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沒有患病。”眾人一時稀裏糊塗弄不清為什麼。
“你倒是老實,若這就是你所說的證據恐怕很難令本官信服,這未必不存在一些偶然。你夥同李逢春一同欺瞞本官此罪不輕。”“縣令果真明察秋毫,學生又怎敢在大人麵前造勢,學還有證據可證明楊氏是孩子母親。”劉溫先賠禮後入題。
“喔,希望你這次拿出確實的證據。”“楊氏,我且問你你可要老實詳細回答。”“民婦一定老實回答。”“你可記得出門時孩子所穿衣物,慢慢道來越詳細越好。”“孩子穿的藍色條紋衣服,衣服袖口被我繡上了平安健康四字。左邊袖口是平安,右邊是健康,灰色的褲子,用的是紅色尿布。”楊氏從在到裏毫無遺漏的說道
“大人,請求大人搜索張氏家宅,學生所要的證物就在裏麵。”“來人,前往張氏家仔細搜索。”縣令吳江爽快的吩咐下去。
“大人若是能在張氏家中搜到楊氏所有衣服還請大人還楊氏一個公道。”劉溫懇求道
“你就這麼確定衣物一定在張氏家中,楊氏就是孩子母親。”縣令吳江詢問道
“剛開始不確定,不過現在確定了”劉溫自信的說道。
古代衙役的辦事效率還真是有些快,大約二十幾分鍾後出去的衙役都回來了。
“啟稟大人。我們確實在張氏家中找到楊氏口中所說的衣物。”說完衙役便把東西呈送上去。
見此劉溫心中大定,頓時感覺一陣輕鬆。
縣令吳江好奇問道“劉溫,你是如何知道這衣物還在張氏家”“大雨剛過,楊氏換好衣服因擔心孩子,連頭發都不梳理就回到張氏家想抱回自己孩子,張氏也不曾料到楊氏會回來得如此快,匆匆忙忙把嬰兒衣服給換掉。所以沒有多餘的時間來處理換下來的衣服。隻有隨手的把那衣服扔在一旁,所以要找到那衣服並不太難。我所猜不錯的話,你們是在張氏的房間找到這些衣服的吧”衙役點頭答道“我們是在張氏房間內發現的”劉溫頓了頓繼續說道“嬰兒手臂上的胎記這麼明顯,張氏在換衣服的過程中恐怕就已經注意到了。當大人詢問時也就自然而然舉證出來。由於是張氏率先說出嬰兒胎記的存在,若楊氏在跟著說嬰兒有胎記恐怕就是盜用張氏供詞無法令人信服。無奈,楊氏隻有說出嬰兒的穿著。楊氏又怎會知道張氏早已為嬰兒換好衣服,所以楊氏的話就所言不實了。”“如今證據確鑿,請大人把嬰兒還給楊氏讓其母子團聚”啪!驚堂木猛響。
“人證物證俱全張氏,你可知罪!”張氏頓時全身癱軟在地“草民知罪,草民該死,草民不該心生貪念,求老爺饒命!”見張氏認罪,吳江更是惱怒,自己顯些又錯判一連案子“你們幾個夥同張氏圖謀楊氏嬰兒罪無可恕!連同張氏一起打入大牢。”這下可把幾人急壞了“老爺,小的冤枉啊,我們真的不知道那嬰兒並非張氏的。要是知道,就算給我們十個膽子我們也不敢欺騙老爺阿!”“大人,他們並非有意欺騙大人,望大人饒恕他們。”劉溫請求道
“這還不算欺騙本官?!”“大人,他們最後看到張氏抱著嬰兒是在幾天前。中間這段時間肯定發生了什麼事,我所猜不錯的話,張氏確實也有一個嬰兒,而且和李氏的相差不大。我們說得可對?張氏”最後劉溫詢問道
“沒錯,草民原本也有一個這樣的嬰兒”張氏沒有否認,不過表情痛苦不想回憶往事
“前天中午因為天氣很好,我和平常一樣抱著他在院子休息。因為途中有事情,我便回屋一趟,待我回到院子時竟然,竟然發現我那孩子不見了。我怎麼找都找不到。”說道這裏張氏泣不成聲。
“今天早上看見楊氏抱著孩子在我家門前避雨,看著她懷中的孩子,我越發思念自己那不知所蹤的孩子。於是故意建議楊氏去換身衣服然後把她孩子占為己有。”“他們並不知情,望大人原諒他們!草民罪無可恕罪有應得。”張氏說完人仿佛一下老了好多。
“大人,可憐天下父母心,還望大人從輕處理。”在世為人的劉溫對親情異常敏感。
“張氏欲意奪取他人子嗣,但念其本性不壞,杖折三十,另外賠償楊氏白銀五十兩,張氏可有怨言!”
“謝老爺開恩,草民毫無怨言”
“謝公子求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