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婚夫妻一(2 / 2)

她時常跟我們相聚,時不時帶一些國外的護膚品給我們。她前兩年說我還有本錢,不醜加上年輕,我接觸的到客戶中素質也有不錯的,甚至比她現在的老公強多了。這兩年,她不再跟我說這種話了。

我媽催我相了幾回親,我嫌棄男的掙得太少,要不就是學曆不高。我媽覺得我找到一個男的嫁了就不錯了,女人沒有那麼多的選擇。不知怎麼地,王小強聯係上了我媽,說兩個孩子都大了,要實現小時候的諾言。我一聽覺得可笑,不要說包辦婚姻是不合法的,就算是小時候兩家哪有什麼“諾言”啊。王小強給我提了一個嫁給他兒子的條件,給我的嫁妝是一套洛杉磯的房子,價值上千萬美金,隻要我能婚後好好管管他這個在外麵野慣的兒子。王誌博的媽媽很寵兒子,導致王誌博現在變得“無法無天”,王小強為了王誌博教育的問題跟王誌博的媽媽都分開了,名義上還是兩夫妻。嫁妝這麼豐厚我不可能不動心,而且是王誌博這個臭小子,我也壓製的住。

長大後,第一次見王誌博發現他長成1米8的大個子了,比我足足高了一個頭。我倆站在一起還真有點小鳥依人的感覺。我們倆都沒說話,王誌博也沒抬眼看我,電話都沒留,我估計沒戲,好好的一門生意啊。沒想到過了兩天,王誌博給我發了條意味深長的短信,說願意跟我結婚,直接領證去,他也知道他爸給我的嫁妝,結婚後也可以各過各的。這讓我想到了電視劇上的契約婚姻,覺得這輩子要找個男的結婚,要維持我工作中的狀態,我還是要找個男的結婚。我倆是一拍即合,我去見客戶的空檔,抽了一個小時跟王誌博領了證,還草擬了一份婚姻協議帶過去,上麵說就算我們將來離婚,除了他爸給我的嫁妝,我一分也不會多拿。我們之間至多就是財產糾紛,其它沒有多餘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