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某項調查顯示,有84%的女性和75%的男性都認為,在決定幸福程度方麵,婚姻扮演著重要角色。麵對婚姻和事業,麵對甜蜜和爭吵,麵對老人和孩子,麵對自己的他(她),要想經營好自己的小家庭,我們必須要會選擇、懂放棄。
何謂成家?何謂立業?
假如你找到一份真正適合自己的愛情,請你珍惜,不要錯過,即便你現在什麼也沒有。一份適合你的愛情,可以促進事業的成功。假如你暫時沒有屬於自己的愛情,那也不用刻意為之,或許一份事業正是你現在所需要的。
有人說家庭是社會的細胞,也有人說事業是構成家庭的原材料。人類離不開這兩個支撐點,就像人類離不開陽光、空氣和水。人生的緣分,有時一刹錯過便終身錯過。事業上的功成名就也並非朝夕之功,它關係到個人素質、環境、機遇,等等。即便事業無成,能握住一雙手也是好的,切莫“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成家立業,是人生中必須麵對和經曆的兩件大事,如果缺了其中之一,就會被視為不完整的人生。在青春階段,家不應該作為主要內容,對男人來說,“不立業,何以家為”;對女人來說,事業與自我也應被置於首位。兩顆有閱曆、有追求的豐富的心,才能共同碰撞出真正而持久的愛情火花。
所謂成家,就是戀愛、結婚,建立小家庭。所謂立業,可有兩種理解:一是找到賴以謀生的職業,也就是“謀職”,這是低層次上的最基本的需求;二是“事業有成”,說的是一個人有抱負、有追求,並且有所建樹,也就是“建業”,這是高層次上的立業。我們要肯定“謀職”意義上的立業,也要鼓勵“建業”意義上的立業,這種立業除了能更加體現個人的價值外,對社會的貢獻也更大。
無論是成家還是立業,都有一個最佳時間段。成家的最佳時機為20多歲,那是一個人英姿勃發、血氣方剛的時期。立業的最佳時機也要分開說,“謀職”意義上的立業,指涉世的第一步,在20歲左右。“建業”意義上的立業,其時間跨度則更大一些,30歲之前,精力旺盛、思維敏捷、敢想敢做,是創造發展、成功建業的最佳時期;30~40歲,是事業有成的大好時期;也有人“大器晚成”,年近花甲仍然有所成就、有所建樹。可以說,20~50歲都是立業時期。
雖然家庭事業兩不偏廢為最佳,但想在最佳時期內同時完成恐怕很難。對多數人來講,這就像“魚與熊掌,不可兼而得之”,二者間必定有個一先一後的問題。孰先孰後,難有定規,這要因人而異。一要看各人的誌向與追求,二要看客觀條件是否成熟。一般來說,成家與人的生理周期密切相關,最好別錯過二十幾歲這個最佳時段。由於立業的時間跨度較大,可以分層次、分階段實施。因此,不妨先“謀職”,實現低層次上的立業,然後攢錢結婚成家,再謀求“建業”,追求高層次上的立業。這樣,成家與立業便可以兼而顧之。
成家後,每天就要麵對鍋碗瓢盆、柴米油鹽,誰來承擔呢?男女平等,讓誰為家庭做出犧牲呢?如果有了孩子,那事業就更甭提了,一連串不勝其煩的問題會接踵而至。如果太過年輕,自然會手足無措。家庭是一種具體的責任,往往會禁錮住涉世之初有待於建功立業的青年人,讓他們不知進退。
其實,事情也沒有我們所想的那麼可怕。成家與立業雖然會相互製約,但也會相互促進。如果你能擔負起家庭責任,那就不要放棄這份情緣,因為高尚的愛情能產生積極的生活火花。但在成家之後,就要將“建業”——高層次上的立業放在首位。在立業時,要想到千年塵緣結出的花朵;在成家時,要把眼光投向現實生活。
作為當代青年,應該有理想、有抱負,不僅要有家庭,還要在事業上有所追求、有所建樹,爭取為社會、為國家作出更多更大的貢獻。隻有這樣,人生和愛情才顯得更有意義、更有價值。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時,也高唱一首事業之歌。
選擇了婚姻,就不能隻想著自己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也沒有十全十美的婚姻。沒有絲毫矛盾的婚姻是不存在的。婚姻是兩個人的相互結合,需要兩個人一起麵對更複雜的生活。如果雙方心裏想的隻有自己,不願意去包容對方、理解對方,那怎麼會有幸福呢?
托爾斯泰曾說:“真正的愛情,不應該吞噬一個人的事業和理想,相反地,應該成為鼓舞人們向上的力量。”所以說,不管是為了事業而割舍婚姻,還是為了婚姻而葬送事業,都是不可取的。如果你的愛人要求你為了“愛”那樣做,那你們的“愛”肯定是不成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