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長街追凶2 太上感應(1 / 2)

太上曰:‘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是以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所犯輕重,以奪人算。算減則貧耗,多逢憂患;人皆惡之,刑禍隨之,吉慶避之,惡星災之;算盡則死。

又有三台北鬥神君,在人頭上,錄人罪惡,奪其紀算。又有三屍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輒上詣天曹,言人罪過。月晦之日,灶神亦然。凡人有過,大則奪紀,小則奪算。其過大小,有數百事,欲求長生者,先須避之。

是道則進,非道則退。不履邪徑,不欺暗室;積德累功,慈心於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懷幼;昆蟲草木,猶不可傷。宜憫人之凶,樂人之善;濟人之急,救人之危。見人之得,如己之得;見人之失,如己之失。不彰人短,不炫己長;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寵若驚;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

所謂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祿隨之,眾邪遠之,神靈衛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欲求天仙者,當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當立三百善。.....................................

如是等罪,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又諸橫取人財者,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漸至死喪。若不死喪,則有水火盜賊、遺亡器物、疾病口舌諸事,以當妄取之值。又枉殺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殺也。取非義之財者,譬如漏脯救饑、鴆酒止渴,非不暫飽,死亦及之。

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其有曾行惡事,後自改悔,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久久必獲吉慶;所謂轉禍為福也。故吉人語善、視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語惡、視惡、行惡,一日有三惡,三年天必降之禍。胡不勉而行之?

太上感應篇,相傳為道教始祖老子所創,出於道藏,後世宋帝弘揚,顯著於世。

人的壽命,十二年為一紀,一百天叫一算。三台星神掌管人之壽夭,北鬥星君,掌管人的善惡。七星結為一星,離頭散寸,為善者光明,為惡者黑暗。

三屍神,上屍神青姑,名彭踞,居人首。好寶物。中屍神白姑,名彭躓,居於人腹。好五味。下屍神血姑,名彭橋,居於人足。好色欲。三屍神又稱“三彭”或“三蟲”,道教認為,人身中有三條蟲,稱為上屍、中屍、下屍,分別居於上、中、下三丹田。《抱樸子·微旨》稱“三屍神”屬於魂魄鬼神類,傳說三屍神愛好自行放縱遊蕩,欲使人早死,以亨祭酹。故每歲庚申之日,便上天庭報告司命,訴人罪過錯愆,所以求仙者必先去三屍,陪淡自守,無知無欲,神靜性明,廣積眾菩,服藥益生,才能得道成仙。

宋時程子所做霄詩曰:不守庚申更不疑,此心常與道相依。帝天已自知行止,任爾三彭說是非。

道家修持,講究結丹化嬰,得道飛升。斬卻三屍,證道混元。也就是放棄本體,斬斷執著,從塑法身。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有欲以觀其竅。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為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道家所述三十六重天,分為六界:第一界六重即第一重太皇黃曾天

,第二重太明玉完天

,第三重清明何童天

。第四重玄胎平育天

第五重元明文舉天

第六重第二界十八重七曜摩夷天

第七重虛無越衡天

第八重太極蒙翳天

第九重赤明和陽天

第十重玄明恭華天

第十一重耀明宗飄天

第十二重竺落皇笳天

第十三重虛明堂曜天

第十四重觀明端靖天

第十五重玄明恭慶天

第十六重太煥極瑤天

第十七重元載孔升天

第十八重太安皇崖天

第十九重顯定極風天

第二十重始黃孝芒天

第二十一重太黃翁重天

第二十二重無思江由天

第二十三重上揲阮樂天

第二十四重無極曇誓天

第三界四重第二十五重皓庭霄度天

第二十六重淵通元洞天

第二十七重翰寵妙成天

第二十八重秀樂禁上天

第四界四重第二十九重無上常融天

第三十重玉隆騰勝天

第三十一重龍變梵度天

第三十二重平育賈奕天

而最後的第五界三重是三清天第三十三重太清境大赤天

第三十四重上清境禹餘天

第三十五重玉清境清微天

.三十五重之上是第六界大羅天即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