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三百萬?八千萬?(2 / 3)

“好,我過去在一個案子上搞過試驗,後來在網上也查證過。現在就可以查。”智文說著,走到電腦前,上了網,輸入幾個字,電腦顯示器上出現了一些文字,智文讀了起來:“‘如果是新鈔的話,一張百元的鈔票重約1.15克,一百萬元新鈔就是11500克。’也就是十一點五公斤,二十三市斤。再看它的體積,以第五套百元鈔為準,長155 毫米、寬 77 毫米,厚度是0.09毫米。一百萬是100個100張百元鈔票,這麼計算。你看,有照片,這就是擺放好的一百萬元。”

隨著智文的說話聲,電腦屏幕上現出一張擺放整齊的一百萬元照片,智文又點了幾下鼠標,屏幕閃過幾個不同角度的一百萬元照片,還有一個男人樂嗬嗬把一百萬元攬在懷中的鏡頭。

智文說:“根據這個體積,每個紙箱最少可裝一百五十萬到二百萬元,可是,收繳的一千多萬元中,還有一百萬美元,其體積和人民幣差不多少,去掉一百萬美元,隻有三百多萬人民幣了,按照這個體積,頂多有三四個紙箱就足夠了,可是……”智文沒有往下說,可是李斌良明白他要說的是什麼,“可是,照片上卻有十個紙箱。”

那麼,多出的紙箱是幹什麼用的?不能把空紙箱也當作盛錢的箱拍進照片吧。肯定不能,那麼,這些空紙箱裏裝的是什麼?

兩個可能,或者是所有的錢箱都沒有裝滿,而是把收繳的贓款分散到十個箱裏了,或者是……

或者是都裝滿了,那麼,紙箱裏的現金就不止一千多萬元。除去一百萬美元,剩下的哪怕都是人民幣,也在兩千萬以上。

韓心臣說:“可是,案卷中,無論是案犯供認搶劫的錢數,還是收繳筆錄記載,現場勘查記錄,都寫著一千餘萬元。瞧,這兒寫得非常具體,美元一百萬元,人民幣三百八十二萬元。瞧,宋國才提供的錢數也是這些。”

是的,從記錄上看,沒有任何矛盾,可是現在一分析,卻發現了重大矛盾。

“還有,”智文說,“難道,宋國才把所有現金都藏在父親家,別的地方就沒錢了嗎?還有,難道,他有收藏現金的嗜好嗎,把所有錢都變成了現金,卻沒有一個存折和銀行卡嗎?瞧,繳獲了這麼多現金,卻沒有一個存折和銀行卡。”

對呀,一般來說,一個普通家庭的存款,存折上的錢,應該遠多於家中存放的現金。這不合邏輯,太不合邏輯了。

李斌良問:“在搜查筆錄上簽字的都有誰?”韓心臣說:“我看過了,三個人,刑偵副局長魏忠成,刑偵支隊長霍未然,技術員林希望。”

李斌良望向許墨。

許墨說:“這……這事我也說不清楚,當時,是霍未然直接打電話找的林希望,讓他參與勘查,可能就是那個時候,他對搜繳的贓物進行了拍照。對,除了林希望,沒找我們技術大隊的任何人。對了,好像就是從這起案件破獲以後,林希望性格有了變化,更沉默了,有時還一驚一乍的。”

智文也說:“對,對,我感覺也是這樣,也是從那時候起,林希望有點變了。”

李斌良不語,心中卻在翻江倒海:現在,雖然還不知道案情真相的細節,但是,種種跡象顯示,林希望的死和眼前這些照片有關。有可能,他在拍照中發現錢數不符,看出端倪,還可能得到了好處,而這個好處,就是他夢中說出的三百萬元,那麼,收繳的贓款真實數字是多少呢?極可能是他夢中說出的另一個數字,八千多萬元……

天哪,如果這是真的,意味著什麼?如果八千萬的真實數據泄露,那麼,不但要追繳這些錢,而且還要追查,宋國才何以有這麼多的錢,他即便是國企負責人,正常收入再高,也不可能有這麼多的合法收入。如果不是合法收入,那就是非法收入,數額又這麼大,他又無法解釋,那麼,等待他的,一定是身敗名裂,進入秦城監獄……

這雖然是聯想,可是,這聯想是合理的。可能,正是因為林希望知道了真相,知道了錢款的真實數字,而且有泄露出去的可能,讓有些人感覺到危險,從而殺害了他。那麼,是誰殺害的林希望?宋國才?不太可能。一個副部級幹部,不可能親手殺人滅口,既沒能力也沒有時間和條件。那麼,不是他又是誰?此案牽扯的不是一人兩人,如果敗露,這些人恐怕都要栽進去,那麼,這些人中的任何一個人都可能殺害林希望。可能,他們合謀實施了殺害林希望的計劃。

可是,如果這個判斷是真實的,林希望的三百萬元錢又藏在哪裏?是存入銀行了,還是把現金藏在什麼地方?如果存入銀行,那麼,存款存折又在哪裏?對,這一切,林希望是否對謝蕊說過?謝蕊是否知情?從目前的跡象看,她應該知情,而且很知情,不但知道錢的事,甚至還知道林希望因此被害。或許,林希望的錢,就藏在她處。那麼,會藏在哪裏?

天不知不覺暗下來,早過了下班時間,可是,三人仍然沒有離開辦公室,他們在研究如何找到突破口,找到線索。一番討論後,他們終於找到了。

翌日晨,李斌良就帶著智文出發了,目標是荊北監獄。他們要去見一個人,一個劫匪,一個搶劫宋國才家的劫匪。他叫馮軍強,被判死緩。他的那個同夥在抓捕中自殺身亡。

荊北監獄已經不是第一次來了,李斌良甚至產生“常客”的感覺。所以,耿曉兵見到李斌良,以為他又是來見徐峻嶺或者王壯,可是,當李斌良提出馮軍強的名字時,耿曉兵感到有些意外,進而告訴他,馮軍強恰好押在他管理的監區,還說,有人剛剛接見過他。

李斌良聽了這個情況很是吃驚,急忙問接見馮軍強的人是誰,耿曉兵說是馮軍強的一個親戚或者朋友,之後調來了會見錄像讓李斌良看。李斌良看到的是一個二十七八歲的青年男子,感覺有幾分麵熟。智文卻一眼認出:“這不是馬剛嗎?”

李斌良十分震驚,是的,是馬剛。想不到,此時他出現在荊北監獄,居然來會見馮軍強。這是怎麼回事呢?

李斌良問耿曉兵,監獄對會見犯人有什麼規定沒有。耿曉兵說,如果是直係親屬,譬如父母、配偶和兒女,隻要有身份證明,一般就可以會見,其他關係人,則要有一定的理由並報請領導批準才成。而馬剛會見馮軍強,就是一個領導打了電話,所以讓他們會見了。不過,除了一點生活用品和一點兒吃的,他沒攜帶什麼違禁的東西,兩人見麵也隻是隔著鐵窗用電話機說了幾句話。李斌良再看錄像,發現馬剛和馮軍強說話的時間並不長,對話中,馬剛先開口,說是他的幾個親戚委托他來看他的,他們在外邊會盡力幫助他,想辦法減刑,早點兒出去,要他自己注意點兒,別再惹出什麼事來,那樣,親戚朋友在外邊想幫他也幫不上了。說完之後,問他是不是明白自己話裏的意思,馮軍強說明白,自己一定不再惹是生非,讓他們放心。然後馬剛就放下了話筒,會見也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