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這樣的事情,小軒自己多少也有些問題。雖然她可能把事情想得很單純很簡單,可是她的行為說不定就在無形中讓別人感到不安了。所以,在職場,千萬不能凡事都保持沉默,凡事都覺得事不關己,有時候你要嚐試融入其中,哪怕是一種偽裝。
情形三:如何防範“性騷擾”。
職場中,借工作之名騷擾異性的事情層出不窮,這個話題其實不用我多講大家都心知肚明。
首先,我們了解一下“性騷擾”的定義:性騷擾(英語:sexual harassment)指以性欲為出發點的騷擾,以帶性暗示的言語或動作針對被騷擾對象,引起對方的不悅感,通常是加害者肢體碰觸受害者性別特征部位,妨礙受害者行為自由並引發受害者抗拒反應。性騷擾表現形式尚無統一界定,一般認為有口頭、行動、人為設立環境3種方式。在很多國家,性騷擾是一種不法的行為。
常見的職場性騷擾包括上司對下屬性騷擾、同事間性騷擾等。在一家企業裏,有人為了追求金錢、追求晉升,主動向領導投懷送抱的現象也存在,這樣屬於你情我願,還不能算是“性騷擾”,但是二者因為某些事情撕破臉皮,將醜聞公諸於眾之後,往往就會演變成“性騷擾”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領導利用職權威脅、誘騙下屬,使其就範,這是典型的“性騷擾”。“性騷擾”不光指男人侵犯女人,女人侵犯男人也叫“性騷擾”。
小錢是一個剛大學畢業的女生,前不久就被領導“性騷擾”了。她憑借自己高挑的身材和姣好的麵容,很輕鬆地就應聘上了一家公司的行政前台。她說,當時麵試她的是一位大約40來歲姓高的男人,問了一些“有男朋友嗎?”“會喝酒會跳舞嗎?”之類的話題,小錢當時就覺得這些問題似乎跟工作沒有關係,但是礙於麵子,她還是如實回答了自己有男朋友,不會喝酒也不會跳舞。這個麵試官也沒有再說什麼,兩天後公司就通知她辦理入職手續正式上班。
上班後,高經理就經常過來“噓寒問暖”,還多次提出要請小錢吃飯,但是都被小錢以各種理由拒絕了。有一天,快下班的時候下了很大的雨,小錢沒有帶傘,正為怎麼回家而發愁。這時,高經理出現了,說自己要去辦事,正好要路過小錢住的地方。小錢住在回龍觀,想想自己出門肯定要挨雨淋,坐個順路車回去也不錯,於是就上了高經理的車。
在路上,高經理時不時地講一些黃段子,還用手去摸小錢的頭,說自己很喜歡她。他還說,本來公司不打算聘用小錢的,覺得小錢的普通話不是很標準,是自己力排眾議,才聘用了她。小錢知道這是他編的瞎話,但是礙於麵子也沒有揭穿,表麵上還是說很感謝高經理。可誰知,這個姓高的聽了就來勁了,說:“你怎麼感謝我啊?要不今晚你別回家了,陪我吧!”此言一出,嚇了小錢一跳,還沒等她反應過來,姓高的就用手在她身上亂摸。最後,趁等紅綠燈的時候,小錢拉開車門,奪門而去。
第二天,小錢就去公司遞交了辭職書。後來,我問她為什麼不跟公司更高一級的領導反映,或者利用法律的武器來給自己維權,小錢歎了一口氣,說:“我丟不起那人!”聽小錢這麼說,我心裏很不是滋味,明明是別人侵犯了自己,自己卻像做錯了什麼事一樣選擇逃避、選擇放棄。
在職場要避免被性騷擾,首先,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要得體矜持,不要穿著暴露和性感的服裝;也不要化濃妝,表現得過於性感,或者噴灑濃烈的香水。
第二,要將你感知到的潛在騷擾扼殺在萌芽狀態,不要給對方一絲一毫的機會,要義正言辭,態度堅決。對異性上司或者同事所給予的超乎尋常的關心和照顧,一定要抱“冷處理”的態度,顯示出對他的言行不關心、不感興趣,甚至厭煩的態度。這樣處理是很重要的,因為在心理上這會給對方一個暗示,使他感到自討沒趣而有所收斂。
第三,在工作中避免長時間與領導和同事單獨相處。因為單獨相處的時間過長,女性分泌的荷爾蒙會刺激男人的神經。當遇到性騷擾時,女性千萬不要猶豫,必須鼓足勇氣奮起反抗,並大聲呼喊,不給男人任何機會。你隻要猶豫一下,就會給對方一種欲迎還拒、半推半就的錯覺。
第四,在遭到故意肢體觸碰時一定要言辭拒絕。如果某個上司借故對你的身體敏感部位進行觸碰,比方說幫你整整頭發、把手搭在你的肩膀上、摟著你的腰、把手放在你的臀部或者在你臀部拍幾下等,說明對方已經比較過分了,你要是沉默,對方勢必得寸進尺。這時,你應該用手把對方的手推開,然後借故離開,或者直接說“請注意你的手”。
第五,小心取證,報警或向朋友救助。如果走到這一步,說明對方的性騷擾行為已經讓你無法忍受了。在這種情況下該放棄的就放棄,工作可以再找,和你自身的安全比起來,工作根本不算什麼。在這種情況下,你如果還是選擇忍讓,那等待你的就不是性騷擾那麼簡單了。不過在報警或者求助之前要小心取證,比方說用手機錄音、用手機拍照、保留物證,這樣色狼就逃脫不了法律的製裁了。
情形四:和同事保持適當的距離。
在任何一家單位,同事間都應該和睦相處,都應該相互協作。久而久之,總會有人跟你成為“死黨”,成為無話不談的朋友。但是,我這裏說的“朋友”,並不是兩廂情願的朋友,很大程度上,是你把對方當好朋友,而人家隻是附和你的感覺而已。表麵上看很好,私底下卻可能讓你一招致命。
我有一個朋友叫高帥,在一家公司做市場總監,他所在的公司不久前新聘請了一個推廣部的張經理。張經理跟高帥年紀相仿,性格以及興趣愛好都非常相似,於是,他們很快就成為了經常傾心交談的朋友,經常約著一起吃飯喝酒,一起聊生活聊工作。
不久後,通過一個朋友的推薦,一家非常有實力的大公司想邀請高帥加盟,開出的薪資也相當可觀。高帥不是一個見利忘義的人,他在現在這家公司已經8年了,從未想過離開,盡管這些年來一直有公司想挖他過去,但是他總覺得老板對自己有知遇之恩,絕不能為了個人利益而選擇離開。但這次,高帥覺得不能駁了朋友的麵子,加上那家公司的老板也親自給他打過電話,所以他還是決定過去聊聊。他的想法僅僅是聊聊,認識一個朋友而已。盡管如此,如果此事被現在的老板知道了,也肯定不好。所以他口風極嚴,沒有跟任何人提及此事。直到此事過了一段時間後,他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才告訴了張經理,也就是這個舉動,差點斷送了自己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