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高在破獲案件之後,給我父親打去了長途電話,他沒有顧及電話費,和我父親說了一個多小時。
指認現場的時候,我父親又去了一趟。
劉堅被戴上連體銬,他麵無表情訴說著自己殺害劉文英的全部經過。
“當時我就在這個地方把她給弄死的。”
劉堅指著門口的地方說:“我那天出來找活,沒有找到。就瞧見這邊窗子不遠的地方停了一輛腳踏車,還挺新的。我就想把車子推回去賣了。
可我正準備動手的時候,我聽見有人出來了。我瞧見一個男人從屋子裏鬼鬼祟祟出來,再看這輛腳踏車藏這麼隱蔽,我就知道這倆人沒幹好事。”
說到這裏,劉堅笑了一下,他接著說:“本來我想晚上再來,誰知道那男人走了之後,女人瞧見了我。我這下認出來了,那個女人我記得,那天跟我吵過架。”
“吵過架?”
“嗯。十幾天之前吧,我剛到城裏的時候,那天躺在天橋底下躲雨。一個女人騎車濺了我一身水,媽的屁都沒放就走了。我尋思這城裏女人瞧不起我,今兒個沒想到又遇上她了。”
“就因為這個你就要殺人?”
劉堅點點頭:“我看她不得勁,不能殺了她?”
老高捅了捅我父親,說:“別問了,這貨已經走火入魔了,他現在殺人不需要理由了。你別在他身上浪費時間了,反正他也活不了幾天了,最多年底,這貨就拉去打靶。”
不久之後,在一次公審大會上,劉堅被當眾槍決。
據說他被當眾槍決的麵不改色,綁上死刑繩後依然梗著腦袋。
隻是砰的一聲槍響,一切都化為烏有。
……
在劉堅案尚未破獲的時候,我爺爺和我父親協助,破獲了一起轟動當地的一家四口滅門慘案。
80年代末的一個深夜,臨縣農村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滅門慘案案件,位於該縣農村的吳大峰一家四口,被殺害在了屋裏,其中包括他8歲的兒童和70歲的老娘。
一家慘遭滅口,案件性質十分惡劣,影響很壞。
接到報警後,當地公安機關很快趕往現場,並進行了封鎖,接到當地公安機關的求助,我爺爺前往協助案件偵破工作。
我爺爺趕到後,便對現場進行了足跡采集。
在經過對現場搜索後,提取了十幾枚腳印。
初步判斷4名死者都是被同一利器刺中了要害部位,並且死亡時間間隔不長,也就是說凶手是同一時間殺害了四人。
利用打測光和粘附法,我爺爺在現場的提取到了十幾枚腳印。
在對這些腳印進行分析後,我爺爺得了他的基本判斷,這應該是熟人作案,警方偵破從熟人中入手,最大推測是仇殺。
案情分析會上,當地公安的一名刑偵幹警卻提出了不一樣的看法,他說案件發生在晚上,門鎖有被撬動和破壞的痕跡,且屋內的財物有被翻動的跡象,被害人家裏貴重的財物也都有丟失,因此他判斷是侵入性的財產案件,被發現後轉而轉成了殺人。
他建議,對近些年周邊地區刑滿釋放人員進行一次摸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