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那種在死亡之中掙紮出來的語言,每次讀到都振奮人心。
後來我聽說列寧在生命彌留之際,常讓人在他的耳邊讀《熱愛生命》,心裏對它更添了一份崇敬。
所以,毫不猶豫的寫進了書裏。
其實,我一開始的想法是讓女主自殺。
對象說:她憑什麼自殺?每次摸著胸口的時候,她都能感覺到她姐姐的心髒在跳動,她憑什麼自殺?
所以,她活著,直至心髒停止跳動。
【那不是她不想活了,是真的活不了了。移植心髒能活十八年真的很厲害了。初晴她很多時候都在盡力克製自己,不讓感情有過大的起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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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小說的開頭,我一開始也是想的,初晴會說:“我沒有殺人。”
對象說:不管人是不是你殺的,她的死跟你有沒有關係吧?就算是沒有關係,但是人家的親人死了,你還這麼隻顧自己,不是在傷口上撒鹽嗎?
正確的做法是,先認錯,找出真凶,之後再為自己澄清。
我覺得說的有點兒道理啊!
畢竟,死者為大嘛!
所以,夏初晴成了贖罪。
畢竟,林念和初晴的感情很好。初晴不是一個自私的人,她先想到的應該是林念和林念的家人。至於之後..........
估計她也沒想到,林琛居然會是那種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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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本人的抉擇。
如果我是夏初晴,嚴肅和林琛我應該都不會選吧!
首先,這種有錢人在交往的時候,我可能自動的就會保持距離,根本不會讓自己心生喜歡的念頭。
其次,貧富差距太大的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婚姻之後,他能拿捏你,把你置於死地,但是你根本無法傷他分毫,最後也不可避免的出現林琛這種人,畢竟,權利和主動權都在對方手裏嘛!
我會選一個同樣是農村出生,有能力、上進、跟自己旗鼓相當的人,一起奮鬥,一起努力。
如果嚴肅和林琛之間,我肯定會選擇嚴肅。
在夏初晴要離開的時候,他會選擇放手和尊重,而不是和林琛一樣死纏爛打。
人生其實不需要太多的愛情,好聚好散才是最好的狀態。
【小說畢竟是小說,小說講的是愛情,現實講的是生活。】
【小說裏麵的愛情可以毀天滅地毀自己,但是現實生活中.........
如果戀愛不能讓彼此變得更好,為什麼要談戀愛呢?如果婚姻是以犧牲自由和身體為代價,為什麼要結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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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僅代表我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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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謝!
感謝我親愛的男朋友,雖然他很排斥看小說這個事情;雖然他博士生涯繁忙艱辛,但還是忙中偷閑,為我的小說送上寶貴的意見。
感謝各位讀者!
o(╥﹏╥)o
如果沒有你們的閱讀、催更、評論和鼓勵,我可能根本寫不完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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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
我也想過這本書的其他結局,出現男三,讓女主和男三再一起。或者女主獨立不結婚,不戀愛!或者寫個多結局!
但我個人太懶了,最近又碰到畢業,情節也發展到那個地步啦,就把林琛洗白一下,草草結尾!
對於不滿意這個結局的小夥伴,如今也就隻能說一句“對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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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大家喜歡這本書,喜歡夏初晴!
最後,希望大家熱愛生命,熱愛生活,熱愛自己!祝大家天天開心,天天開心,天天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