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覺有形作兩人並臥,不別真假,不語,問亦無對,此乃離魂。用辰砂、人參、茯苓煎服,真者氣爽,假者自化。
善飲致羸男子自幼善飲酒,至長成日飲一二鬥不醉,片時無酒,叫呼不絕,全不進食,日就羸弱。令其父用手巾縛住其手足,令勿動搖,但扶少立,卻取生辣酒一壇,就於其子口邊打開,其酒氣衝入口中,病者必欲取飲,堅不可吃之。須臾口中忽吐物一塊,直下壇中,即用紙封裹壇口,用猛火燒滾,約酒幹一半,即開視之,其一塊形如豬肝,約三兩重,周回有小孔如針眼,不可數計,棄之江中,飲食複歸,雖滴酒不能飲矣。
穿斷舌心自行被跌,穿斷舌心,血出不止。用雞翎蘸米醋刷斷處,其血即止。仍用蒲黃、杏仁、硼砂少許為末,蜜調成膏,噙化而安。
浮腫如蛇身上及頭麵肉上浮腫如蛇狀者,用雨滴階磚上苔痕一錢,水化開,塗蛇頭上,其腫自消。
煙熏欲死炭煙熏人,往往致死,口中含蘿卜一片,煙氣不能毒人,或曬幹為末備用亦可,或新水擂爛幹蘿卜飲之亦可。凡居民逃被石室中,賊以煙火熏之,欲死迷悶者,與蘿卜嚼汁下咽而蘇。
心疼欲死牙關緊急者,用隔年老蔥白三五根,去皮須,葉搗為膏,將病患口開,用銀銅匙將蔥膏送入喉中,用香油送下,但得蔥膏下喉即蘇。少時腹中蟲物化為黃水,利下除根,永不再發矣。
五屍惡病飛屍者,遊走皮膚,穿入髒腑,每發刺痛,變作無常。遁屍者,附骨入內,攻鑿血脈,每發不可得近見屍喪,聞哭哀便發。風屍者,淫濯四肢,不知痛之所在,每發昏沉,得風雪便作。沉屍者,纏骨結髒衝心脅,每發切痛,遇寒便作。注屍者,舉身沉重,精神錯雜,常覺昏廢,每節氣至變,輒成大惡。皆宜用忍冬葉銼數斛,煮令濃,取汁煎之,服如雞子大一枚,日三次,或蘇合香丸並佳。
卒中惡忤中惡中忤鬼氣,其證暮夜或登廁,或出效野,或遊空冷屋室,或人所不到之地,忽然眼見鬼物,鼻口吸著惡氣,驀然倒地,四肢厥冷,兩手握拳,鼻口出清血,性命逡巡,須臾不救。與屍厥同,但腹不鳴,心脅俱暖。凡人切勿移動,即令親眷眾人圍繞打鼓燒火,或燒麝香、安息香、蘇木、樟木之類,俟蘇方可移歸。
或內急用生犀角銼末五錢,朱砂、麝香各一分,為末,每二錢新汲水調灌。體薄者,桃枝葉煎湯下。
鬼擊徹痛卒被鬼擊如中箭,忽一點痛如注,不可忍。用桃皮一片,將裏麵濕處貼痛上,取一匙頭安桃皮上,緊搓艾之一團,如胡桃大,安匙頭上灸之,須臾痛止。
鬼擊吐血夢中被刺殺或杖打,諸般不祥,卒然吐血、衄血、下血,甚者九竅皆有。宜用升麻、獨活,續斷、地黃各五錢,官桂一錢,為末,每二錢食前白湯調下,日三服。
淘井殺人夏月不可淘井,多致殺人,五七月尤甚,古塚及深塚中亦然,皆有伏氣,令人冒悶,奄忽欲死。
即取井水或他水其麵,並令水調雄黃末一二錢服之。轉筋入腹,痛欲死者,使四人捉住手足,灸臍左邊二寸十四壯,又用生薑一兩,酒五盞,煮濃頓服。又醋煮衣絮令徹濕,裹轉筋處。又濃煮鹽湯通手浸怪疾手足,洗胸脅間,即蘇。凡入井塚,須先以雞毛投之,直下則無毒,徘徊則有毒,當先以酒數升灑井塚中,停時然後可入。
驚啞不語用密陀僧一味為末,茶調服一匕許。有因入山被虎蛇所逐,驚氣入心絡不語,服此立效。
血自皮膚濺出用煮酒瓶上紙,碎揉如揚花,以手捏在出血處即止。
咽塞呻吟不食昔華佗見一人病咽塞,食不下,呻吟,令取蒜齏並大酢三升飲之,果吐蛇一條而愈。
治法
水火分治
此子和以髒腑分濕火,比之以肥人寒濕生痰,瘦人熱火生燥,以形體分言者尤精。
肝膽由來從火治,三焦胞絡都無異;火內陰外陽,主乎動也。凡動皆相火之為,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天之火,出於龍雷則木之氣,出於海則水之氣。然雷非伏不能鳴,龍非蟄不能飛,海非附地不能波。鳴、飛、波,皆動為火也。
人之火,寄於肝腎。肝屬木,腎屬水,膀胱者腎之腑,心胞絡者腎之配,三焦以焦言,而下焦司肝腎之分,皆陰而下也,故皆從火治。然人火同天也,而以為元氣之賊者,人生恒動於欲,相火扇起,煎熬真陰,陰虛則病,陰絕則死。此戴人及東垣明言,不獨張子和然也。
肺胃常將濕處求,肺與大腸同濕類;腸胃屬濕,謂其水穀之海,停濕聚水之鄉,實而不滿。脾動胃化,上輸清氣,此經先得其濕。金肺清高,何屬濕論?以其清氣上升,則在天為雲,在人為氣;濁氣下降,則在天為雨,在人為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