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
一位朋友從遠道來看我,已七、八年沒見麵,談起來所以非常高興。一來二去,我問他有幾個小孩,他連連搖頭,答以尚未有妻。他已三十五六,還作光棍兒,倒也有些意思,引起我的話來,大致如下:我結婚也不算早,作新郎時已三十四歲了。為什麼不肯早些辦這樁事呢?最大的原因是自己掙錢不多,而負擔很大,所以不願再套上一份麻煩,作雙重的馬牛。
人生本來非馬即牛,不管是貴是賤,誰也逃不出衣食住行,與那油鹽醬醋。不過,牛馬之中也有性子剛硬的,挨了一鞭,也敢回敬一聲別扭。合則留,不合則去,我不能在以勞力換金錢之外,還賠上狗事巴結人,由馬牛降作狗。這麼一來,隨時有卷起鋪蓋滾蛋的可能,也就得有些準備,積極的是儲蓄倆錢,以備長期抵抗;消極的是即使挨了餓,獨身一個總不致災情擴大。所以我不敢結婚。賣國賊很可能是個慈父良夫,錯處是隻盡了家庭中的責任,而忘了社會國家。我的不婚,越想越有理。
及至過了三十而立,雖有桌椅板凳亦不敢坐,時覺四顧茫然。第一個是老母親的勸告。雖然不明說:“為了養活我,你犧牲了自己,我是怎樣的難過!”可是再說硬話實在使老人難堪,隻好告訴母親,不久即有好消息。君子一言,駟馬難追,一透口話,就滿城風雨。朋友不論老少男女,立刻都覺得有作媒的資格,而且說得也確是近情近理:平日裏真沒想到他們能如此高明。最普遍而且最動聽的——不曉得他們都是從哪兒學來的這一套?——是:老光棍正如老姑娘,獨居慣了就慢慢養成絕戶脾氣——萬要不得的脾氣!——一個人,他們說,總得活潑潑的,各盡所長,快活的忙一輩子。因不婚而弄得脾氣古怪,自己苦惱,大家不痛快,這是何苦?
這個,的確是以打動一個卅多歲,對此事有些經驗的人!即使我不希望升官發財,我也不甘成為一個老別扭鬼。
那麼經濟問題呢?我問他們。我以為這必能問住他們,因為他們必不會因為怕我成了老絕戶而願每月貼我多少錢。哼,他們的話更多了。第一,兩個人的花銷不必比一個人多到哪裏去;第二,即使多花一些,可是苦樂相抵,也不算吃虧;第三,找位能夠掙些錢的女子,共同合作,也許就此富裕起來;第四,就說她不能掙錢,而且多花一些,人生本來是經驗與努力,不能永遠消極的防備,而當努力前進。
說到這裏,他們不管我相信這些與否,馬上就給我介紹女友了。仿佛我決不會去自己找到似的。可是,他們又有文章。戀愛本無須找人幫忙,他們曉得;不過,在戀愛期間,理智往往弱於感情,一旦造成了將錯就錯的局麵,必會將恩作怨,糟糕到底。反之,經友人介紹,旁觀者清,即使未必準是半斤八兩,到底是過磅的,有個準數。多一番理智的考核,便少一些感情的瞎碰。雙方既都到了男大當娶,女大當聘之年,而且都願結婚,一經介紹,必定鄭重其事的為結婚而結婚,不是過戀愛的癮。況且結婚就是結婚;所謂同居,所謂試婚,所謂解決性欲問題,原來都是這一套。同居而婚,也得兩個吃飯,也得生兒養女;並不因為思想高明,而可以專接吻,不用吃飯。
我沒有辦法。你一言,我一語,說得我心中鬧得慌,似乎隻有結婚才能心靜,別無辦法。於是我結了婚。
到如今,結婚已有五年,有了一兒一女。把五年的經驗和婚前所聽到的理論相證,也倒怪有個味兒。
第一該說脾氣。不錯,朋友們說對了,有了家,脾氣確是柔和了一些。我必定得說,這是結婚的好處。打算平安的過活,必須采納對方的意見,陽剛或陰綱獨振全得出毛病;男女同居,根本須要民治精神,獨裁必引起革命;努力於此種革命並不足以升官發財,而打得頭破血出倒頗悲壯而泄氣。彼此非納著點氣兒不可,久而久之都感到精神的勝利,凡是可以和平解決,夫婦都可成聖矣。
這個,可並不能完全打倒我在婚前的主張;獨身氣壯,天不怕地不怕;結婚氣餒,該醜著的就得低頭。我的顧慮一點不算多此一舉。結了婚,脾氣確是柔和了,心氣可也跟著軟下來,為兩個人打算,絕不會象一個人吃飽天下太平那麼幹脆。於是該將就者就須將就,不便挺起胸來大吹浩然之氣,戀愛可以自由,結婚無自由。
朋友們說對了,我也並沒有說錯。這個,請老兄自己去判斷,假如你想結婚的話。
第二該說經濟,現在如果再有人對我說,倆人花錢不見得比一人多。我一定毫不遲疑地敬他一個嘴巴子。倆人是倆人,多數加S,錢也得隨著加S。是的,太太可以去掙錢,倆人比一人掙得多;可是花得也多呀。公園、電影場,絕不會有“太太免票”的辦法,別的就不用說了。及至有小孩,簡直的就不能有什麼預算決算,小孩比皇帝還會花錢。太太的事不能再作,顧了掙錢就顧不了小孩,因掙錢而把小孩養壞,照樣的不上算:好,太太去看小孩,老爺專去掙錢,小孩專管花錢,不破產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