那麼容易嗎?沒那麼簡單的……”來阻攔他,結果,他真的什麼都做不了——因為錢都在她手裏。朋友覺得他和女朋友不是一類人,結果,就提出了分手。
如果給你1000萬,你會怎麼使用呢?這的確是個值得想想的事!
第四節 青春多尋歡
我年少時,既不曾尋過歡,現在,也不曾偷過歡,我所能寫的,不過是在這濁世的一點小歡樂罷了!
陳保才
李碧華說,清代才子張潮,留給世人一本好書。她說的是《幽夢影》。
李碧華認為,《幽夢影》這三個字雖聽來溫柔婉約,如惺忪綺夢,卻是才氣橫溢。
是的,幽夢影這三個字,不僅綺麗惺忪,慵懶柔倦,如王菲的音色,讓人感歎華年的流逝,也讓人看到,那是一個沉靜的靈魂,在紅塵之中,繁華之外,他靜觀人間。
正是因為這個名字太美太夢幻了,我才買了兩個版本。不管內容有多熟,在書店看到幽夢影這三個字,總會一見鍾情,仿佛第一次遇見,立即就被它的清雅淡遠給吸引了,這就是陌生的美感——雖隔了數百年,但仿佛說的就是你心裏的話,也因為隔了數百年,又似乎覺得離你很遙遠,看過之後,流水上寫字,逝而無痕,這就是文學批評裏說的陌生化的效果。
李碧華十分推崇張潮,曾在文章裏推介張潮的句子,其中,我比較喜歡的是:
“情必近於癡而始真,才必兼乎趣而始化。”
點評:情必癡而始真,沒有癡,那種百分百清淡淡薄的情,你怎麼能指望他有多真?那些自詡百分百理性的男女,他們要的不是愛情,隻是一個陪伴,或者一個婚姻。同理,一個人有才而沒有情趣,往往就會陷入迂腐與酸澀的境地。
“多情者必好色,而好色者未必淨屬多情。”
點評:多情的好色,未必就是俘獲眾多女色,有一類人,他們將多情的好色投注於思想,投注於文字,我想我顯然屬於這一種。
“蛛為蝶之敵國,驢為馬之附庸。”
點評:附庸風雅的人,往往成不了大造詣,有藝術仇人的人,往往都是大家。
“妾美不如妻賢,錢多不如境順。”
點評:從順遂的角度,妻賢、境順,都是幸事,但是,妾美,這可能是更直接的期盼,賢未必就歡悅,有些人賢惠過度,也是一種苛刻。
“痛可忍而癢不可忍,苦可耐而酸不可耐。”
點評:疼痛才是人生的真體驗,酸澀也是一種難得的滋味。
“莊周夢而為蝴蝶,莊周之幸也。蝴蝶夢而為莊周,蝴蝶之不幸也。”
點評:蝴蝶果而能化為莊周,那一定是浪漫的神話了。
寫到這,我忽然覺得,如果我能寫一本書流傳於世,那我也一定起一個和《幽夢影》異曲同工的名字;其實我最想寫的是《尋歡記》,隻是,我年少時,既不曾尋過歡,現在,也不曾偷過歡,我所能寫的,不過是在這濁世的一點小歡樂罷了!
第五節 人生如戲,全靠演技
一個會演戲的人,你能指望他有多少詩情畫意?
陳保才
最近,我迷上了寫心靈雞湯。確切地說,不是心靈雞湯,是一些短句子。
比如,一個作家說,“我們一場不落地對待人生,雖然人生常常藐視我們。”我覺得這話不夠過癮,就改成了,“假如世界強奸了你,你要說一聲爽!”寫完了,發現讀者裏以女性居多,似乎不太合適,就改成了強迫,可是,強迫又太模糊,於是,這句話最後就變成了,“要是世界虐待了你,你要更起勁地虐待她!”
這樣的話,未必見容於老傳統,但相比於那些輕飄飄的軟綿綿的格言警句,倒很實在。
類似的話還有:
人生一世,與其憋死,不如爽死。如果你成天壓抑憋悶,活得窩囊痛苦,那倒不如放開了,做個“壞人”,誰也別顧忌,誰也不兼顧,為自己活一回,最起碼,自己開心。
還有,“寧可胃上爛個洞,不叫感情裂個縫。”這話挺經典的。但對部分怕生病怕死的人來說,可能就恰恰相反:寧願離婚,也不要胃上爛個洞。我頗認識幾個人,他們認為,中年離婚是一種必須,因為老婆已經變成了黃臉婆,離婚正好可以去找小蘿莉。你或許覺得這樣的人是人渣,可他們卻覺得自己很真實,這也是真實的人性啊。
還有,李白的那句,“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從前一直覺得它是表達一種超脫的心態,類似“老子不幹了”拍了桌子摔了老板踹門而去,後來才發現,這詩的真正意思是說,李白要去京城應召,是興衝衝地迫不及待地去見皇帝。可見,有時候,自以為是多麼可怕。如果你問我現在最怕什麼?我肯定告訴你,怕自己自以為是,也怕別人自以為是。
再比如,萬水千山總是情——奸情。當年那部《萬水千山總是情》讓人想起祖國的大好河山,想起人與人之間的樸素情感,可如今,男人們出差是,所到之處,皆是“雞地”,皆是尋還之所,你說,那對愛人的情,還去哪裏尋?
