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7章 那場生死攸關的“戰爭”(1 / 1)

比爾的“微軟公司”成立兩年的時候,經曆了一場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戰爭”。

一切源於和MITS公司的簽約。按照和約規定,MITS公司必須盡全力銷售微軟開發的電腦軟件;同時,微軟自己沒有向客戶直接銷售電腦軟件的權利。

問題出現了,由於微軟的這套軟件有許多優點,使得很多人私自複製,並廣泛流傳。這樣,MITS公司的銷售受到盜版軟件的極大衝擊,自然也就不再努力銷售了。

比爾對MITS公司的做法很生氣,他一邊在媒體上公開發表警告盜版者的公告,一邊準備把MITS公司以違反和約告上法庭。為此,他專門請教了當律師的父親。

“爸爸,您認為這場官司我們應該怎麼準備呢?”

“我認為,我們以最終收回銷售權為目的來提起訴訟。現在,軟件銷售權的歸屬直接影響到微軟的命運啊!”

“您說的對,從這個方麵入手,對我們有利,勝算也會很大。”

“我幫你引見一位律師,他可是版權方麵的專業律師,他會給你很大幫助的。”

“爸爸,太感謝您了。我們公司要大幹一場了。”比爾信心十足。

與此同時,MITS公司方麵也有了新的動態。

MITS在前幾年的運作中已經積累了不少的財富,為此,盜版的事情一出,公司老板就及時將MITS轉賣了。

這樣,MITS公司不存在了,比爾的訴訟對象就成了轉賣後的新公司。

“現在的情況,我們應該怎麼做呢?”比爾問身邊的律師。

“現在,我們有兩種應對方法:一個是上訴,一個是仲裁。”律師說。

“怎麼說?”

“上訴,我們是要花費很大一筆費用的;仲裁,則花費的費用會比較少。”

“公司現在的狀況,還是仲裁比較適合吧!”

“我也這麼認為,那我們就交由政府的相關機構仲裁好了。”

比爾和律師商量的結果是用仲裁的手段來維護微軟的權益。可是,事情卻出乎比爾的意料之外:因為這種案子是首例,政府沒有案例可考,隻有聘請多方的專家當顧問,時間就一拖再拖;而新公司以仲裁無果為由,拒絕按合約交付軟件的使用和銷售金。

這麼一來,微軟的資金缺乏,嚴重影響了公司的運行,甚至到了癱瘓的地步。

比爾的一些朋友建議他可以向金融機構和私人借款來維持公司的運作。比爾經過深思熟慮後,始終沒有開口,而是頂著無錢運作的巨大壓力和庭外和解的誘惑等到了九個月後的仲裁結果。

MITS的老板再怎麼轉賣公司也逃脫不了製裁,新的公司為了仲裁的結果幾乎到了傾家蕩產的地步,他們為不遵守和約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在這場持久的官司中,微軟經曆了生死的考驗。“適者生存”也成了比爾在這次官司中的最大收獲。

五年後,也就是1980年,“微軟公司”開發出了適用於IBM的第一套個人電腦的作業係統——MS-DOS係統軟件。

比爾的頭腦很靈活,在與IBM簽約的時候,堅決要求保留MS-DOS係統軟件的擁有權,而隻出賣使用權。這樣,比爾可以把係統軟件供應給其他的電腦公司。

當時,MS-DOS係統軟件的應用範圍很廣,所有使用這種軟件的電腦都要支付使用費用給“微軟公司”。為此,“微軟公司”在短時間內積累了雄厚的經濟實力,為後來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