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入官階昌平為令 升公堂百姓呼冤(2 / 2)

這一日正在後堂,看那些往來的公事,忽聽大堂上麵,有人擊鼓,知道是出了案件,趕著穿了冠帶,升坐公堂。兩班皂吏齊集在下麵。隻見有個四五十歲的百姓,形色倉皇,汗流滿麵,在那堂口不住的呼冤。狄人傑隨令差人把他帶上,在案前跪下,問道:“你這人姓甚名誰,有何冤抑,不等堂期控告,此時擊鼓何為耶?”那人道:“小人姓孔,名叫萬德,就在昌平縣南門外六裏墩居住。家有數間房屋,隻因人少房多,故此開了客店,數十年來,安然無事。昨日向晚時節,有兩個販絲的客人,說是湖州人氏,因在外路辦貨,路過此地,因天色將晚,要在這店中住宿。小人見是路過的客人,當時就將他住下。晚間飲酒談笑,眾人皆知。今早天色將明,他兩就起身而去,到了辰牌時分,忽然地甲胡德前來報信,說:‘鎮口有兩個屍首,殺死地下,乃是你家投店的客人,準是你圖財害命,將他治死,把屍首拖在鎮口,貽害別人。’不容小人分辯,複將這兩個屍骸,拖到小人家門前,大言恐嚇,令我出五百銀兩,方肯遮掩此事。‘不然這兩人,是由你店中出去,何以就在這鎮上出了奇案?這不是你移屍滅跡!’因此小人情急,特來求大老爺伸冤。”

狄仁傑聽他這番言語,將他這人上下一望——實不是個行凶的模樣。無奈是人命巨案,不能聽他一麵之辭,就將他放去。乃道。”汝既說是本地的良民,為何這地甲不說他人,單說是你?想見你也不是良善之輩,本縣終難憑信。且將地甲帶來核奪。”下麵差役一一答應,早見一個三十餘歲的人,走上前來,滿臉的邪紋,斜穿著一件青衣,到了案前跪下道:“小人乃六裏墩地甲胡德,見太爺請安。此案乃是在小人管下,今早見這兩口屍骸,殺死鎮口,當時並不知是何處客人。後來合鎮人家,前來觀看,皆說是昨晚投在孔家店內的客人,小人因此向他盤問。若不是他圖財害命,何以兩人皆殺死在鎮上?而且孔萬德說是動身時,天色將明,彼時鎮上也該早有人行路,即使在路,遇見強人,豈無一人過此看見?問鎮上店家,又未聽見喊救的聲音。這是顯見的情節,明是他夜間動手,將兩人殺死,然後拖到鎮口,移屍滅跡。此乃小人的承任,凶手既已在此,求太爺審訊便了。”

狄仁傑聽胡德這番話,甚是在理,回頭望著孔萬德實不是個圖財害命的凶人,乃道:“你兩人供詞各一,本縣未經相驗,也不能就此定奪。且待登場之後,再為審訊。”說著,他兩人交差帶去。隨即傳令伺候,預備前去相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