王小波說,一個人隻有今生今世是不夠的,他還應當有詩意的世界。可是,立即有人說,人生如戲,全靠演技。會演戲的人總能獲得提拔升遷。一個會演戲的人,你能指望他有多少詩情畫意?許多時候,他還不止於演戲,他還得裝逼,先裝孫子,再做大爺!
這種碰撞與解構到處都是。
其實,從很多年前,人們就不相信詩意與神話了。就如海子說,麵朝大海,春暖花開,立即有人說,麵朝大海,痛快撒尿。王菲唱,想你時你在心田,那邊有人的MSN簽名立即換成了:想你時,你在偷情。完全顛覆,極盡嘲諷,你說,思念還有什麼意義?可人家說的也對啊。你思念一個人的時候,他的確可能在偷情啊。
也許,是這個時代變了。正如沈星的美女私房菜,總要放很多很多太太樂雞精,明知道雞精吃多了不好,但還是忍不住傾倒。所以,心靈雞湯就變成了心靈雞精湯。
這不是你的悲哀,這就是我們這個讓你抓不住頭腦的時代!
第六節 人生最貴是知恥而後勇——鋼筆情深
用鋼筆寫作,顯然要比敲擊鍵盤優雅多了。
陳保才
前兩天看到一條微博,說“英雄鋼筆250萬轉讓49%股權”——英雄鋼筆作為最早一批上市的老牌國企,淨資產曾於1996年達到3.72億。然而截止今年7月底,公司淨資產僅剩208萬,並於日前以250萬的“低價”掛牌轉讓49%股權。新聞最後一句是:“而與其形成鮮明對比的則是外資品牌在中國的高速發展。”
我想,這恐怕並非隻是中外品牌的較量問題,更多的還是互聯網的發展造成的吧。
因為對英雄鋼筆還是有情結的,我不假思索地就轉發了這條微博。在我轉發之後,有個網友深情地評論說,“前幾天剛買了一支筆,可惜不是英雄的,回頭趕緊買一支,緬懷一下!”隻是,這對大勢已去的鋼筆來說,無濟於事。
我們小時候都用過鋼筆,看那美麗的筆尖,在紙上沙沙地劃過,很有韻律,很有節奏,且充滿深沉的畫麵感,詩情畫意。我記得看過一部電影——好像是《情人》吧,開頭就是鋼筆在紙上沙沙地劃過,奮筆疾書,很有急促與澎湃的感覺,這真是讓人感動的瞬間。如果她沒有飽滿的激情,如果沒有絕世的才華,如果不是內心充盈著太多的靈感和情愫,她怎麼可以寫這麼快?
所以,用鋼筆寫作,顯然要比敲擊鍵盤優雅多了。
我小時候用過很多鋼筆,當然也有英雄鋼筆。我記得都是用藍墨水,也用過黑色的,不過沒藍色的好看。造型特別的鋼筆,我記得有一種像玉米的,非常好看。不記得什麼情況下買的了,總之,我出去玩都還揣在兜裏呢。鋼筆是矜貴的,它代表了你的成長,代表你的進步,當你擁有人生的第一隻鋼筆,那基本就意味著,你不再是小屁孩了。
鋼筆還好,隻要不是特別用力,都能用上一兩年。但是,墨水卻要經常換。那時候墨水還挺貴的,用完了,不能及時補給的時候,便隻能問同學借。所以,誰肯借墨水給你,也能看出那人對你的感情與友誼。
跟讓人印象深刻的是,那時的吸水管總是會脫落,或者漏墨水,弄得你滿手都是,這是我最怕的事之一,因為太麻煩了,還要去洗手。
不過,我的鋼筆字並不好。大約是握筆的姿勢不對,我寫出的字總是歪歪扭扭的,即使不歪,也沒剛勁的氣勢。我父親當年曾深深地批評過我,毫不客氣地批評,但是,直到我上大學,也沒能改變這種糟糕的現狀。我當時固執地想,隻要成績好就行,字寫得好不好並不重要,因為我一個熟人,他字就寫得很好,可是成績一般,這就是明證。
或許是托了科技發展的福,多年後奇跡般地普及了電腦,再不用寫字,我為此還得意過一陣。不過,當我簽名售書的時候,我才發現,我的字拿不出手。當讀者站在你麵前,攤開扉頁,眼睜睜地看著你寫,他一定希望你龍飛鳳舞,可是,你卻寫出了毫無風格的字,他一定會大失所望。
當然,作者多少還是容易被原諒的,再說,哪怕再醜,當場過去了,也就算了,誰會計較那麼多呢。倒是有次,我去一個女企業家那做客,我們都是出過書的,她說,互簽吧。於是,在她華麗的辦公桌上,我們就現場簽了,接過她遞過來的書,發現她的字好美,而我的,顯然拿不出手,兩相對比,真讓人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