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父親選擇了離家出走,以此來逃避日漸不可避免的爭吵;母親則將自己沉迷在牌桌上,以為如此可以忘卻煩惱。
父親的長期在外,母親的冷漠、孤獨,都使得她小小的心靈受到了極大的傷害,盡管童年時不以為然,過得也算開心,但是她知道她小時因親情的稀薄而性格抑鬱,以及長大後的缺乏安全感,全然來自於她這不和諧的原生家庭。
幼時的她,對性格內向的父親多了份親密,和精明強幹的母親則始終有隔閡,即便成人了,她們之間的相處都沒能找到融洽的地方。誠如她自己說的,自己比較像父親,比較粗放。
父親確也溺愛她,在家時她享受到的是滿洲格格的待遇,可是父親走後,她便成了灰姑娘。尤其是父親有了外遇之後,她和母親的關係差到極致。成年後的她曾回憶那時過往,說有一次母親懷疑父親有了外遇,便把硝酸水藏在了床底下,等父親回來了就往他臉上潑,這樣歇斯底裏的行為著實嚇壞了她,於是她就跑到了自己的房間裏,拿起《聖經》看,以此來平複自己那顆害怕的心。然而,母親因此罵她沒用,說她似極《紅樓夢》裏的迎春。
從來都沒誇獎過她的母親,因此對她生了很深的怨怒。
於此,她們之間的關係惡劣難以調和,如同張愛玲說的那句咒語:“母親將年華的消逝和丈夫愛的轉移都歸因於另一個女人——女兒。”
那一年,她15歲,她主動提議關係惡劣的父母離婚,因此也被母親視為“怪胎”。然而,她自己真的覺得,“再這樣下去其實對雙方都是煎熬,不如早散早樂。如果感情不是全部,那就是沒有,何需留戀糾纏?”從沒在母親那兒感受到母愛的她,或許真的無法感應到同為女子的那顆脆弱的心吧!再或許,她因這樣的家庭環境,早已鍛造了一顆有著濃濃精神潔癖的心,並且已然根深蒂固。不然,她怎會說出“不是全部,就是沒有”如此完美的要求?這標示著的是她一顆極度潔癖的心。
或許,這是成長傷痛帶來的原罪。
三和才子的“雲深不知處”
和他,原來是有著淵源的。李敖的父親,和她的父親原是在東北時期的政府同僚,又一同來到中國台灣,說來算是世交的。小時候,她家住在台中存信巷時,離台中一中宿舍的李敖家是很近的。又因兩人的父親曾是同事,其實小時的她是經常在家裏能聽到關於李敖的一些事兒,比如父親去世,在喪禮上他硬是不肯哭,也不願依規矩行禮;比如為表示對母親的敬愛,他專門從台北扛回來一張床,隻為回家送給母親……隻是,一直無緣結識,不是什麼青梅竹馬而已。他們相識於1979年,彼時他們已然成年。此時的李敖,之於她既是一個熟悉又陌生的世交兄長,亦是一個反叛青春時期的偶像,而她,則是一個鼎鼎有名的大明星了。那時,李敖剛剛從監獄裏出來,出版了那本《傳統下的獨白》。
為了買到這本搶手的書,她這個大明星用卻了一周的時間。拜讀之下,她用她一顆對他無比仰慕的心專門寫就了一篇《特立獨行的李敖》,並且發表在《工商日報》副刊“女子”的專欄裏。文章中滿滿都是對他的讚美之詞,“……看完全書,放心地鬆了一口氣,李敖仍是李敖,雖然筆調和緩了一些,文字仍然犀利、仍然大快人心、仍然頑童性格,最重要的,這位步入中年的頑童還保有一顆赤子之心……”
李敖看到了此文,大喜,遂將這篇文章剪下來,放在自己的剪報夾裏。
如此,隔空互仰著的兩個人終於在共同的朋友、出版界的蕭孟能的促成下,得以初見。
