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好,那你現在怎麼辦吧?沒有等到他回話,我又把話攔了過去,我說你不用再跟我說怎麼辦,我不管你怎麼辦了,反正你的事從此與我無關了,你不用再跟我說什麼,你說了我也不聽。
他愣了半天,最後問道,你真的不幫我了?
我說我幫你幹什麼?我不幫了。
他暗暗地歎了一口氣,然後說,那我明早就回我的山裏。
我說回吧回吧,明早天一亮你就回你的山裏去吧。
他說那我今晚怎麼辦呢?我在你這裏住一個晚上可以嗎?
我說住吧住吧,反正明早天亮你就走了,今天晚愛住你就住吧。
他於是爬到了床上,一聲不吭地躺下了。
也不知怎麼搞的,第二天淩晨,天還黑麻麻的我就醒來了。
我是怕他真的溜回了他的山裏。
我看到他還躺在我的身旁,於是把他推了起來。他睜開眼睛一看,說天還沒亮呢,我天亮再走吧。我說走什麼走,你要是真的走了,以後你再來找我,我就真的不幫你了。
他說你什麼意思?
我說我告訴你,你不要走。
他說不走我怎麼辦?
我說我給你想辦法吧。
他說你有什麼辦法呢?
我說我現在還沒有,我現在要睡覺。
說完,我一頭睡了下去,一直睡到了中午才醒來。
我的辦法還是從豔豔身上下手。
李四也表示同意。但他說,隻能讓豔豔告訴她的爸爸媽媽和她的叔叔們,讓他們到這裏來找他,他不想先去找他們。我明白他的心思,這是一個有關臉麵的問題。不管怎麼說,事情已經鬧大了,事情的最初應該說是他那些孩子的過錯,而事情的後來,則是他李四的不對了,這一點,李四心裏是清楚的。我表示可以理解。我對他說,先這麼辦吧,不行了再想別的辦法。人隻要活著,辦法總是會有的,我父親活著的時候時常對我這樣說。我父親說,隻要你永遠記住了這句話,你就總有一天會成為瓦城人的。這個道理放在李四的身上,我覺得也是適合的。
我相信李四能回到他那些孩子的身邊。
於是,每天中午的放學時間,我都跑到豔豔的學校門前,等著豔豔放學出來。
我告訴豔豔,你姥爺真的還活著,你的姥爺現在就住在我家裏。
可豔豔就是不肯理我。
頭一天她急急地走著,我跟她說了不到兩句,她就拔腿飛跑了起來。
我當然不敢追,也不能追,我要是追上去,她要是告訴街邊的人,說我是流氓,我就是不被打死,也有可能遍體鱗傷,以後撿垃圾都將成為問題。
第二天,我告訴她,你叫你家裏的人先去看一看吧,看一看你們就知道那是不是你的姥爺了,可是,我話沒說完,她拔腿又一次跑了。
第三天,我剛要上去,她身邊的三四個男孩呼地一下,把她圍住了,他們的眼睛全都火一樣往我的身上燃燒著,他們的手和他們的腳,都在做著一種隨時出擊的樣子,張牙舞爪的。我哪裏還敢靠近呢?我不敢。我隻有遠遠地看著她走遠。
第四天和第三天一樣。我知道這樣下去肯定不行了。於是,我把第五天的方法改了,我讓李四把事情的經過簡單地寫在了一張紙上,然後裝在一個信封裏,我拿去交給豔豔他們學校的門衛,讓他幫我轉交給豔豔。
那天我躲在暗處,我看見那門衛把信封交到了豔豔的手裏,我看到她把那張紙抽出來看了看,又把它放回了信封裏,她四處張望了一下,她可能想看看我在什麼地方,但她沒有發現我。她把信封裝進了書包裏,就慢慢地回家去了。
回來後我告訴李四,我說這兩天你就在家裏呆著吧,我相信他們會來的。至少有一點,我想他們會想到他們的父親還活著,那就是李四的筆跡。
我問李四,他們應該熟悉你寫的字吧。
李四說怎麼能不熟悉呢?
我說那就好辦了,那你就等著吧。
我說等他們把你接走的時候,你告訴他們,你說我有一個要求。
他說什麼事你說。
我說你讓他們給我一點錢,算是對我的辛苦和良心一點小小的回報。
他說這應該不成問題吧。
我說這很難說,到時你說了,可能就不成問題,你要是不說,不就成了問題嗎。
他說你這腦子裏怎麼想得這麼複雜呀,你不是沒有讀過書嗎?
我說讀過一點,讀了差不多三天。
他說三天算什麼呢,三天算個鳥!
李四就這樣等著,每天都在住棚附近等著,我吩咐他不要走遠。我擔心他們來了看不到他。但我不能等,我得出去撿我的垃圾。
第三天中午,我出門沒有多久,他們來了。
一共來了七個人,除了李四的幾個孩子和他的女婿兒媳孫女,還有一個警察。
他們是坐著那個警察的車子來的,那警察是李瓦的好朋友。
那是一輛警用的麵包車,麵包車的頭頂上裝著那種可以叫喚的紅燈,可以一路走一路叫一路放射著紅色的光芒。李四說,那輛車遠遠過來的時候,他的心聽得都碎了。
李四當時正在住棚不遠處的路邊,整理一堆我弄回來的垃圾,那是一堆轉眼就可以換錢的垃圾,是我從很多很多的垃圾裏撿回來的。我讓李四把它們分類,哪天拉到各種不同的收購站去。
李四說,他以為那車子是路過的,沒想到不是,那車子突然停了下來,把他嚇了一跳。
車子一停,他就看到了他們,看到他的那些孩子還有那個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