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訴你,‘死神樂隊’的主唱冥王大人冥宇風超帥的,真是酷斃了,他的歌好聽死了,你一定會為他瘋狂的!”
吳林露出很激動的表情,雙眼還露出濃濃的迷戀,變成了兩個紅心。
看著好友像女生發花癡的樣子,衛希並不在意,隻是微揚唇角。
回來華國,才知道華國其實沒有外國以為的那麼保守,gay不比外國的少。前不久通過同性婚姻法後,gay們就不再隱藏性向,勇敢地表達自己喜歡男人,阿林就是其中之一。
他是在國外長大的,國外的gay非常多,他早已見怪不怪,而且自己有個哥哥不久前和男人結了婚,所以他對阿林是同性戀,喜歡男人,還滿能接受的。
不過……
“……我可以不去嗎!我不喜歡搖滾樂,太吵了!”衛希猶豫了一下,拒絕了吳林。
“你真是不懂欣賞,搖滾樂多好啊!”吳林一臉不悅。
“我告訴你,你今晚必須陪我去聽‘死神樂隊’的演唱會,不然我就和你絕交。”
在吳林的逼迫下,衛希隻好點頭答應,“你別生氣,我陪你去就是了。”
一個小時後,衛希跟著吳林到了“滿天星”酒吧,門外早已排滿了長龍大隊,到處都是人。
“好多人!看來這個‘死神樂隊’很受歡迎啊!”衛希四處張望。
“那是當然,冥宇風帥炸了,歌好聽爆,而且魅力無邊,男殺通殺,讓‘死神樂隊’不僅有大量的女歌迷,還有大群男歌迷,粉絲超級多。”吳林一臉驕傲。
“聽人說‘死神樂隊’已經被業界有名的大公司看中,就快要出道了。”
“這麼厲害啊!”衛希露出一絲佩服的表情。
雖然他對搖滾樂一竅不通,也不懂樂團的事,但他知道能出道是很厲害了不起的。
“你們快看,那邊有個穿得超土的醜八怪!”
突然旁邊有人向衛希看來,皺眉指著衛方對同伴叫道,叫聲太大立刻引來眾人的注意,霎時周圍所有人都向衛希看來。
“他真的好醜,還穿得好好笑,好像七八十年代的農民。”
“他這打扮真的很像古早的農民阿伯,哈哈哈……”
人們的訕笑聲讓衛希有些羞窘,急忙低下頭,躲開眾人的視線。
雖在國外當過模特,還成了運動明星,但他生性向內,一直不習慣別人的注目。
偏偏他的相貌太過引人注目,所以他平時出門都會戴帽子遮住銀發,還會戴隱形眼鏡遮住紫眸,再戴超大的眼鏡遮住臉。
而身上古早的農民裝,其實不是他的,而是阿公的。
進入大學後一直很忙,都沒有時間去買新衣服,他就一直穿著在老家穿的阿公的衣服。
他回國去了媽咪老家後,要跟著媽咪他們下地幹活,他從國外帶回來的衣服都不方便下地,媽咪就把阿公以前穿著幹活的衣服找給他穿。
他穿著挺舒服的,就一直穿,來上農大了也穿著來。
“我之前就讓你別老是遮住自己的盛世美顏,還要注意打扮自己。男人也是需要打扮的,得買點好看帥氣的衣服穿,別再穿這些老土的農村裝,你偏不聽,現在知道丟臉了吧。”
吳林小聲訓起衛希,但隨後很夠義氣的瞪向那些訕笑好友的人,凶巴巴的大吼:“笑什麼笑,笑屁啊!穿得土,穿得像農民怎麼了,犯法啊!”
“也不見你們穿得多洋氣,長得有多好看,就你們這樣的還有臉笑別人,真是人不要臉鬼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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