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雨的話確實對搞清案情很有幫助,如果說,過去的判斷多是推測的話,洪寶提供的情況還是間接證據的話,苗雨的話則是采訪調查來的,是有錄音錄像資料為據的,那麼,可以認為是直接證據。而根據這些證據,整個案情也就十分清楚地勾勒了出來。
首先,案情起源於宋國才家巨額錢財被搶劫。事實上,案件發生後,特別是馮軍強落網,贓物被追繳回來後,宋家被搶的真實錢數已經暴露出來,但是,由於某種原因,武權和刑偵副局長魏忠成、刑偵支隊長霍未然將案情的真相隱瞞下來,將繳回的贓款數額做了改變,把八千多萬元現金和一箱子存折改為一千多萬元的現金。當然,他們這樣做不是無償的,肯定都從中分得一杯羹,少則幾百萬,多則幾千萬,宋國才極可能把合法收入之外的數額都拿了出來,分給相關人員。錢沒了雖然心疼,可那些錢本來就是不義之財,用它換來自身平安無事,何樂而不為?隻要人在,權在,錢今後完全可以再撈回來。
可是,這麼大的事,僅憑幾個頭頭還很難完成,法律有規定,必須有現場勘查筆錄,有技術員的簽字。那麼,找誰呢?一個人進入他們的視野,這就是從警時間不長、他們感覺能夠掌控的林希望。
於是,林希望參加了現場勘查,可是,在勘查中他發現了問題,很可能,林希望在發現真相之後,很是震驚,不想簽字,但是,在他們的威逼利誘之下……主要應該是利誘,拿出了三百多萬元人民幣,封住他的嘴,誘使他在勘查筆錄上簽下自己的名字。
可以想見,當時,林希望思想鬥爭非常激烈,無論是良知及法律觀念,都使他感覺到深重的壓力。同時,父親的病情,給父親治病的願望也一定製約了他,使他接受了這筆錢。可是,他並沒有花這筆錢,而是陷入極大的痛苦和心靈矛盾之中。而他的這種表現,被他們——宋國才、武權、魏忠成、霍未然所知……對,很可能,他把自己的痛苦和掌握的真相說給了謝蕊,而謝蕊把他的話泄露給了他們,他們感覺到暴露的危險,因而起了殺機,將林希望殺害。
然而,謝蕊知道了林希望的事情後,也陷入惶恐不安之中,同時也陷入危險之中。稍稍不同的是,她在此前,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被他們拉入陣營,成了他們中的一員,這也是謝蕊有那麼多錢改善自家生活的原因。可是,她畢竟和他們不同,甚至知道他們是什麼樣的人,並不想把一生都交給他們,所以後來在陳青的愛情攻勢下,心被打動,想一吐為快,徹底擺脫他們。可是沒有想到,他們一直在緊緊地盯著她,知道了她的動向,因而提前動手,將她也殺害了……
可以確認,事實應該就是這樣。
可是,證據,直接證據?
直接證據就是那些巨額現金、存折、金銀珠寶、字畫,還有所有參與人員的供詞。這些,顯然還相差甚遠。
所以,盡管清楚地知道了案情是怎麼回事,卻無法動他們。要動他們,必須拿出直接的證據來,而這個直接證據,要能夠明確地指認他們犯下了滔天罪行。
繞了一圈又繞了回來。
看來,暫時做不到這些。那麼怎麼辦?還得從現行案件入手,從眼前的殺人案入手,獲得他們參與犯罪的證據,這樣,才能動他們,進而挖出一切黑幕,將他們繩之以法。
手機響起,是韓心臣打來的,他告訴李斌良,技術大隊在藍小娟手中發現了幾根毛發。這讓李斌良感到振奮:毛發肯定來自殺人犯,屬於直接證據,隻要抓到嫌疑人或者說抓到馬鐵和馬剛比對就可以認定。可是,韓心臣還有更好的消息,經現場勘查,在藍小娟屍體附近發現了車輪胎的印跡,這同樣也是直接證據。韓心臣進而告訴李斌良,他們順路追查,最終發現該車蹤跡,並在一條河裏將其打撈上來,現正在進行勘查搜查。不過,馬鐵和馬剛卻不知去向。李斌良聽後更為振奮,要韓心臣盡快歸來,共同研究下一步行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