初見,她未曾有想象中的興奮,而是有了小失望。因為這十多年的偶像,在她心中是個桀驁不馴的魅力男子的樣子,誰知,親眼見到時,李敖的樣子完全和自己想象的相反,“白淨的皮膚,中等身材,戴著眼鏡,鼻尖略帶鷹鉤,嘴形因牙齒比較突出,身穿長衫,看上去像黑白電影裏保守的教書先生。”
而李敖在遇見了她的時候,並未曾有任何掩飾對她的愛意,並且當時他身邊還有他愛著的女友。
會麵後不久,她便接到了他的邀約電話,約她出來喝咖啡,更因彼此相談甚歡,他當天就把她帶回了自己家。
才子佳人的結合,自是轟動了一時。畢竟,一個不是普通的才子,一個亦不是普通的佳人。兩人在同居試婚期間接受的首次共同采訪,《文彙報》就用了“曠世奇緣”來作標題。
隻是,胡家很不喜歡這個口無遮攔的準女婿。對此,素來桀驁不馴的他,再次口無遮攔,竟當麵批評胡父當“立法委員”卻十多年不議事,是不公不義的。這樣的他,更是無法入得了挑剔的胡母的眼,胡母更曾說過“國民黨真不該把李敖放出來”。
所以,胡因夢能嫁給他,是背叛逃離父母的決絕之心促成的。結婚當晚,她更是穿著睡衣從家裏逃出來的,逃到他的住處,在朋友的見證下訂立了婚書。彼時,她27歲,他45歲,於1980年5月6日結為夫妻。
這一幕似極了曾經的愛玲和胡蘭成。
或許這樣草率的、不被祝福的婚姻,終究無法熬得過歲月的久長吧!
果不其然,當這曠世奇緣遇上了柴米油鹽,所有的風花雪月都落入了俗套:第一天,他們就鬧得很不愉快,當晚她還氣得將婚書撕毀了。隻因她篤信占星風水,要做床的四個角釘銅板以守住夫心。然而,他根本不信這一套,所以偏不答應。而當他看見大美人在衛生間的一幕,所有的幻夢徹底幻滅。原來女神的樣子,會毀於日常。他實在無法容忍她因便秘而憋紅的一張難看的臉,這大大損失了在他心目中完美的女神形象。加之,她還喜歡光腳在地板上走,那黑黑的腳底板簡直是對他的侮辱。
若是一個男子不再奉你為女神時,你說與做都是錯,他更沒了什麼溫情可言。於是乎,在日常生活裏他越來越由著自己的性子專橫起來,根本不會包容她、忍讓她。如是,她這被萬千人捧著的大明星自是受不了如此忽視,壓力巨大下便會和他吵架。若是有了吵架這個出口,若是為此有了壓力的釋放,也就罷了,偏偏他會在吵架時玩失蹤,把自己關在別處的房間裏,門還鎖起來,不接電話,任她在門外哀求幾個小時,直到她承認了錯誤道歉以後才肯把門打開。
這樣的折磨,於女子而言真真太過殘忍。再是堅如鋼鐵的心,都不成的。
不過,即使這般,他們依然在一起,還未曾想過分開。真正使得他們兩人徹底決裂的,是蕭孟能的房產案。在這件案子裏,她覺得他騙了她,把蕭的房子寫到了她的名下,恍然發覺他是為了錢財而出賣朋友。
於她,這觸碰了底線。
於是,她積極參加了那場鬥臭李敖的集會,並親自出麵指證他侵占朋友財產。李敖得知以後,當天下午就出了一紙聲明,與她離了婚。
此時,他們結婚僅僅3個月零22天。不過,緣分雖然盡了,糾葛卻未曾盡過。他們因為蕭的官司對簿公堂三年,比他們在一起的日子多了無數倍。不時隔空鬥嘴的過程中,李敖最終因“侵占他人財產”的罪名,被判入獄三年。後來的後來,他們兩人一直持續在各自的文章中調侃對方。
隻是,任何怨偶都曾經甜蜜過,相擁走過的日子亦是難忘懷的。所以,多年來,李敖一直不斷提及她,更如是評價她:“如果有一個新女性,又漂亮又漂泊,又迷人又迷茫,又優遊又優秀,又傷感又性感,又不可理解又不可理喻的,一定不是別人,是胡因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