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張開眼睛,發現自己躺在地上。在冰冷地麵的刺激下,意識突然恢複的時候,我發現自己身處一個陌生的地方——這是哪兒?
我打開手機看了一眼時間,日期已從9月27日跳到了28日,現在是淩晨12點半。
我的身邊,躺著一具屍體。我沒被嚇到的原因是,我尚未完全清醒,酒精使我的大腦處於麻痹狀態。比起屍體,旁邊的另外兩樣東西更加激起了我的好奇心——一瓶一斤裝的42度二鍋頭,一隻高腳杯……哈?喝白酒用高腳杯?等等,酒杯裏麵的液體是紅色的,這才像樣嘛,高腳杯是用來喝紅酒的……可這裏放著的明明是一瓶二鍋頭,怎麼會是紅酒呢?
我幹了什麼?我看著身邊的屍體,在心裏怒罵蒼天:你神經病吧?玩兒我呢?
罵歸罵,現實歸現實,事情好像確實已經發生了,我抽了自己一巴掌,驗證了我不是在夢裏。千真萬確,我又殺了一個人。我不記得我是怎樣殺死他的,當我此刻醒來時,更令我感到奇怪的是眼前的場景。
半個月前一次醉酒之後,我殺了一個人。從那天起,他就和被分屍的那三個人的鬼魂一同出現在我的夢中。
我過了半個月白天上班時假裝若無其事,晚上一到家就以最快的速度將自己灌醉的生活。
可今天又是怎麼回事?我為什麼要殺人?
我拍打著腦袋希望能夠想明白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如果我是來殺人的,為什麼會帶著一瓶酒,還有酒杯?如果我隻是出來喝酒的,又為什麼要殺人?為什麼明明是瓶白酒,酒杯裏麵的液體卻是紅色的?……紅色,紅色的……我好像意識到了什麼。
我抓起酒杯,聞了聞裏麵的液體,沒錯,這不是紅酒,而是白酒的氣味。我又更加仔細地聞了聞,被掩蓋在酒精味道後麵的,是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啊!我終於明白發生什麼事情了。
冷風吹過,空氣中彌漫著的是血腥味和酒精味夾雜在一起的、腐敗而又怪異的氣味。我嗅著這氣味,腦子逐漸清醒了,之前的記憶,一點一滴地被找了回來——
我想殺個人,殺誰都行,我隻是想殺個人。這就是我這半個多月來不斷萌生的想法。
自從半個月前的那天夜裏我殺了那個陌生人之後,我就被他纏上了。我已經無法忍受這種折磨了,可我不會自首,更不會自殺,我還有更重要的事情沒來得及做呢。
我告訴自己,不能再這樣了,再這樣下去,我一定會發瘋的。一旦真的瘋掉,我恐怕就無法控製自己了,那豈不是很麻煩。我必須找到一種方法,驅散我的心魔,我必須保護好自己的精神,必須克服恐懼。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內心要強大到渾蛋”。對,既然我的內心被一股怨念糾纏,那麼我就必須使自己的內心變得無比強大,隻是強大到渾蛋還遠遠不夠,我要強大到比這股怨念還狠百倍千倍,到那時,我還有什麼可怕的?
我決定直麵恐懼,當恐懼達到我所能承受的頂峰,我就會無所畏懼。我要飲下死者的血液,接受最強烈的怨念,再將怨念轉化為對抗恐懼的力量。
我再次晃了晃腦袋,酒勁已經散去一大半了。天啊,這真的是我的想法,我是不是瘋了?
我回憶起,今天傍晚,我開車來到本市的郊區,這裏是城市的最西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