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淩瑤吃完早餐下樓,掃碼騎上共享單車。
初夏的天氣還沒有那般悶熱,清晨剛下了一場陣雨,空氣裏彌漫著大自然的芳香,街邊的綠葉都是新的,青翠欲滴。
於淩瑤腳下踩的飛快,一路往民政局趕。
今天要跟一個隻見過幾次麵的男人領證。
一切還要從前幾天舅媽和舅舅吵架說起。
“你趕緊讓你那好外甥女搬出去,這麼多年了,一直住在我們家,整天白吃白住,真夠煩人的!”
“瑤瑤她八歲就失去了雙親,把我們當做父母一樣,孝順懂事,每個月還給三千的生活費,哪有你說的那麼誇張。”
“她是你親外甥女,你當然護著她!房租、水電還有吃飯,我們家這地段可是市中心啊,三千塊夠嗎?她也到年紀了,趕緊讓她嫁人,我們還能收點彩禮錢。我看老家村裏那個瘸腿的理發師還不錯,雖然四十多歲了,但是村裏就他這一個理發師,攢了不少錢。昨天我問了,人家願意出十八萬八的彩禮呢!”
“這事兒我做不了主,回頭你自己問瑤瑤吧。”
舅舅性格軟弱,從不敢對舅媽說一個“不”字,舅媽一意孤行,要把於淩瑤嫁給那個四十多歲的瘸子理發師。
為了這事兒,她愁得整夜睡不著,昨天在安寧病房當誌願者的時候,和好友吐槽了幾句,結果被病房裏的溫叔叔給聽見了。
安寧病房主要做的是臨終護理,溫叔叔是癌症晚期,住了小半年了,對於淩瑤一直青睞有加,得知她的事情後,堅持要讓她嫁給自己的兒子。
溫叔叔的兒子,每個月會去醫院探望兩三次,平常也會打電話到前台詢問情況,於淩瑤也見過幾次,長得一表人才、氣度翩翩,但他的氣質很冷,看起來不是很好相處的樣子。
雖然如此,但和一個四十多歲的瘸子理發師比起來,自然選他。
於淩瑤看著街邊高樓林立,卻沒有一間房子是屬於她的,心裏頭酸澀不已。
若她能擁有一套房子,也能挺直腰板,硬氣的對舅舅舅媽說不嫁,不至於要和一個不認識的男人領證。
到了民政局,於淩瑤停好共享單車,抬頭便看見一個穿著黑西裝的男人,推著輪椅走過來,輪椅上坐著骨瘦如柴的中年男人。
因為癌症的折磨,溫叔叔的頭發已經掉光了,瘦得皮包骨頭,穿著病號服,顯得十分寬鬆。
“溫叔叔!”於淩瑤大步走上前,“你怎麼來了,這太折騰了,身體會吃不消的。”
溫昊蒼笑笑說:“領證這麼大的事,我怎麼能不來。放心,我自己的身體自己有數,不會有事的。”
他說著,轉頭看了一眼身邊的男人,“這是我兒子,溫斯臣。”
於淩瑤抬頭看去。
這個人個子很高,目測有一米八五以上,五官生的俊美無儔,眼如星辰,暗藏鋒芒。一身筆挺的黑西裝,裏麵是白色襯衣搭配墨藍色領結,襯得他內斂成熟,又有幾分文質彬彬。
但於淩瑤感覺,他的氣質很冷,渾身上下都寫著生人勿近。
他隻是看著於淩瑤,不曾說話。
“hi。”於淩瑤抬手揮了揮,硬是擠出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