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6章 破爛和時髦的親密關係(1 / 1)

但凡在我身上稍有體現的時尚感,幾乎和名牌以及貴重無關,不僅和名牌貴重無關,還差距巨大,因為都是些破爛。這是我的重大以及獨特的發現。

我的揀破爛日子由來已久。曾從商場大減價的衣服堆裏,隨便撿了一件長長寬寬的衣服,準備拿回家做幹家務的工作服,後來發現因為總忍不住這麼撿,導致工作服嚴重富餘。我看它麵料不錯,當不了工作服難道還當不成“服”?於是就把它拎到裁縫店,說給收收腰,裁縫師傅說這麼長的衣服一收腰不像衣服,我堅持說收,結果,效果意想不到。一件長短長及大腿中部,腰圍緊裹腰身,貌似旗袍又不是旗袍的東西,再配上一條緊腿褲子,時尚就這麼誕生了!一件你跑斷腿也買不到的衣服,一個你想壞腦子也想不出的搭配。誰會把旗袍穿在褲子上?

我從“破爛的回收再利用”舉一反三。一件好端端的衣服,穿煩了,把袖子拆了,成了無袖衣服。又穿煩了,把領子拆了,成了無領衣服。又煩了,拿剪刀剪去幾寸,成短衣服了。再煩,沒什麼可剪的了,才終成破爛。褲子裙子都可以照此辦理,總有新款上身。導致,朋友們一見我身上有點奇怪的穿著,就會問我:又是你改造的吧?我就回答:窮人嘛。我以為,隻有一窮人,才能讓破爛和時髦發生關係。

最登峰造極的是,兒子11歲時穿過一件夾克,是藍白搭配的格子,他長得快,沒穿幾次就小的伸不進去胳膊了。幾年後我翻出來,八成新的衣服,實在舍不得扔,就勇敢的套在我1米66的身上,結果,超短的藍白夾克,短到在我的腰上部,配上一條白褲子,白色高跟鞋一蹬,簡直是絕配,清新幹練,讓我年輕了好幾好幾歲。那麼短的夾克我反正沒見過。至今,一直沒人相信那是我兒子小學穿過的衣服,還追問我哪裏買的,我很幹脆:童裝店的有賣。

所以我身上經常會有些獨一無二的東東,看上去,完全可以冒充時尚。時尚不就是沒見過嘛!但那的確是破爛。

對此,老人客氣地說:這是懂得節省。朋友很客氣地說:這是別出心裁。家人不客氣地說:這是胡亂倒騰。我很不客氣地說:這是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