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珍愛生命才能幸福(1 / 1)

無論是誰,無論遇到多大的困難,都要珍愛自己的生命。

三毛在她的一篇文章裏寫道:“一個有責任的人,是沒有死亡的權利的。”確實,活著是一種責任,對每一個愛你的人來說,活著就是對他們最大的報答。像沒有權利選擇生一樣,我們也沒有權利選擇死。因為,生命不僅僅是我們自己的。

那些深陷苦境中的人也許會這樣想:“死了算了,自己也就沒有痛苦、沒有憂愁了。”那麼你想過那些活著的愛你的人有多痛苦嗎?陶淵明曾說過:“死者長已矣,生者常戚戚。”確實,死亡,對於去了的人來說也許是一種解脫,而對於留下來的人來說,將是無盡的痛苦。所以,無論你現在的處境是多麼糟糕,你都不能選擇死亡來尋求解脫。選擇死亡是一種極其不負責的行為。為了愛你的人和你愛的人,我們必須得好好活著。因為“愛”沒有錯。

王曉玲,一個親眼目睹了生離死別的人,真正懂得了好好活下去意義有多大,活著是一種責任。

王曉玲19歲那年,無休止地生病,那整整一年的時間,病情一層一層地把她跟外麵隔離。在那樣的日子裏,她感覺自己生不如死。那是一個冬天的夜晚,她打翻了藥瓶,100多粒白色藥片撒滿了房間。她無奈地跪在冰涼的水泥地上,邊揀邊哭。那時,她唯一的想法就是死,死了算了。於是,她吃下了幾個月才積累下的藥片後割了手腕。她在昏迷了兩天之後被救了過來。

醒來的時候,她看見的是一個潔白的世界和那麼多帶著淚水的笑臉,很多親人、朋友都在她的身邊。當她看見剛毅的父親、母親悲痛欲絕的樣子,她一下子就明白了生命其實不是她一個人的。

人活著,是一種責任,該守住生命的時候再難也要撐下去。我們沒有理由放棄生命,因為在親人眼裏,我們活著就好。

李嵐患了乳腺癌,手術後就完全垮掉了,每天憂鬱地望著窗外。無休無止的化療使她忍受著常人難以忍受的痛苦,所以她曾說:“與其這樣活著還不如死了。”但她13歲女兒的話使她徹底改變了這種想法。她說:“我不僅要活著,而且我還要更好地活下去。”

事情發生在星期天,女兒比平時晚了6個小時來看她。女兒的臉因為趕路紅紅的,但她仍興奮地說,“媽媽,今天我自己一個人去看望姥姥了,而且買了和以前一樣的東西送給姥姥。”

李嵐聽了女兒的話,頓時眼睛濕潤了,但是她忍住了。她陷入了沉思,從她家到她母親家,是一條挺遠的路,要倒三次公共汽車,還要走一段路。從前,自己經常領著女兒到娘家去。路上,則停在一個小店裏,買一些老人愛吃的東西。想不到,孩子都記住了,包括那麼複雜的路線。路上車子那麼多,女兒剛剛13歲,萬一……她自己不敢想下去了。

女兒又對李嵐說,“媽媽呀,到姥姥家的路上我害怕極了,但我一想到你,膽子就壯大了。想我能自己看姥姥了,你一定高興,說不定病就好了!”

李嵐聽到這裏,一下子忍不住了,大哭起來。女兒被母親的這一舉動嚇壞了,連忙說:“媽媽,我不好惹你生氣了。”李嵐說:“不是你的錯,是我高興得哭了。”

從那以後,她再也不自暴自棄了,她咬緊牙關向困難挑戰。她深深懂得了生命不是自己的,自己還要為女兒、丈夫以及所有愛自己的人負責。

我們,盡管卑微,盡管有痛苦和無奈,但沒有任何權利去輕視生命。因為親人們寧願自己忍受痛苦和折磨,也要換來你堅強地活。所以,無論是誰,無論遇到多大的困難,都要珍愛自己的生命。